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8-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63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决定,公司定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14:00时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9:15一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3日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自2022年8月23日开始,至2022年8月26日下午16:00时结束。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邮编:318014

  邮箱:sjzqb@crystal-optech.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根据地方政府和公司的疫情防控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建议准备报名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尽量不要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来参会;对本次报名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将提前进行预登记,包括确认个人健康码、过去7天行动轨迹、过去7天内有无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人员接触史以及驻留史等情况;股东进入公司须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个人健康码、行程码,测温,并签订《个人健康承诺书》。

  2、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0576一89811901 传真:0576一89811906

  4、会议联系人:熊波、陶曳昕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73”,投票简称为“水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年8月2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6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此次调整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1号)核准,公司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72,943,889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49,999,995.8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6,383,909.2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13,616,086.61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0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将建设形成年产1.2亿套成像光学组件、2亿套生物识别光学组件及1.5亿套移动智能终端精密薄膜光学面板的生产能力。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6,321.85万元。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是公司在综合论证募投项目当前实施进展及后续建设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而作出的审慎决策。鉴于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进行分步投资,受全球疫情影响,智能终端整体市场和配置发生变化,公司决定对战略项目重新聚焦,放缓对“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中的移动智能终端精密薄膜光学面板和生物识别光学组件产品的投资进度;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紧抓智能终端在光学变焦技术升级引导下带来的新一轮成长机遇,公司拟积极投产相关应用的微型棱镜模块产品,将对募投项目“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内部的产品结构进行调整,拟新增投产微型棱镜模块产品。

  1、产品的基本情况

  微型棱镜模块的主要产品类型为微棱镜、组合式微棱镜及相关产品,通过光学级玻璃的超精密冷加工技术,加工出不同形状的光学棱镜器件,结合镀膜、光刻,胶合和印刷等技术,产品具备将光路实现特定角度的折射或反射、分光或合光性能,通常应用于手机潜望式摄像头等各类成像和光源模组。

  公司研发生产的微型棱镜模块产品具有优良的光学特性、高清的成像优点,能够满足智能终端市场对高端镜头成像组件的产品需求,应用微型棱镜模块产品将有效提升智能终端产品的光学变倍拍摄与成像性能,极大提升产品在用户端的使用体验。

  2、可行性及市场前景

  (1)符合产业政策

  微型棱镜模块是高端智能移动终端的必要配套产品,所处行业的下游产品智能移动终端用光学组件相关产品等被列为《中国制造2025》、《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的新一代信息产业重点产品,在产业政策上得到国家与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2)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前景

  随着智能手机进入存量时代,各手机厂商开始积极寻找新的手机性能以谋求差异化竞争优势,由于摄像功能升级和成像品质优化能给用户带来直观及明显的体验提升,摄像头技术创新已成为各大手机厂商进行差异化竞争的焦点。受限于手机厚度尺寸的限制,近年来,长焦距摄像头的技术提升存在一定的瓶颈,潜望式镜头的出现,能有效地弥补这一缺陷。潜望式镜头的优点在于节省转换了手机内部空间,使得在达到极高的光学变焦倍数水平下,手机仍可以保持较薄的机身。潜望式镜头已经在部分安卓系手机终端中推广,未来也有机会得到其他手机终端的大量采用。公司在智能手机光学组合棱镜方案解决及量产交付方面沉淀了深厚的经验,随着潜望式镜头的深入推广,将打开公司微型棱镜模块业务的增量空间。

  在智能汽车行业,全球高级驾驶辅助系统领域的激光雷达需求量将出现爆发式增长。根据Frost&Sullivan预测,全球高级驾驶辅助系统领域激光雷达市场规模将由2019年的1.2亿美元增至2025年的46.1亿美元,复合增长率83.7%,车载激光雷达市场目前处于规模量产前期,未来有望形成超千亿市场规模。目前激光雷达技术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公司在微型棱镜模块业务上的技术沉淀将助力于激光雷达产品中棱镜类配件的方案落地,为未来车载类组合棱镜的技术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在虚拟现实领域,据IDC报告显示,2021年全球AR/VR总投资规模接近146.7亿美元,并有望在2026年增至747.3亿美元,五年复合增长率(CAGR)将达38.5%。其中,中国市场五年CAGR预计将达43.8%,其中AR支出规模将以49.0%的五年CAGR快速增长,VR支出规模以41.5%的五年CAGR保持稳定增长。公司身处虚拟现实行业赛道,具有深厚沉淀的研发能力与量产交付的竞争能力,同时公司布局AR/VR眼镜用棱镜等新品。

  3、实施的必要性

  随着数字化产业发展和5G技术的广泛深度应用,公司十四五将坚定走在“光学+”赛道,聚焦在智能手机、智能汽车、AR/VR等领域协同发展,持续推进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保持与行业发展“同频共振”。微型棱镜模块产品未来将在手机领域占据独特和引领性的地位,并逐步深入推广至自动驾驶的车载产品或AR/VR眼镜等产品中,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在微棱镜、组合式微棱镜等相关产品的解决方案和先进制造能力的打造,有助于公司迅速达成重要业务战略占位,推动公司成熟产业与孵化业务的协同稳健发展,促进公司“十四五”战略目标的达成。

  四、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拟用于生产成像光学组件、生物识别光学组件和移动智能终端精密薄膜光学面板三类产品。本次公司拟调整“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内部的产品结构,新增投产微型棱镜模块产品。在“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该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将项目中拟用于“新增2亿套生物识别光学组件和1.5亿套移动智能终端精密薄膜光学面板的生产能力”的部分募集资金转用于新增投产微型棱镜模块产品。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对“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预计形成相关成像光学组件、生物识别光学组件、移动智能终端精密薄膜光学面板和微型棱镜模块产品的年产量和年销售情况变动如下:

  ■

  根据《光学组件技改项目可研报告》,原募投项目“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在建成达产后,预计正常年销售收入189,200.00万元,税后利润21,353.61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2.15%,税后投资回收期5.51年(含建设期);本次调整后的“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达产后年销售收入预计为151,800.00万元,创造税后利润22,294.23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2.24%,税后投资回收期4.40年(含建设期)。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将提升预期效益,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避免由于智能终端整体市场和配置变化带来的原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风险,为广大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要,本着高效使用募集资金原则,对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细节调整,旨在优化募集资金投入结构,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募投项目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是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优化调整,是基于当前业务发展需求、募投项目进展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总体投资方向和投资总额,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布局和加快公司新业务发展,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上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股东权益。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在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公司此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不改变投资总额,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6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泮玲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熊波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股东权益。董事会成员及公司管理层在对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勤勉尽职义务。公司此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的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60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8月12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2021年非公开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进行分步投资,受全球疫情影响,智能终端整体市场和配置发生变化,公司决定对战略项目重新聚焦,放缓对募投项目“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中部分产品的投资进度。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紧抓智能终端在光学变焦技术升级引导下带来的新一轮成长机遇,公司拟积极投产相关应用的微型棱镜模块产品,将对募投项目“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内部的产品结构进行调整,新增投产微型棱镜模块产品。

  《关于调整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滨海厂区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3号)全文详见《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本版导读

202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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