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3年第1期)

2013-04-12 来源: 作者: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2041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3月8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份额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基金管理人建议基金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次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内容中与托管相关的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3年3月8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2年4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18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6层606室

  法定代表人:高玮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31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股权结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养生堂有限公司分别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

  联系人:鲍芸

  联系电话:0571-28191825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高玮女士,董事长,1968年生,浙江大学数学系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电脑中心副经理、市场管理总部经理、稽核部经理、职工监事。现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浙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浙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耿小平先生,董事,1948年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

  陈昌志先生,董事,1966年生,浙江大学管理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历任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理财部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副经理;通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现任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投资总监。

  钟睒睒先生,董事,1954年生,大专。历任养生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管大源先生,董事,1963年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杭州万向节总厂统计员、计划员、科员;万向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董秘;万向集团公司副总裁;天和证券总裁。现任万向集团公司副总裁兼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周一烽先生,董事,1962年生,复旦大学经济系学士、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EMBA。历任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宏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上海企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广联(南宁)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及证券投资业务负责人;上海广联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章晓洪先生,独立董事,1973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刘纪鹏先生,独立董事,1956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系硕士,高级研究员,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信国际研究所经济研究室主任;海南航空公司高级经济顾问、首席经济学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硕士生导师。

  金雪军先生,独立董事,1958年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浙江大学金融系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证券与期货研究所所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等;兼任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会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现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江万龄金融投资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浙江省国际金融学会会长。

  肖幼航女士,独立董事,1963年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杭州市审计局副主任科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五部副经理、综合部经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中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龙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 监事会成员

  王平玉先生,监事,1951年生,大专,经济师。历任建设银行杭州分行科长、支行行长、党组副书记、副行长。现任养生堂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赵琦女士,监事,1971年生,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曾在万向集团结算中心、万向财务公司工作。现任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谢志强先生,职工监事,1981年生,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学士、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历任浙江证监局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曾借调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工作。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3. 公司高管人员

  周一烽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杜煊君先生,副总经理,1972年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EMBA。曾就职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后历任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信托管理中心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创新产品总部总经理;海证期货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

  陈志龙先生,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监。1976年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信息系统学士,英国约克大学经济与金融硕士,英国雷丁大学金融工程与数量分析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历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分析员、经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基金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副总裁;专户理财部投资总监。

  王茂根先生,副总经理,1962年生,中山大学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杭州市经济研究中心、杭州市体改办、杭州市证券委办公室研究人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助理调研员,机构监管处副处长、处长,信息调研处处长;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闻震宙先生,督察长,1975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中心主任、苏州中辰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审计部合规主管。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志龙先生,简历同上。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周一烽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简历同上。

  陈志龙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执行主任,简历同上。

  姜培正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75年生,华东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英国华威大学经济和金融理学硕士。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研究所研究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研究员、研究主管。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监兼研究总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关永祥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1974年生,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中科院研究生院软件系统分析工程硕士。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策略研究员;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策略研究员。现任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策略发展部副总监、首席金融工程师、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基金管理人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六)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七)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 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通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控制流程,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不受侵犯。

  2. 内部控制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岗位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位员工;

  2)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有效性原则:用科学合理的内控程序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5)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6)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经营目标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交易、研究、评估、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部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措施;

  8)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通过科学有效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各种成本,提高经营效益,通过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经济效益,从而达到最佳内控效果。

  3. 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可以划分为监督系统、决策与业务执行两大系统,均有明确的层次分工和畅通的监督与执行通道,并建立完善的报告与反馈机制。

  1) 监督系统

  公司监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察稽核部为公司不同层面的监督机构,构成相互独立的监督系统。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董事和公司管理层的行为行使监督权。董事会下设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分析和评估。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行使职责。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督察长由董事会聘任,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 决策和执行系统

  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及职能部门构成公司决策与业务执行系统。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股东会选举董事组成董事会。董事会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独立董事对公司事项发表不受任何人干预的独立意见并参与表决。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公司根据独立性、防火墙以及相互制约、互为衔接的原则,设立满足公司经营运作必需的机构、部门及岗位。各部门在分工合作的基础上,明确各岗位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建立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关系。通过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合理的工作标准和严格的操作程序,使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4.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是公司经营管理遵循的最高文件;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公司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日常运作的有针对性并较为具体的行为要求与规范;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的需要制定的各种规章及实施细则等。上述不同层面的控制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较高层面的制度与较低层面的制度有机联系,前者的内容指导和制约后者内容,后者的内容体现和细化前者的内容。

  公司章程的修改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与修改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各部门的规章及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内部控制大纲提出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各部门规章及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性的检查和评价,并报公司总经理和督察长。总经理和督察长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由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并由监察稽核部跟踪落实情况并继续检查评估。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及到本部门的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负责落实相关事项。

  5. 内部控制的层次体系

  公司内部控制的层次体系共分四层:建立一线岗位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属于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相应的后续监督机制;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作为第二道监控防线,建立业务文件在公司与托管银行之间、相关部门和相关岗位之间传递的标准,明确文字签字的授权;成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行监督反馈,必要时对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突击检查,形成第三道防线;董事会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形成公司的第四道防线。

  6.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成立时间: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01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28,365,585,227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关悦

  中国民生银行于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国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又是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建立的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多种经济成份在中国金融业的涉足和实现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中国民生银行有别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而为国内外经济界、金融界所关注。中国民生银行成立十余年来,业务不断拓展,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年递增,并保持了良好的资产质量。

  2000年12月19日,中国民生银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国民生银行40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正式挂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国民生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58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成为中国第一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私募发行次级债券的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银行成功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成为国内首家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商业银行,为中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范例。

  中国民生银行自上市以来,按照“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培育人才;严格管理,规范行为,敬业守法;讲究质量,提高效益,健康发展”的经营发展方针,在改革发展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先后推出了“大集中”科技平台、“两率”考核机制、“三卡”工程、独立评审制度、八大基础管理系统、集中处理商业模式及事业部改革等制度创新,实现了低风险、快增长、高效益的战略目标,树立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崭新的商业银行形象。

  2007年10月,中国民生银行通过了SAI国际组织颁布的SA8000体系认证(即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成为中国金融界第一家通过该项认证的商业银行。

  2007年11月,民生银行获得2007第一财经金融品牌价值榜十佳中资银行称号,同时荣获《21世纪经济报道》等机构评选的“最佳贸易融资银行奖”。

  2007年12月,民生银行荣获《福布斯》颁发的第三届“亚太地区最大规模上市企业50强”奖项。

  2008年7月,民生银行荣获“2008年中国最具生命力百强企业”第三名

  在《2008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报告》中民生银行核心竞争力排名第6位,在公司治理和流程银行两个单项评价中位列第一。

  2009年6月,民生银行在 “2009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竞争力评测活动”中获2009年中国本土银行网站“最佳服务质量奖”。

  2009年9月,在大连召开的第二届中国中小企业融资论坛上,中国民生银行被评为“2009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佳机构”。在“第十届中国优秀财经证券网站评选”中,民生银行荣膺“最佳安全性能奖”和“2009年度最佳银行网站”两项大奖。

  2009年11月21日,在第四届“21世纪亚洲金融年会”上,民生银行被评为“2009年·亚洲最佳风险管理银行”。

  2009年12月9日,在由《理财周报》主办的“2009年第二届最受尊敬银行评选暨2009年第三届中国最佳银行理财产品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了“2009年中国最受尊敬银行”、“最佳服务私人银行”、“2009年最佳零售银行”多个奖项。

  2010年2月3日,在“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评选活动中,中国民生银行一流的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获得了专业评测公司、网友和专家的一致好评,荣获卓越2009年度金融理财排行榜“十佳电子银行”奖。

  2010年10月,在经济观察报主办的“2009年度中国最佳银行评选”中,民生银行获得评委会奖——“中国银行业十年改革创新奖”。这一奖项是评委会为表彰在公司治理、激励机制、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管理架构、商业模式六个方面创新表现卓著的银行而特别设立的。

  2011年12月,在由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联合近40家成员行共同举办的2011中国电子银行年会上,民生银行荣获“2011年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这是继2009年、2010年荣获“中国网上银行最佳网银安全奖”后,民生银行第三次获此殊荣,是第三方权威安全认证机构对民生银行网上银行安全性的高度肯定。

  2012年6月20日,在国际经济高峰论坛上,民生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以其2011-2012年度的出色业绩和产品创新最终荣获“2012年中国卓越贸易金融银行”奖项。这也是民生银行继2010年荣获英国《金融时报》“中国银行业成就奖—最佳贸易金融银行奖”之后第三次获此殊荣。

  2012年11月29日,民生银行在《The Asset》杂志举办的2012年度AAA国家奖项评选中获得“中国最佳银行-新秀奖”。

  2、主要人员情况

  刘湣棠:男,高级经济师。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广州分行及香港代表处;历任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信贷员、信贷科副科长,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信贷科长、秘书科长和办事处主任,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信贷部总经理,振业支行行长和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广州分行副行长、行长、香港代表处首席代表。在银行系统工作三十年,具有丰富的商业银行从业经历和管理工作经验,同时具备广阔的海外视野。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9日获得基金托管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颁布后首家获批从事基金托管业务的银行。为了更好地发挥后发优势,大力发展托管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伊始就本着充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托管服务的原则,高起点地建立系统、完善制度、组织人员。资产托管部目前共有员工52人,平均年龄33岁,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0%以上员工具有硕士以上文凭。基金业务人员100%都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本行共托管基金19只,分别为天治品质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天治天得利货币市场基金、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基金、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证券投资基金、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投瑞银瑞源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净值为637.38亿元。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督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部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内部监督稽核处,负责拟定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总体思路与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业务处室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资产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督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4.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督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等五个方面构建了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处室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处室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处室、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会不断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督处,依照有关法律规章,每两个月对业务的运行进行一次稽核检查。总行稽核部也不定期对资产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度控制风险更加可靠,可将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1801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D区6层606室

  电话:0571-28191853

  传真:0571-28191836

  联系人:韩吟吟

  2)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西路99号万向大厦10楼

  电话:021-60350851

  传真:021-60350919

  联系人:卢珊

  3)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公司网址:http://www.zsfund.com

  客服电话:400-067-9908(免长途话费)、021-60359000

  2. 代销机构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址:http://www.cmbc.com.cn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http://www.icbc.com.cn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刘一宁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址:http://www.abchina.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陈铭铭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郑鹏

  客服电话:95577

  公司网址:http://www.hxb.com.cn

  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杭州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电话:0571-87659546

  传真:0571-87659188

  联系人:毛真海

  客服电话:95527

  公司网址:http://www.czbank.com

  7)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联系电话:021-962888

  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服电话:962888

  公司网址:http://www.bankofshanghai.com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址:http://www.spdb.com.cn

  9)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A区6-7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A区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电话:0571-87901053

  传真:0571-87901913

  联系人:谢项辉

  客服电话:0571-967777

  公司网址:http://www.stocke.com.cn

  1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http://www.hysec.com

  1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http://www.cindasc.com

  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13)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电话:010-85127999

  传真:010-85127917

  联系人:赵明

  客服电话:4006198888

  公司网址: http://www.mszq.com

  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58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张于爱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15)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http://www.zxwt.com.cn

  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http://www.csc108.com

  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琪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址:http://www.gtja.com

  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址:http://www.htsec.com

  1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邓寒冰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http://www.sywg.com

  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联系人:谢高得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址:http://www.xyzq.com.cn

  2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http://www.htsc.com.cn/

  2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址:http://www.dfzq.com.cn

  2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http://www.ebscn.com

  24)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63608300

  联系人:张瑾

  客服电话:4008918918(全国)、021-962518

  公司网址:http://www.962518.com

  25)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客服电话:400-888-8588

  公司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26)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818329

  联系人:乔骏

  客服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公司网址:http://www.ctsec.com

  27)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021-68728703

  联系人:陈敏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公司网址:http://www.ajzq.com

  28)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电话:0571-87112510

  联系人:丁思聪

  客服电话:0571-96598

  公司网址:http://www.bigsun.com.cn

  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http://www.gf.com.cn

  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http://www.guosen.com.cn

  3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电话:95511-8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址:http://www.pingan.com

  32)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24层-32层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客服电话:96518、400-80-96518

  公司网址:http://www.hazq.com

  33)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http://www.avicsec.com/

  34)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http://www.qlzq.com..cn

  3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36)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F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牛孟宇

  客服电话:95563

  公司网址:http://www.ghzq.com.cn

  3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http://www.essence.com.cn

  3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邮编:100140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公司网址:http://www.txsec.com

  3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张玉静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http://www.zlfund.cn及http://www.jjmmw.com

  40)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联系人:敖玲

  客服电话: 400-089-1289

  公司网址:http://www.erichfund.com

  41)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李晓涛

  联系电话:0571-88920897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杨翼

  客服电话:0571-88920897

  公司网址:http://www.ijijin.cn

  42)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周嬿旻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43)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http://www.ehowbuy.com

  44)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方成

  客服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http:// www.noah-fund.com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联系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 律师事务所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办公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 楼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电话:021-22122888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王国蓓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钱晓英

  四、基金的名称

  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挖掘运用经济发展新思维与社会发展新思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上市公司的投资机会,在科学管理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持续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30%-80%,其中投资于受益于新思维理念的行业或公司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债券资产、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20%-7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主要通过资产配置策略与股票选择策略,优选运用新思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上市公司股票,在科学管理风险的前提下构建投资组合,以充分分享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成果,实现组合资产中长期持续稳定增值的投资目标。

  1. 资产配置策略

  大类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如下因素:

  1) 宏观经济的分析,包括国际经济和国内经济等,通过判断经济周期是否处于衰退、复苏、过热和滞胀阶段,确定阶段性较优资产。

  2) 政策环境的分析,主要考察财政、货币政策及资本市场政策。

  3) 资金供求和估值水平的分析,主要考察国际、国内的资金供求变化及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及资产配置估值水平指标。

  4) 市场情绪的分析,主要从投资者交易行为、企业盈利预期变化与市场交易特征三个方面判断短期市场波动,并辅以战术性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上述几个方面的情况,通过对各种因素的综合分析,增加该阶段下市场表现优于其他资产类别的资产的配置,减少市场表现相对较差的资产类别的配置,以规避或分散市场风险,提高基金经风险调整后的收益。

  2. 股票选择策略

  本基金关注的“新思维”,是指经济发展新思维与社会发展新思维,具体是指绿色创新与民生和谐两大主题。

  1) 主题鉴别

  在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基于基金管理人投研团队对中国经济与社会中长期发展趋势的把握,特别是对经济、行业转型与企业发展的深入研究,并参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国家中长期政策与规划,围绕实现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若干重要方面的目标确定新思维主题的投资逻辑。

  绿色创新的主要鉴别标准包括:

  - 与掌握一批事关国家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和信息产业核心技术,制造业和信息产业技术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目标相关的,如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

  - 与农业科技整体实力进入世界前列,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有效保障国家食物安全目标相关的,如水利水电建设。

  - 与能源开发、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技术取得突破,促进能源结构优化,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目标相关的,如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太阳能发电。

  民生和谐的主要鉴别标准包括:

  - 与增加公共产品供给,使得社会资源向低收入阶层倾斜相关的,如加大农产品生产投入、保障房建设以及轨道交通等解决“衣”、“食”、“住”、“行”几个方面矛盾带来的投资机会。

  - 与提高行业运营效率和有序竞争相关的,主要体现为医疗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的完善(如医疗保健支出的增加、新医院建设与医疗设备采购)、信息服务及食品安全带来的行业整合等方面的投资机会。

  2) 股票选择

  关于股票选择策略,本基金以新思维投资理念为指导,通过定性与定量两种分析方法,精选在经营理念、经营范围、经营实践与经营结果中具备绿色创新、民生和谐两大特征的优质上市公司股。

  在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依据以下分析框架来分析:

  - 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是否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商业创新,如积极改进生产工艺与流程,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环保与优质的产品与服务,使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符合绿色、和谐的标准。

  - 视员工作为重要财富加以经营:是否拥有良好的公司文化;是否拥有清晰的公司战略与目标,能落实到位并为基层员工熟知;是否遵守国家各项劳动政策法规与制度条例;是否具有完备的员工健康安全保障体系与良好的安全性表现记录;是否拥有完备的培训制度与公平合理的晋升机制;是否建立起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与利益分享机制;是否拥有鼓励节能与激发创新的机制,培养员工的环保意识、激发员工的创造力。

  - 平等对待服务商、中下游厂商:是否给予公司的服务商、中下游厂商足够的尊重;是否及时支付项目款项;是否保证其得到合理的利润。

  - 具有反馈社会的意识,推动公司与社会和谐发展:是否拥有与绿色、创新相关的经营项目与产品;是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施减少污染、节约资源的方案;是否及时、如实履行纳税义务;是否积极解决就业;是否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并有完善的计划与良好的表现。

  - 给予股东良好的回报:是否定期分红,股利报酬率达到一定的水平;净资产回报率是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是否拥有良好的品牌与商誉。

  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从财务指标与估值指标两个方面来分析。关于财务指标,本基金主要考察毛利率指标,以判断该公司是否具有覆盖日益上涨的原材料、人工成本及获取较高利润的能力。其次,考察公司每年是否有稳定的预算经费用以研发创新产品。此外,还参考体现公司经营效率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应付账款周转率等指标。

  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本基金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自身的特点选择相应的估值方法,综合运用相对估值法、绝对估值法及资产价值法。在运用相对估值法中的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盈率/盈利增长比率(PEG)等指标估值时,不仅要求与国内可比公司进行比较,而且要求与国外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同时结合伴生因素,如分析师评级的变动、股票价格走势与成交量、投资者关注度等对目标企业做出合理的价值判断。绝对估值法主要运用现金流贴现(DCF)或股利贴现(DDM)。资产价值法的指标主要有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V/EBITDA)。在综合各种估值方法的前提下,本基金注意不同方法结果之间的相互印证,以检验结果的可信性。

  3. 债券投资策略

  为降低基金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将以优化流动性管理、分散投资风险为主要目标,同时根据需要适度积极操作,进行债券投资,以提高基金收益。具体主要采取以下积极管理策略:

  1) 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 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曲线随时间变化而变化,本基金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未来可能的变化方向和方式,合理配置和调整投资组合的资产结构。具体包括子弹策略、哑铃策略、梯形策略以及骑乘策略等,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如预测收益率曲线平行移动或变平时,将采取哑铃型策略;预测收益率曲线变陡时,将采取子弹型策略。

  3) 确定类属配置

  类属配置主要体现在对于不同类型债券的选择,实现债券组合收益的优化。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其中,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基金将加强对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新品种的研究和投资。

  4) 个债选择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上述配置原则基础上,通过对个体券种的价值分析,重点考察各券种的收益率、流动性、信用等级,选择相应的最优投资对象。本基金还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针对市场定价错误和回购套利机会等,在确定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把握市场机会。

  4.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依法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5.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依据股指期货定价模型,采用流动性较好、交易较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策略的综合运用进行操作,实现对冲系统性风险及规避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的目的。为此,基金管理人制定了股指期货投资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股指期货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等做了详细的规定。此外,建立了股指期货交易决策小组,授权相关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如未来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此外,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新股申购、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增加收益。未来,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履行适当程序后更新和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债券投资部分为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2.选择业绩比较基准的理由

  沪深300 指数是反映沪深两市A股综合表现的跨市场成份指数,由沪深两市300只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作为样本编制而成。它涵盖了沪深两市超过六成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较强的市场影响力。上证国债指数样本涵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所有的国债品种,交易所的国债交易市场具有参与主体丰富、竞价交易连续的特性,能反映出市场利率的瞬息变化,使该指数能真实的反映出利率市场的风险收益特征。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较好的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变更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而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中高收益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5%。

  由于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处于动态变化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再平衡来使资产的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基准指数每日按照55%、45%的比例采取再平衡,再用每日连乘的计算方式得到基准指数的时间序列。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3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12年3月8日至2012年12月31日。

  2.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从2012年3月8日至2012年9月7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两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

  (注:M:申购金额;单位:元)

  2. 赎回费用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

  (注:Y:持有时间,其中1年为365日,2年为730日)

  3.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5.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人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6.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2年10月17日公布的《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重要提示”部分。

  2、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3、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4、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5、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6、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7、 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附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

本版导读

201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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