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2-061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2-09-0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规定,对《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2-059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修订条款如下:

除对上述内容进行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2-062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14: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9月2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一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4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以表格形式逐一列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2. 上述提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本次会议共审议2项议案,2项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提案1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提案2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4号华测检测大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33682137

邮政编码:518101

电子邮箱:security@cti-cert.com

4.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12”,投票简称为“华测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09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9月2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时,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填写其它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3: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当于2022年09月16日17:00点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2-060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

并购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的顺利运行,根据《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会选举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万峰

委员:申屠献忠、程海晋、刘极地、曾繁礼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附件:

万峰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资深管理咨询师,英国IRCA注册主任审核员。2003年参与筹建华测公司,2004年7月起担任副总裁;2007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2010年8月、2013年8月、2016年8月、2019年12月获得连任。

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834,32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万云翔先生同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2-058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程虹先生任期已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对程虹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致以诚挚的谢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2022-051)。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刘志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刘志权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附件:

刘志权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2000年博士毕业后出国留学,2006年底作为海外引进学者回国工作。2006年12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员、创新课题组长,中国科学院大学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生导师;2019年3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研究员、课题组长,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与性能相关的材料结构及功能的显微组织表征和原位制备研究,重点为金属电子封装材料和封装结构的组织性能及服役可靠性。

刘志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2-065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志权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刘志权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5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2-064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发出通知,2022年9月5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分别为:陈炜明、张渝民、欧瑾。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炜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是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及运作,同意本次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2-063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9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6名,实际参与董事6名,分别为:万峰、申屠献忠、陈砚、刘极地、程海晋、曾繁礼。会议由董事长万峰主持,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刘志权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顺利运行,根据《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选举万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并购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2022年9月21日下午14:30 在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本版导读

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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