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7-2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28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彭寅生、何春是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份额持有人之一,与本事项具有利害关系,因此上述两名董事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8)。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新增担保对象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联化”)业务经营的进一步拓展,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化”)拟为德州联化提供10.00亿元的融资担保,即为其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担保期限为5年(自其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一一德州联化

  企业名称: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原县平尹路1588号

  法定代表人:郎玉成

  注册资本:102,888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德州联化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核实,德州联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以上2021年度报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人:联化科技、江苏联化

  被担保人:德州联化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5年(自其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是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江苏联化为全资子公司德州联化的最大担保额度,为连带责任保证。在担保额度内,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二、原有担保事项情况补充

  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了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披露了关于公司向子公司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联化”)提供不超过10.0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11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事项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和2019年12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96)。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3日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披露了公司以资产抵押向台州联化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融资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和2021年6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6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调整的议案》,披露了公司以子公司联化新材(台州)有限公司资产抵押向台州联化提供不超过1.00亿元的融资担保,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和2021年12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为做强公司医药板块业务,公司引入员工激励机制,通过多元化的员工持股方式向公司的医药板块子公司台州联化增资,优化资产结构和股权结构,使公司、公司股东和员工共享经营成果,截至目前,多元化员工持股方案涉及的员工已完成出资,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成,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鉴于台州联化新增股东为公司出于激励目的引入,该等少数股东增资后,公司持有台州联化的比例为84.2514%,仍为台州联化的绝对控股股东,因此公司同意豁免该等少数股东的反担保义务。

  三、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德州联化的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江苏联化为其新增不超过10.0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持有德州联化100%股权,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其目前经营正常,风险较小。上述拟担保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实施多元化员工持股,是通过引入员工激励机制,做强公司医药板块,优化资产结构和股权结构,使公司、公司股东和员工共享经营成果。台州联化新增股东为公司出于激励目的引入,该等少数股东增资后,公司持有台州联化的比例为84.2514%,仍为台州联化的绝对控股股东,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其目前经营正常,风险较小,公司董事彭寅生、何春是台州联化员工持股平台份额持有人之一,与本事项具有利害关系,上述两名董事已回避表决。因此,豁免上述少数股东的反担保义务不会增加上市公司担保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4,193.64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43%,其中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2,693.64万元,对参股公司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余额为1,500.00万元。

  若本次对外担保生效,则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其中对江苏联化担保不超过5亿元,对台州联化担保不超过13亿元,对临海联化担保不超过7亿元,对英国子公司Fine Organics Limited担保不超过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江苏联化共同对德州联化担保不超过10亿元,上海宝丰对联化科技担保不超过1.5亿元,联化新材对台州联化担保不超过1亿元,公司对参股公司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0.5亿元,对联化小微创业园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不超过6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7.76%。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15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8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公司2022年7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8月9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1年8月9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5、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特此通知。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50”,投票简称为“联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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