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08-16 来源: 作者: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06 公司简称:东方环宇

  2022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未有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为了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将昌吉市长丰路加油站、昌吉市六工庙加油站、昌吉市长宁南路加油加气站、昌吉市北京南路加油加气站、昌吉市六工加油加气站所属的土地、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租给新疆捷瑞通,租赁期限为10年,前五年年租金1,100万元(含税),后五年年租金上浮5%为1,155万元(含税),租赁期限内租金总计11,275万元。租用目的仅限于加油站经营、成品油销售、非油品销售以及其他在承租方营业执照范围内允许的合法经营活动和为经营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本次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004号公告。

  2、为满足国家及伊犁州现行集中供热锅炉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的要求,使伊宁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促进城市发展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5,321.50万元用于公司“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本次变更调整募集资金金额为5,321.50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4.91%。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011号公告。

  3、公司子公司环宇安装于2022年5月19日收到昌吉市住建局的成交(中标)通知书,环宇安装中标“昌吉市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昌吉市燃气设施安全设备安装项目”,成交金额51,953,574.00元。2022年5月21日环宇安装与昌吉市住建局签订了“昌吉市城市功能提升项目一昌吉市燃气设施安全设备安装项目采购、安装合同”,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竞争能力和营利能力。

  4、公司子公司环宇安装于2022年8月13日收到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平台发布的中标通知书,在其组织的昌吉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二期二标段(项目编号[65230122052600001002002])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确定环宇安装在项目招标中中标,中标金额为77,853,168.76元。

  5、公司子公司环宇安装于2022年8月14日收到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平台发布的中标通知书,在其组织的昌吉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二期三标段(项目编号[65230122052600001001001])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确定环宇安装在项目招标中中标,中标金额为68,544,579.56元。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2-039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良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6日

  ● 报备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2-040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401号文),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382,71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2.15元,募集资金总额356,999,975.1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8,924,999.38元(含税)后,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2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 元

  ■

  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183.88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34,674.1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83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期末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1,812.87万元,支付发行费1,025.86万元,购买理财产品12,000.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1万元,取得专户利息收入101.55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620.47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583.2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3,583.29万元,理财产品余额12,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分行、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于2022年4月2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1-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一年,即2022年4月19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1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4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调减“热源环保设备升级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的投资金额,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第四热源厂环保设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2-011)。

  募集资金变更前后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附表1: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1-6月 单位:人民币 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6月 单位:人民币 元

  ■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2-042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31日 12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31日

  至2022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2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地点: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31100

  (二) 登记时间:2022年8月30日,上午10:00-14:00点,下午16:00-20:00点。

  (三) 登记办法: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采取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另外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市延安北路198号23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 联系人:周静

  (七) 联系电话:0994-2266135 传真:0994-2266212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2-043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③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③ 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至8月19日(星期五)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或通过公司邮箱xj_dfhyrq@dfhyrq.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举办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明先生

  副总经理:李伟伟先生

  董事会秘书:周静女士

  财务总监:田佳女士

  独立董事:曾玉波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8月22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16日(星期二)至8月19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j_dfhyrq@dfhyrq.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静

  电话:0994-2266135、0994-2266212

  邮箱:xj_dfhyrq@dfhyrq.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2-038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通过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22-04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更好的规范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调整。本次《公司章程》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因新增并删除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各条款序号的依次顺延调整,《公司章程》中引用的条款序号也因此相应调整。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后续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本版导读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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