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2-09-21 来源: 作者:

(上接B66版)

(2)应付票据

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4,532.68万元、8,999.30万元、5,497.10万元和14,029.18万元。随着公司采购规模扩大、采用票据结算金额增加,公司各期末应付票据余额逐步增加。2020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4,466.62万元,增幅为98.54%,主要系在建工程投入增加导致的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2021年末应付票据余额较2020年末减少3,502.20万元,降幅为38.92%,主要系公司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增加,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相应减少。2022年6月末应付票据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8,532.08 万元,增幅为155.21% ,主要系公司经营采购使用票据结算方式增加,同时票据到期解付金额较小,综合导致应付票据余额增加。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6,660.85万元、9,532.67万元、49,242.01万元及71,361.8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0.04%、22.51%、41.93%及43.34%,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采购材料款。

2020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2019年末增长43.11%且设备款占比提高,主要由于芳源新能源年产3.6万吨高品质NCA/NCM前驱体生产项目二期工程逐步购建生产设备所致。

2021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较2020年末大幅增长416.56%,主要由于随着公司年产3.6万吨高品质NCA/NCM前驱体(三元锂电正极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硫酸钴车间项目陆续建设完成并投产,公司产能扩充下原材料需求量大幅增加。同时,2021年2月起,公司开始向松下采购金属镍豆、金属钴豆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松下中国订单所需的NCA三元前驱体,应付材料供应商采购款增长较快。2021年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销售合同大幅增加,材料采购亦相应增加。2022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较2021年末增长22,119.88万元,增幅为44.92%,主要系供应商松下电器全球采购(中国)有限公司期末应付未付货款54,320.36万元,占应付账款余额的76.12%。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056.23万元、905.70万元、1,085.98万元及586.31万元,变动较小。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已计提而未支付的工资、奖金,应付职工薪酬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18%、2.14%、0.92%及0.36%,占比较小。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其他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环境保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205.50万元、209.32万元、932.04万元及2,833.86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63%、0.49%、0.79%及1.72%,占比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构成。2020年,公司应交税费中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在2019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申请“2019年存货跌价准备转销1,034.96万元和固定资产减值核销901.96万元”纳税调减;公司已与主管税务部门沟通,并于202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减扣除,故2020年期末应交税费余额下降。2021年末,公司应交税费较2020年末增长较快,主要系受益于三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旺盛及公司产能持续释放,公司NCA三元前驱体、NCM三元前驱体、硫酸钴等产品销售大幅增加,导致增值税较2020年末增长643.78万元。2022年6月末,公司应交税费较2021年末增加204.05%,主要系当期应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2、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金额分别为0.00万元、2,804.05万元、24,457.27万元及45,664.8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29.43%、67.61%及79.71%,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末,公司新增长期借款,系光大银行江门分行向芳源循环提供的抵押借款,主要用于支付“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工程款项。

2021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20年末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IPO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投建“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公司自筹资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1.95亿元长期借款。

2022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较2021年末增长86.71%,主要系公司为投建“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增加信用借款及抵押借款所致。

(2)租赁负债

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的租赁负债余额为4,707.0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8.22%。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于除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的其他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

(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1月1日,公司、芳源新能源与广发融资租赁(广东)有限公司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约定以公司的机器设备作为售后回租的对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租赁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20日。该业务实质为公司以自有固定资产设备进行抵押借款,该抵押借款已于2020年2月提前清偿归还本息及支付违约金。

根据2019年融盛投资与公司、芳源新能源、罗爱平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及其后续《补充协议》,约定融盛投资以6,496.90万元(净额)增资入股芳源新能源,自融盛投资成为芳源新能源股东之日起届满5年时,融盛投资应当退出芳源新能源,公司无条件以现金方式回购融盛投资持有的芳源新能源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为融盛投资实际出资额及按实际出资额2%的年化收益率计算的增值部分的总和。截至2022年6月31日,融盛投资出资金额占芳源新能源实收资本的15.00%,融盛投资的出资款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金融负债列报,并按年化收益率2%计提利息支出。罗爱平为公司回购融盛投资的股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江门市新会新科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创投”)与公司、芳源新能源、罗爱平于2019年3月签署的《增资扩股协议》,约定新科创投以6,800.00万元增资入股芳源新能源,芳源新能源于2019年3月29日收到该笔款项。芳源新能源于2019年5月21日在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妥了工商变更手续,变更后公司、新科创投分别占芳源新能源81.52%、18.48%股权。根据协议约定“如果自新科创投投资款到账之日起满3年,芳源新能源仍未能实现单体在中国境内A股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司股票,或新科创投认为芳源新能源的业绩增长存在不稳定因素,或芳源新能源、芳源环保及罗爱平严重违反本投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并因此给新科创投造成严重利益损害时;或芳源新能源的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并且不能得到新科创投的同意;或任一年度经新科创投认可的审计机构对芳源新能源未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时,新科创投有权要求芳源环保、罗爱平和芳源新能源按约定的价格全额回购其持有的股权,约定的回购价格=新科创投实际投资金额[1+年化8%收益率*实际投资天数/365]-以前年度已实现的现金分红金额;各方同意,芳源环保因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经芳源环保内部决议要求新科创投退出目标公司,新科创投应在收到正式通知的1个月内无条件接受被芳源环保回购目标公司股权,新科创投应配合芳源环保和丙方履行必要的程序,回购价格为新科创投投资金额及按8%的年化收益率计算增值部分总和(如在持股期间新科创投获得目标公司分红的,在计算回购价款时应扣除相应的分红款)”。

新科创投对芳源新能源的股权投资实质为债务工具。2019年12月,新科创投退出芳源新能源,由芳源股份回购其所持芳源新能源的18.48%股权。公司按8.00%的年化收益率计提利息支出,并于2019年12月19日归还新科创投6,800.00万元本金和394.96万元利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无余额。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注: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73倍、2.12倍、1.60倍和1.44倍,速动比率分别为1.49倍、1.04倍、0.88倍和0.65倍,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由于:①公司2020年现金分红、偿还长期应付款导致2020年末货币资金减少;②随着业务增长及采购需求增加,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经营性负债增加;③公司增加了短期借款,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总体来看,公司的流动资产能够覆盖流动负债,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短期偿债能力。

2、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33.19%、35.79%、53.44%和62.18%,2021年以来,为满足日常经营生产活动所需,采购材料及设备较多,经营性负债增加,同时,公司为投建“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公司银行借款规模增加,综合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3,666.83万元、10,912.04万元、14,806.98万元和4,232.46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6.23倍、8.46倍、4.49倍和0.67倍。2020年,公司利息支出较2019年大幅减少,利息保障倍数增加;2021年,由于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融资,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及项目建设投入,公司利息支出增加,利息保障倍数有所下降;2022年1-6月,公司利息保障倍数较低,主要系:受公司2021年度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费用摊销以及硫酸、液碱等辅助材料成本上升的影响,公司半年度利润水平较低;公司银行借款规模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利息费用相应上升。总体来看,公司债务融资规模上升的背景下,公司利润规模能够较好地覆盖利息支出,偿债能力较强。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主营业务较为相近的可比公司主要包括格林美、当升科技、容百科技、长远锂科、中伟股份等,可比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注1:数据由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计算所得。

注2:截至2022年8月22日,可比上市公司均暂未公告半年报。

2019年末、2020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采购需求增长较快,经营性负债及短期借款增加。整体来看,公司流动比率与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一致。

公司速动比率整体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是受公司所有者权益规模较小、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较高等因素影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流动资产大多以存货形式存在,速动资产较少导致速动比率低于可比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一致,呈上升趋势。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业务增长及收入规模增加导致公司经营性负债大幅增加,同时为投建“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公司银行借款规模增加所致。2022年6月末,为投建“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增加银行借款,资产负债率小幅增长。

总体来看,公司偿债能力较好,各项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注:上述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年化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21、4.98、7.53和2.81。公司2019年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增加,尤其是2019年12月,公司产品升级后对松下销售收入同比增长较多,导致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随着2020年下半年国内外疫情有所缓解,市场需求回暖,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占当年比例相较以往年度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进一步上升,2020年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有所增加,综合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降低。2021年度,受益于三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旺盛及公司成功拓展下游客户,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较2020年度上涨108.49%,应收账款余额较2020年末增长94.69%,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加快。

2、存货周转率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08、1.91、2.78和0.78,报告期内呈现波动趋势:(1)受春节备货和延迟复工复产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库存消化低于往年同期;随着2020年下半年国内市场需求回暖,公司加大产品销售力度,存货周转加快,综合导致公司2020年全年存货周转次数较2019年收窄0.17次。(2)2021年度,受益于三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旺盛、公司成功开拓国内NCM和NCA客户,产品销售及在手订单快速增长,存货周转速度加快。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最近三年及一期,与发行人主营业务较为相似的可比公司营运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注1:上述2022年1-6月数据未经年化

注2:截至2022年8月22日,可比上市公司均暂未公告半年报。

注3: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各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19年、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境外销售,境外客户回款较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2021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与动力电池需求大幅增长,发行人及同行业公司收入高速增长,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总体保持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各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与公司材料采购模式、生产工艺特点和所处发展阶段相关,具体分析如下:

(1)2019年和2020年,公司进口原材料占比较高,所需采购时间较长。此外,根据市场需求增长预期及公司采购周期,公司会相对提前备货;2021年,镍钴资源紧俏,公司适当增加镍钴原料的库存,存货余额进一步上升。同时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成本上升,总体存货周转加快,因此存货周转率有所上升。同时,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原材料占存货比重远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期末原材料备货较多,导致存货周转率偏低;

(2)在三元前驱体生产工艺上,公司主要原材料通过溶解、萃取等环节得到硫酸镍溶液或硫酸钴溶液,然后用于后续生产,涉及生产环节较多,导致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多的在产品,进而导致存货余额较高、存货周转率偏低;

(3)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不同。公司业务具有规模小、增速高的特点,因此需要相对充足的库存以应对业务的快速增长,导致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根据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此外,对金额较大的解释为: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1、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9,962.75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包括待抵扣进项税、待摊费用、预交企业所得税。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系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79.76万元,主要系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保证金、押金备用金及应收暂付款,不涉及资金拆借行为,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持有长期股权投资930.76万元,主要系对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20%股权的投资。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主要从事废旧锂电池的回收处理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将主要以威立雅新能源科技(江门)有限公司的回收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充分实现资源综合利用。该项投资综合考量了公司长期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方向,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发行人不以获取中短期财务价值为目的,亦不计划通过溢价退出等方式实现资本增值,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6,301.21万元,为公司预付的机器设备、工程服务等长期资产购置款项,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款项。

综上,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七、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迅速发展,三元动力电池出货量高速增长,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公司从事镍电池正极材料以及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和生产,其中NCA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已通过松下认证,并在2017年10月实现向松下批量供货。报告期内,公司向行业内优质客户松下供应产品系公司利润的重要来源。2022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81.7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4.77%,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度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022年1-6月摊销股份支付费用,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1.91%;相较上年同期,公司与松下中国合作方式的改变,硫酸、液碱等辅助材料成本同比上涨等综合因素导致公司最近一期利润下降。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高速增长,2019年至2021年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7.51%。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即三元前驱体和球形氢氧化镍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92%、99.88%、99.95%和95.79%,占比较为稳定。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原材料销售收入,占比较小。

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业快速发展,对锂电池三元前驱体及正极材料需求强劲,公司凭借在NCA前驱体领域的技术优势,从2017年10月实现向松下批量供货以来,随着公司三元前驱体产能扩张和释放,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

2020年度,受海外疫情、作价期镍钴金属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对松下中国的收入较2019年度减少14,249.84万元;公司在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市场需求回暖之后积极开拓NCM三元前驱体、硫酸钴等其他主要产品市场,综合导致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度增加4,110.58万元。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108.49%。主要系三元前驱体的市场需求旺盛,公司成功开拓国内NCM和NCA客户,销量增加。同时,公司产能持续释放,推动公司NCA三元前驱体、NCM三元前驱体、硫酸钴等产品销售增长。

2022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2021年同期增长4.76%。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硫酸钴”包括硫酸钴溶液和硫酸钴结晶产品的销售收入。

注2: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硫酸锰等产品的销售收入。

在收入结构方面,2019年至2020年,公司NCA三元前驱体和球形氢氧化镍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96%、85.18%,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公司NCM三元前驱体产品开拓取得积极进展,逐渐获得国内知名客户认可,加之NCM三元前驱体产能增加,报告期内NCM三元前驱体收入及占比逐步上升;同时,公司利用分离技术和功能材料制备技术优势,积极开拓新产品增加收入来源,公司于2020年底建成硫酸钴车间项目,2020年度新增硫酸钴产品创收。

(1)三元前驱体

报告期内,公司三元前驱体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4,066.68万元、80,936.59万元、186,337.63万元和79,034.1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8.46%、81.63%、90.08%和87.20%。2019年度,公司三元前驱体尤其是NCA三元前驱体销售收入保持快速增长,主要系公司根据下游市场需求主动聚焦业务发展方向,将主要资源优先发展三元前驱体相关业务,一方面凭借在NCA三元前驱体领域的技术优势,成功进入松下供应链体系;另一方面,随着新建产能逐步释放,公司三元前驱体销售数量快速增长。2020年度,受海外疫情、作价期镍钴金属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对松下中国销售收入及占比的下降导致全年三元前驱体的收入及占比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2021年度三元前驱体收入同比增长130.23%,其中:NCA三元前驱体收入较2020年增长80.43%,主要系对重要客户松下中国、贝特瑞销量大幅增长;NCM三元前驱体收入同比增长46,278.60万元,主要系公司积极开拓NCM三元前驱体产品、NCM三元前驱体产能增加,逐渐获得贝特瑞、当升科技、巴斯夫杉杉等国内知名客户认可,因而销量增长。2022年1-6月,公司三元前驱体收入较上年同期小幅增长0.21%,其中:NCA三元前驱体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6.09%,系受益于下游市场需求,公司主要客户松下中国、贝特瑞、巴斯夫杉杉等订单量较上年同期增长;NCM三元前驱体收入同比下降88.18%,主要系下游客户采购需求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球形氢氧化镍

报告期内,公司球形氢氧化镍销售收入分别为10,740.81万元、10,937.02万元、7,639.18万元和3,144.0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30%、11.03%、3.69%和3.47%,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球形氢氧化镍收入及占比下滑,主要系下游客户采购需求有所减少所致。

(3)硫酸钴

2020年度,公司新建的硫酸钴结晶生产线投入使用,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公司硫酸钴收入分别为6,951.19万元、11,947.82万元和7,187.61万元。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硫酸钴收入增长较快,主要系公司成功开拓硫酸钴产品领域客户、产品销量增长所致。

2、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情况划分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80.49%、62.79%、6.51%和0.00%。2020年度,受海外疫情、作价期镍钴金属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对松下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有所下降,境外销售收入占比降至62.79%。从2021年4月开始,公司对松下的销售由出口调整为内销,2021年度境外销售占比降至较低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8,536.83万元、36,896.14万元、193,385.28万元和90,634.97万元,华东、华南和华中地区为公司境内客户集中区域。

华东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华东地区销售收入分别为6,610.61万元、12,789.29万元、126,220.10万元和71,941.08万元,2020年度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天力锂能有限公司需求放量,华东地区收入同比增长93.47%。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华东地区收入增幅较大,主要系一方面,公司与重要客户松下中国合作模式调整,出口转为内销,另一方面公司开拓客户,向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合肥融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销售收入增长。

华南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华南地区销售收入为5,126.98万元、10,470.51万元、10,023.29万元和10,773.38万元,有所波动,主要受公司对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子公司)收入变动影响。2019年度至2022年1-6月,公司对深圳贝特瑞销售收入分别为669.03万元、4,048.02万元、5,368.57万元和9,841.10万元,系公司华南地区收入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2019年,公司对贝特瑞收入较低主要系四部委于2019年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策的通知》,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贝特瑞根据客户需求调整了产品结构,当年NCA产品销售下降,对NCA三元前驱体采购相应减少。

华中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华中地区销售收入为6,453.15万元、9,737.24万元、36,088.54万元和6,174.46万元,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华中地区收入及占比增长主要系对巴斯夫杉杉和天力锂能的销售增长所致。

其他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地区收入分别为346.09万元、3,899.10万元、21,053.35万元及1,746.06万元。2021年度,公司来自其他地区收入增长,主要系对巴斯夫杉杉和当升科技的销售增加。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以直接销售至下游生产厂商即直接销售为主,存在少量产品销售给贸易商客户即间接销售的情况。公司直接销售模式和间接销售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仅对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寄售模式。公司先将球形氢氧化镍发送至客户指定的仓库形成发出商品,客户按需提货,公司每月在客户对账系统上核对实际使用数量。公司按与客户确认的使用数量,根据合同约定开票并结算。2020年度,公司寄售模式收入金额为11.9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0.01%,占比较低;2019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该模式无销售额。

4、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情况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存在季节性征,公司销售多集中在下半年,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下半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80%、70.43%和56.35%,主要与松下采购需求有关,与下游锂电池行业特征相符。2020年上半年,受到疫情影响,公司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为7,448.26万元,较2019年第一季度下降26.70%;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市场需求回暖,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收入及占比较2019年同期有所增加。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75,825.31万元、83,998.64万元、182,079.32万元及84,038.19万元,整体趋势和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公司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9.96%、99.94%、99.99%和96.82%,与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划分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分类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注: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硫酸锰等产品的销售成本。

2019年至2020年,公司三元前驱体和球形氢氧化镍的成本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相匹配。最近一年及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随产品收入的比例变化而相应调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逐年增长。

3、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类别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照成本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较为稳定。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以直接材料为主,直接材料包括各种镍、钴金属资源和辅助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6.35%、86.37%、90.35%和90.11%,占比较为稳定。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略低于容百科技、长远锂科、中伟股份等同行业公司,主要系2019年和2020年公司直接从氢氧化镍、粗制硫酸镍、镍钴料等资源中分离提纯高纯硫酸镍、钴溶液生产三元前驱体,原材料成本具有比较优势。2021年2月之后,公司与松下NCA的合作模式陆续调整为向其采购镍豆、钴豆生产NCA三元前驱体后销售给松下,原材料成本优势有所减弱。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主要为折旧费、水电费、处理费及职工薪酬等,随着公司产能扩大、产量增加,公司制造费用有所上升。

(三)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分别为19,288.89万元、15,267.97万元、24,877.00万元和10,586.01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毛利占比均高于85%。2019年至2021年,公司毛利主要来自于NCA三元前驱体,近三年NCA三元前驱体贡献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3.91%、91.48%和61.58%,系公司最主要的盈利来源。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

(1)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24%、15.33%、11.99%和10.23%,公司各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主要系产品结构存在变化以及各类产品毛利率自身也存在波动所致。2019年和2020年,公司主要产品NCA三元前驱体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公司掌握了以“萃杂不萃镍”湿法冶炼技术为核心的现代分离技术,可从氢氧化镍、粗制硫酸镍、镍钴料等资源中提取得到高纯硫酸镍、高纯硫酸钴等,降低了产品成本。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受公司与重要客户松下NCA的合作模式变化以及液碱等辅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公司NCA三元前驱体毛利率有所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单位成本主要受金属镍和钴的市场价格影响。由于公司各类产品的金属含量、采购与销售的时点等因素不同,导致金属镍、钴市场价格对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单位成本的影响程度不同,进而导致公司各产品毛利率存在波动。具体分析如下:

1)NCA三元前驱体

报告期内,公司NCA三元前驱体的销售均价、单位平均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NCA三元前驱体毛利率出现波动,主要受公司收入季节性、全年镍钴金属价格波动、规模效应影响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2019年度,金属钴价格下跌48.86%、金属镍价格小幅上涨6.64%,公司NCA前驱体销售均价、单位平均成本同步下降。2019年底,公司向松下供应产品由NCA87升级为NCA91,镍含量提高、钴含量降低,产品结构变化对钴价下跌影响起到一定缓冲作用;同时,公司NCA前驱体下半年销量和收入占比较高,下半年钴价格较上半年略有下降,镍价格较上半年上升23.52%,镍、钴价格传导至销售成本具有滞后性,导致公司2019年全年销售均价整体跌幅低于单位销售成本,NCA前驱体毛利率较2018年同比上升。此外,公司2019年NCA前驱体产量扩大、单位制造费用降低也是其毛利率提升的原因之一。

2020年,受公司主要产品NCA87升级为镍含量更高的NCA91以及金属镍、钴市场价格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NCA三元前驱体销售均价较2019年下降9.36%,单位成本中直接材料均价较2019年下降6.77%。由于公司2020年NCA三元前驱体产能增加,相关固定资产的制造费用相应增加,其单位成本中制造费用较2019年上升9.72%,综合影响导致NCA三元前驱体单位成本较2019年下降5.20%,其单位成本下降幅度低于销售均价下降幅度,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2021年度,公司NCA三元前驱体毛利率下降至11.55%,主要系:①2021年2月之后,公司与松下NCA的合作模式陆续调整为向其采购镍豆、钴豆生产NCA三元前驱体后销售给松下,以上合作方式的变化导致公司生产NCA三元前驱体的单位成本上升,较2020年同比增长24.30%。②同时,上海有色金属网数据显示,2021年度电解镍、电解钴均价较2020年均有所上涨,以致NCA三元前驱体销售定价较2020年上涨13.88%。综合上述因素,单位成本增幅大于销售均价增幅,导致公司2021年度NCA三元前驱体毛利率出现下降。

2022年1-6月,公司NCA三元前驱体毛利率下降至7.96%,主要系2021年第四季度以来,NCA三元前驱体生产辅料液碱等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生产NCA三元前驱体的单位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3.72%。同时,2022年1-6月NCA三元前驱体销售均价较上年同期上涨18.86%,单位成本增幅大于销售均价增幅,导致2022年1-6月公司NCA三元前驱体毛利率进一步下降。

2)NCM三元前驱体

报告期内,公司NCM三元前驱体的销售均价、单位平均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2019年和2020年,公司NCM三元前驱体尚处于市场拓展阶段,各期产销量较小。2021年以来,公司NCM三元前驱体由市场拓展阶段逐步发展为客户稳固阶段。公司NCM三元前驱体销售市场暂时集中在国内,下游市场竞争程度较高。受NCM三元前驱体全年生产和销售时间分布、金属镍钴价格波动及金属镍、钴价格传导至销售成本具有滞后性等因素影响,公司NCM三元前驱体的毛利率存在较大波动。

公司销售的NCM三元前驱体主要为低镍产品,钴含量相对较高,毛利率受钴价变动影响更大。2020年度,根据上海有色金属网数据,电解镍全年平均价格11.02万元/吨,同比下降1.25%;电解钴全年平均价格26.20万元/吨,同比下降3.50%。因而NCM三元前驱体销售定价同比下降。同时,随着市场拓展及业务推进,2020年度公司NCM三元前驱体销量较2019年度大幅上升155.03%,具有一定规模效应,使得单位成本同比下降。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大于销售均价下降幅度,综合导致NCM三元前驱体毛利率小幅上升。

2021年度,公司NCM三元前驱体毛利率大幅上升至14.75%,主要系:①随着公司积极拓展与贝特瑞、天力锂能、科恒股份、巴斯夫杉杉等客户的合作开发,公司NCM三元前驱体由市场拓展阶段逐步发展为客户稳固阶段,2021年以来实现月度销量企稳,2021年度公司实现销售NCM三元前驱体5,816.15吨,同比大幅增长420.12%。批量生产的规模效应导致在原材料价格上升的背景下,公司NCM三元前驱体的单位成本仅同比上升24.73%。②同时,上海有色金属网数据显示,2021年度电解镍、电解钴均价较2020年均有所上涨,以致NCM三元前驱体销售定价较2020年上涨39.01%。销售均价上涨幅度远大于单位成本上涨幅度,综合导致公司NCM三元前驱体毛利率大幅上升。

2022年1-6月,公司在镍钴均价上升的背景下把握NCM三元前驱体产品重要订单,同时合理控制单位成本涨幅低于销售均价涨幅,NCM三元前驱体毛利率进一步上升。

3)球形氢氧化镍

报告期内,公司球形氢氧化镍的销售均价、单位平均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球形氢氧化镍下游客户供求稳定,市场竞争相对充分,该产品毛利率逐年下降。2019年,受金属钴价格下降和公司适当降低球形氢氧化镍产品销售价格影响,公司销售均价同比下降;公司2019年一季度主要产品总产量同比下降,产品单位成本上升;同时,球形氢氧化镍产量占总产量的比例较高,导致该产品分摊的人工及制造费用较多,单位平均成本上升幅度较大。销售均价同比下降和单位成本同比上升导致球形氢氧化镍2019年毛利率下降。

2020年,受金属镍、钴市场价格下降和公司适当降低球形氢氧化镍产品销售价格影响,公司球形氢氧化镍的销售均价较2019年下降4.85%、单位成本下降2.03%,公司球形氢氧化镍的销售价格下降幅度超过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导致公司2020年球形氢氧化镍毛利率较2019年有所下降。

2021年度,球形氢氧化镍毛利率大幅上升至15.33%,主要系:①上海有色金属网数据显示,2021年电解镍、电解钴均价较2020年均有所上涨,以致球形氢氧化镍销售定价较2020年上涨21.70%。②受市场金属价格以及其他材料成本上涨,球形氢氧化镍单位成本上涨9.13%。公司球形氢氧化镍的销售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单位成本上涨幅度,导致公司球形氢氧化镍毛利率较2020年大幅上升。

2022年1-6月,公司在镍钴均价上升的背景下进一步签订球形氢氧化镍产品重要订单,同时合理控制单位成本涨幅低于销售均价涨幅,球形氢氧化镍毛利率进一步上升。

4)硫酸钴

报告期内,公司硫酸钴的销售均价、单位平均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2020年硫酸钴产品的销售毛利率为1.32%,低于公司其他产品的毛利率,主要原因:1)2020年,公司向阳江市联邦金属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富余的硫酸钴溶液,与客户结合当时电解钴市场价格和市场供求关系,议定的硫酸钴溶液销售价格低于成本,毛利为负;2)公司向当升科技销售硫酸钴结晶的合同价格基本在2020年7月份锁定,而公司在2020年第四季度才陆续生产和销售,由于电解钴的市场价格逐步上升,导致公司硫酸钴结晶的平均生产成本上升、毛利率较低。随着产能释放,2021年度硫酸钴毛利率上升至4.55%。

2022年1-6月,公司成功开拓硫酸钴产品相关客户且陆续签订重要订单,同时受2020年以来金属钴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影响,公司硫酸钴产品销售均价同比大幅上升64.25%,单位成本同比上升33.84%,硫酸钴产品毛利率上升至22.25%。

5)其他

主营业务“其他”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硫酸锰、硫酸钠、磷酸锂等产品,2019年至2022年1-6月,毛利率分别为73.60%、57.84%、-16.24%及30.69%,毛利率主要是由当期销售的具体产品和销售时点的售价影响,由于各期销售的具体产品构成变动较大,且受到金属价格波动影响各销售时点价格不一,造成各期间波动较大。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其他”毛利率为负,主要系:①硫酸钠系公司废水处置副产品,价值较低。出于解决公司五和工厂的环保排污指标问题,公司投入加建“硫酸钠MVR蒸发结晶”设备,蒸干废水析出硫酸钠。由于蒸干设备投入较大,叠加电费及人工等费用,致使该产品加工成本大于售价,因此毛利率为负。②磷酸锂系公司资源综合利用的新产品,尚处于试产阶段。由于金属锂回收率较低且专用辅助材料(磷酸三纳)成本较高,加之磷酸锂为含杂非标准品,售价仅能以金属锂价格的75%计价,综合导致该产品加工成本高于售价,毛利率为负。

(2)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分析

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主要包括格林美、当升科技、容百科技、长远锂科、中伟股份等,以下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资料披露的与电池材料相关业务或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注:同行业公司数据主要摘自于招股说明书或根据定期报告计算所得,长远锂科2021年度未分产品列示毛利率。

根据同行业公司定期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当升科技锂离子电池材料业务主要包括多元材料、钴酸锂等正极材料以及多元前驱体等,产品构成与公司存在较大差异,毛利率可比性不高,以下为公司与格林美、容百科技、长远锂科、中伟股份相关毛利率对比:

(1)公司与格林美的毛利率比较

根据格林美2021年年度报告,其新能源材料业务板块产品包括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和正极材料。2021年,格林美三元前驱体出货量为91,035吨,正极材料出货量8,551吨,整体以三元前驱体为主,与公司业务可比性较高。2019年-2021年,格林美毛利率高于芳源股份,主要原因系格林美具有更为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除新能源材料业务以外,还拥有钴、镍、钨循环再造业务、电子废弃物综合利用业务,其三元前驱体和正极材料具有较大的原材料成本优势,毛利率较高。

(2)公司与容百科技、中伟股份、长远锂科毛利率比较

根据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资料,2019年至2020年,芳源股份三元前驱体毛利率均高于容百科技、中伟股份、长远锂科,主要原因系芳源股份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容百科技、中伟股份、长远锂科三元前驱体主要以高纯硫酸镍、硫酸钴为原材料进行生产,而公司具有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优势,可以对包括氢氧化镍、粗制硫酸镍、镍钴料等资源利用分离提纯技术制备高纯硫酸镍、高纯硫酸钴、高纯硫酸锰等溶液,进而生产三元前驱体,公司原材料相比具备成本优势,导致公司三元前驱体毛利率相对较高。2021年2月之后,公司与松下NCA的合作模式陆续调整为向其采购镍豆、钴豆生产NCA三元前驱体后销售给松下,原材料成本优势有所减弱。2021年度公司三元前驱体业务毛利率下降至12.47%,但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容百科技和中伟股份。

(四)期间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期间费用及其占营业收入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9,704.77万元、9,174.19万元、16,146.83万元及10,895.6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20%、9.24%、7.80%及11.51%,呈波动态势。2022年1-6月,公司期间费用占比上升主要系因2021年度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增加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所致。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股份支付及咨询费构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468.96万元、351.11万元、384.73万元及365.36万元,总体处于较低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以技术开拓市场,客户服务更多体现在产品技术、工艺研发方面,直接销售费用投入相对较少。

为开拓韩国市场,2019年4月公司与BKL(BRIGHT&KIND LEADING Co., Ltd,简称“BKL”,注册成立于2018年11月,总部位于韩国京畿道华城市,是一家从事工业材料零件的贸易公司,主要业务包括电池材料、FPCB材料和特殊金属等。)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协议约定,至合同签订当月起26个月内,公司每月向其支付1.20万美元的咨询费,由BKL协助公司开发韩国市场。因相关产品尚处于研发进程,暂未达到批量供应的目标,所以自2020年11月起公司暂不用支付相关咨询费。公司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3,315.49万元、3,417.32万元、4,793.85万元及4,137.7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9%、3.44%、2.32%及4.37%。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股份支付费用、中介机构服务费、办公费等项目构成。随着公司业务经营规模扩大,职工薪酬逐年上升。

2020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上升3.07%,变动较小。2021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上升40.28%,主要系当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增加股份支付及经营规模扩大,增加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2022年1-6月,公司管理费用同比上升142.44%,主要系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增加股份支付所致。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材料费、职工薪酬和股份支付费用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4,322.17万元、4,487.57万元、9,135.70万元和4,895.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54%、4.52%、4.41%及5.17%。公司研发费用逐年增长,其中,2020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同比上升3.83%,主要系公司为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团队建设、新产品与新技术开发力度所致。同时,公司于2018年实施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也是研发费用上升的原因之一。2021年度,公司研发费用较2020年上升103.58%,主要由于研发项目增加,材料费用、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相应增加及当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增加股份支付所致。2022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较2021年同期上升62.42%,主要来源于股份支付增加。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构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1,598.14万元、918.19万元、1,832.55万元及1,496.70万元。2020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小,主要由于公司于2019年12月归还明股实债的借款、2020年2月归还融资租赁款,2020年利息支出下降。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财务费用分别同比增加99.58%、52.78%,主要由于为购买原料设备、投建募投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公司增加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五)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分别为211.76万元、628.34万元、283.54万元和35.70万元。2020年度,公司政府补助金额主要来自于新增融资奖励200万元和黄金十条奖励120万元。

(六)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如下:

单位:万元

注:负号表示收益

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收款项减值准备通过“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当期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负号表示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153.73万元、14.87万元、36.98万元及138.41万元。2019年度,公司存货跌价损失为153.73万元,较其他期间规模较大,主要系部分库存商品因订单执行价格下降存在一定减值。公司NCM523于2019年末通过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宁夏)有限公司认证,开始小规模供应,根据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与巴斯夫杉杉签订的销售订单(编号:NXY-FY191231129),NCM523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公司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时,NCM523的估计售价参考此订单价格确定,导致2019年末NCM523存在一定减值。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负号表示收益

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905.08万元、259.54万元,主要系最近一年公司成功开拓新客户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巴斯夫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并实现销售,期末根据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给予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5%的坏账准备计提所致。最近一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前期多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予以转回。

(七)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损失分别为-16.57万元、117.56万元、120.82万元和79.79万元。2019年,公司取得投资收益16.57万元,系公司当期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收益。2020年,公司投资损失117.56万元,主要系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投资损失分别为120.82万元和79.79万元,主要系已贴现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和对联营企业威立雅江门权益法核算下的损益调整。

(八)资产处置收益

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公司资产处置损失分别为230.15万元、66.95万元和3.20万元,为处置固定资产所致。2022年1-6月,公司资产处置损失为61.64万元,其中长期待摊费用处置损失63.21万元,为车间混合有机(萃取剂,溶剂油)转让产生的损益。

(九)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42.46万元、65.87万元、73.42万元和52.56万元,对经营成果影响较小。2019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中的政府补助主要为上市辅导奖励100万元。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73.83万元、136.12万元、174.59万元和31.34万元,对经营成果影响较小。2019年,税收滞纳金支出主要系补交房产税滞纳金、海关进出口增值税缓息费用及租赁违约金。

(十)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9年至2021年非经常性损益相关数据引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7-143号);2022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数据未经审计。

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和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构成。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54.18万元、414.73万元、196.07万元及70.39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73%、6.99%、2.94%及24.98%。2020年度,发行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源于2020年度新增融资奖励200万元和黄金十条奖励120万元等政府补助。2022年1-6月,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规模较小,但占比较高,主要系因股权支付费用摊销及主要辅料成本上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较小。总体来看,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规模较小,未对公司盈利能力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

八、现金流量分析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321.23万元、19,053.10万元、12,094.78万元和8,051.56万元,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收到的现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来自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为正数,主要由于当年营业收入规模较2019年有所增长,且2019年末对松下的应收账款1.91亿元在当期收回,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相较2019年有所增加。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下降36.52%,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大幅度增加,存货大幅增加,2021年以来镍、钴价格持续上涨,且主要辅助材料硫酸和液碱价格第四季度大幅上涨,原辅料采购成本增加所致。2022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5.94%,主要系当期营业收入规模较上年同期有所扩大且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所致。

2019年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由于:①业务快速发展,上下游信用期的不同。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含镍、含钴原料,供应商主要为行业内知名的大型企业,所给予公司等下游企业的信用期较短,公司客户实际回款周期长于对供应商的付款周期,与大部分同行业公司情况一致,导致原材料采购的现金支出高于销售商品的现金收入;②提前备货的影响。发行人进口原材料占比较高,采购周期较长,单批采购量较大,为保障对客户供货的及时性,及应对潜在需求增加的影响,需提前备货,增加了支付的现金;③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2019年下半年,为配合松下产品升级计划而推迟发货,导致公司于2019年末对松下销售较大,期末形成对松下的应收账款1.91亿元,该笔应收账款于2020年1月全部收回。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888.87万元、-17,775.13万元、-47,371.55万元和-17,148.44万元,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扩充需要,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1,680.01万元、19,716.78万元、41,009.89万元和23,242.44万元,2019年度公司购买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形成较多的现金支出;2020年,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按计划持续投资3.6万吨产能二期项目及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建设。2021年度及2022年1-6月,公司加大投建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使得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分别较2020年、2021年同期增加166.50%、78.14%。

(2)投资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287.04万元、128.96万元、24,444.00万元和26,010.00万元,2019年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2020年投资支付的现金系公司对联营企业威立雅江门的投资款,2021年度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对联营企业威立雅江门的投资款,2022年1-6月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系结构性存款支付的现金流。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筹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761.97万元、-5,140.11万元、50,134.56万元和20,491.64万元。公司的筹资现金流量主要受债务和股权筹资活动影响,2019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额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所需资金增加,公司通过债务和股权融资,导致各年形成较多的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2020年度股权融资相较以前年度有所减少,且当年度进行现金股利分配,导致当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当期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以及通过银行借款填补营运资金缺口及投建募投项目所致。2022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同期减少-19.42%,主要系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有所增加。

2019年,公司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向广发融资租赁(广东)有限公司借款取得的资金。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购买购置机器设备、建设厂房、购买土地使用权、投建IPO募投项目等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21,680.01万元、19,716.78万元、41,009.89万元和23,242.44万元。通过持续的资本性支出,公司的产能实现扩张,为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市场竞争力得以持续巩固和强化。

(二)未来可预见的主要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除本次募投项目外,公司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计划为:江门芳源锂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高品质NCA、NCM三元前驱体和6,000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9亿元。

(三)重大资本性支出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

公司资本性支出不涉及跨行业投资。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商,与松下等知名下游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持续地为客户开发高能量密度、高续航里程和高性价比的三元前驱体产品。公司具有高镍NCA三元前驱体技术优势,生产的产品品质得到客户广泛认可,并获得了持续的订单。随着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企业的产能扩张,尤其是公司主要客户的订单不断增加,公司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高端化、定制化的需求。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与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将极大缓解公司供应紧张的局面,充分发挥公司高镍三元前驱体的技术优势和先发优势。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与未来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项目,一方面用于扩大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产能、优化生产工艺,有助于公司解决未来产能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可充分发挥公司在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先发优势,从锂电池正极废料中提取电池级氢氧化锂、供下游客户制备三元正极材料,有助于公司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优化产品结构、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十、技术创新分析

公司已建立起从镍钴原料到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和镍电池正极材料的完整产业链:以包括氢氧化镍、粗制硫酸镍、镍钴料等资源为原材料,利用分离提纯技术制备高纯硫酸镍、高纯硫酸钴、高纯硫酸锰等溶液,进而直接合成NCA/NCM三元前驱体及球形氢氧化镍。公司拥有以“萃杂不萃镍”技术为代表的专利,可用于包括锂电池正极废料和镍电池废料在内的各种含镍钴粗制资源,在原料端形成对原生矿产资源需求的补充,形成有效的镍钴资源保障,并有效降低产品成本;公司具有成熟的高镍NCA三元前驱体合成技术,掌握镍钴铝均相共沉淀、一次颗粒形貌调控和粒度分布调控等核心工艺技术,居于行业先进水平。

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科技创新水平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或措施”和“九、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十一、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和仲裁的情况。

(三)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的重大期后事项。

(四)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建立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的产能扩充,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技创新情况的变化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建立在公司现有业务基础上的产能扩充,有利于公司保持并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研发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4,200.00万元(含64,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5,000.00万元,使用的募集资金分别为前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30,104.56万元和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64,200.00万元,项目总投资金额高于募集资金使用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背景

(一)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蓬勃发展

随着能源结构优化、环境保护日益成为全球关注要点,大力发展新能源成为世界范围内众多国家的战略举措。海外市场来看,美国新能源战略逐步确立,2021年8月美国总统签署行政命令将2030年电动车占新车销量比重的50%作为目标;2019年12月欧盟委员会公布“欧洲绿色协议”,要求2050年前实现该地区净零排放。国内市场方面,2020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宣布,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将“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作为重点任务,提出“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

在政策和市场的双轮驱动下,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汽车电动化趋势显著。根据国际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IEA)数据,2021年全球电动乘用汽车保有量达到1,649.9万辆,2016-2021年年均复合增长率52.5%。2021年以来,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与渗透率加速提升,根据乘联会、Marklines及中金公司研究部统计数据,2021年1-9月中国、欧洲八国(含德国、法国、英国、挪威、荷兰、意大利、瑞典、西班牙,下同)、美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214、131、4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93%、105%、101%,2021年9月底中国、欧洲八国、美国的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分别达到17.3%、24.3%、5.3%。

(二)动力电池行业持续受益

在全球新能源汽车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增长迅速。根据高工产研、EV-Sales、中汽协及中金公司研究部统计数据,2021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达到296.8GWh,同比增长113.4%;分区域来看,2021年中国市场总装机量达154.5GWh,同比增长141.5%,海外市场总装机量142.2GWh,同比增长89.5%,增速低于中国。

(三)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快速提升,三元前驱体行业迅猛发展

目前,正极材料主要有三元正极材料(NCM、NCA)、磷酸铁锂(LFP)、钴酸锂(LCO)以及锰酸锂(LMO)四种材料。其中三元正极材料在新能源乘用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工具电池市场得到广泛应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补贴门槛进一步提高,对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提出更高要求,国内主流动力电池企业加快三元动力电池生产和应用,三元正极材料的出货量快速提升。

三元前驱体作为三元正极材料的核心材料,与三元正极材料的市场情况紧密相关。近年来随着三元正极材料的出货量不断提升,三元前驱体市场需求也不断增长。根据高工产研、EVTank数据,2020年全球三元前驱体出货量达到42万吨,2015-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51.3%;2020年中国三元前驱体出货量达到33万吨,2015-2020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52.5%;2021年三元前驱体市场规模大幅增长,全球及中国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分别达到73.8万吨、61.8万吨。

(四)高镍化成为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发展趋势

提高镍含量已经成为三元动力电池主要技术路线之一,高镍化有助于提高三元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和续航里程,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的需求持续增长。同时,钴原料的单价高于其他原料,因此高镍化有助于降低钴的单位含量从而降低材料成本,提高产品的性价比。具体来说,三元正极材料高镍化产品的发展路径为:NCM正极材料的代表性产品主要从NCM111、NCM523、NCM622、NCM712到NCM811以及更高镍型号发展,NCA正极材料的代表性产品主要从NCA80、NCA88到NCA91及更高镍型号发展。

根据高工产研、中金企信国际咨询数据,2020年中国高镍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占比达到32.7%,其中NCM811、NCA前驱体出货量占比分别为22.7%、10.0%,较2015年分别上升20.6个百分点、5.7个百分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述

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杨桃山、矿田(土名),实施主体为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额为105,000.00万元,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36个月,完全达产后将形成三元前驱体5万吨/年、电池级氢氧化锂1万吨/年产能。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

1、公司现有产能不能满足三元前驱体未来市场增长的需求

公司与松下、贝特瑞、当升科技、巴斯夫杉杉等知名锂电池及正极材料企业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持续为客户开发高能量密度、高续航里程和高性价比的三元前驱体产品。公司下游客户正在加快产能扩张步伐,公司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高端化、定制化的需求。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项目的实施将极大缓解公司供应紧张的局面,充分发挥公司高镍三元前驱体的技术优势和先发优势,提升在高镍三元前驱体的市场占有率。

2、充分发挥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优势,丰富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综合服务能力

金属锂的价格与供需波动对正极材料的价格影响较大,中国锂资源主要分布在青海和西藏,虽储备丰富但品质较差,开采成本较高,进口依赖度高。与此同时,我国是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销大国,在当前我国锂资源短缺的背景下,做好废弃动力电池材料的回收再生利用,充分挖掘“城市矿山”具有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可将现代分离技术应用于锂电池正极废料的处理,得到电池级氢氧化锂。该项目有利于降低对原生矿资源的需求、形成有效的金属资源保障。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有利于利用技术优势,融入动力电池生态圈

本项目实施后,公司有望依托多年在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功能材料制备领域积累的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在现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将导入更多的优质客户,深度融入全球动力电池生态圈,建设成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循环利用和动力电池高端正极材料前驱体的重要产业基地,最终成为具有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原料提供商。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广阔的市场前景与公司产品的竞争力是实现产能消化的支撑基础

在全球主要国家政策推动下,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不断走高,根据高工产研预计,2025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154万辆;另一方面,三元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渗透率逐步提升,2020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份额达到46%,较2015年上升16个百分点。由于高镍三元电池在能量密度方面优势明显,在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不断提升的大趋势下,能够提供高能量密度的高镍三元技术路径成为众多电池厂商的重要选择,部分电池厂商纷纷加大对高镍三元电池的产能扩张,预计未来高镍三元电池占比有望继续提升。

公司目前生产的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产品,在核心技术、质量稳定性保证、持续稳定供货、技术支持保障服务等方面获得了众多锂电池厂商及正极材料厂商的高度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目前已成为松下等知名电池、正极材料企业的重要供应商。公司的新增产能在未来市场需求的占比较小,广阔的市场前景与公司产品的强竞争力为公司提供产能消化的支撑基础。

2、动力电池材料技术发展是项目开展的内在推动力

目前锂电池已经历了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三元正极材料四个阶段,2015年至今三元电池飞速发展,三元电池高镍低钴化趋势明显,从NCM333、NCM523、NCM622、NCM811到NCA发展,预计在2025年单体能量密度有望达到300Wh/kg,从而满足新能源汽车的普遍应用对动力电池的要求。

随着纯电动乘用车续航里程有望接近甚至超过燃油车,其对工作电压、能量密度、充电时间、安全性、循环次数等关键性能指标要求提高,不断推动电池材料技术进步,整车厂商对技术的严格要求不断促进上游公司加大研发投入,以保持自身技术的先进性与创新性,保持行业发展的一致性。

因此,动力电池材料技术发展是本项目开展的强大内在推动力,公司选择的技术路线契合了技术发展趋势,符合产业的发展方向。此外,在此基础上公司一直对行业技术进行前瞻性地研究与开发,紧跟行业最新发展动向,从而保障该项目的施行。

3、公司深耕新能源材料多年,积累丰富的产业经验

公司成立于2002年,深耕新能源材料行业多年,至今已有20年的历史。2005年起,公司生产的球形氢氧化镍系列产品成功进入比亚迪供应商体系;2014年起,公司把握三元电池发展趋势,在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NCA前驱体制造领域不断精益求精,成功打入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国际市场;2017年,公司成为松下-特斯拉汽车的动力电池产业链供应商。

公司发展期间恰逢中国锂电池上游材料行业飞速发展,公司抓住了良好的发展和成长机会,积累了丰富的产业经验,为未来新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4、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水平

公司拥有稳定、高素质和专业化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形成多项核心工艺技术,包括“萃杂不萃镍”湿法冶炼技术、均相共沉淀技术、一次颗粒形貌调控技术和粒度分布调控技术等。公司稳定高效的研发体系将助推公司三元前驱体产品技术水平的持续发展,从而保证项目所产的三元前驱体的产品质量与市场竞争力。

(四)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05,000.00万元,其中前次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30,104.5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64,200.00万元。本项目投资中,土建及配套工程拟投入27,000.00万元、设备购置拟投入48,064.09万元、基本预备费拟投入4,095.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拟投入25,840.71万元。

(五)项目实施主体、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杨桃山、矿田(土名),实施主体为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预计建设期估算为36个月。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获得环评批复,并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六)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453,364.39万元,年均净利润38,321.51万元,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约为6.31年,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收益测算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如下:

1、营业收入的测算过程及依据

预计项目第4年开始投产,生产负荷为30%,第5年生产负荷为60%,第6年起生产负荷达到100%。营业收入=销量×产品单价,项目完全达产后将形成三元前驱体5万吨/年、电池级氢氧化锂1万吨/年,销售价格参考公司产品历史销售价格、市场未来趋势进行谨慎预测,来对该项目各类产品的销售收入进行测算。

2、税金及附加测算

增值税税率按13%测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纳增值税的7%测算、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的3%测算、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纳增值税的2%测算。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5%测算。

3、营业成本测算

本项目的营业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

(1)原材料成本:主要通过材料单位价格和消耗量进行预测。主要原材料包括氢氧化镍、镍豆等,价格主要参考公司历史采购价格及市场价格趋势等预测。

(2)直接人工:主要根据项目预计人员安排,结合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及项目建设当地工资水平等,测算期内直接人工成本。

(3)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折旧摊销、燃料动力费等。其中房屋建筑物按20年折旧,残值率5%;机器设备按10年折旧,残值率5%;燃料动力费主要包括电费、水费、天然气费等,按照历史生产经验等估算消耗量,结合单价进行预测。

4、期间费用测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参考发行人历史水平并结合项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予以确定。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年产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和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一方面用于扩大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产能、优化生产工艺,有助于公司解决未来产能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有色金属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技术优势,从锂电池正极废料中提取电池级氢氧化锂、供下游客户制备三元正极材料,有助于公司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优化产品结构、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锂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商,与松下等知名下游客户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持续地为客户开发高能量密度、高续航里程和高性价比的三元前驱体产品。公司具有高镍NCA三元前驱体技术优势,生产的产品品质得到客户广泛认可,并获得了持续的订单。随着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企业的产能扩张,尤其是公司主要客户的订单不断增加,公司现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高端化、定制化的需求。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项目的实施将极大缓解公司供应紧张的局面,充分发挥公司高镍三元前驱体的技术优势和先发优势。

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是以公司的现代分离技术为基础,最终得到电池级氢氧化锂。该项目有利于降低对原生矿资源的需求、形成有效的金属资源保障。同时,电池级氢氧化锂作为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重要原材料之一,也是公司所处行业下游客户的主要采购需求之一。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

(二)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完成后,将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资产规模,为公司后续发展及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持。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工后公司资产规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将对公司利润形成一定影响;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预计项目顺利实施后能够有效地消化新增折旧摊销的影响。可转债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资本成本相对较低;随着可转债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资本结构逐步优化,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和镍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用于锂电池和镍电池的制造。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形成了“萃杂不萃镍”技术、均相共沉淀技术、一次颗粒形貌调控技术和粒度分布调控技术等多项核心工艺技术,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和突出的自主创新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达产后将形成三元前驱体5万吨/年、电池级氢氧化锂1万吨/年,是在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结合行业技术趋势和公司技术发展情况,依据市场及客户需求并基于现有核心技术实施的投资计划。项目建设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扩大业务规模,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公司在高镍三元前驱体等领域技术优势、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增强公司竞争力。

综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围绕科技创新领域开展,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本次5万吨高端三元锂电前驱体(NCA、NCM)项目的实施将极大缓解公司供应紧张的局面,同时充分发挥公司高镍三元前驱体的技术优势和先发优势;1万吨电池氢氧化锂项目以公司的现代分离技术为基础,最终得到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建设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

综上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发行人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充分利用和强化公司技术优势,扩大业务规模,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紧密围绕科技创新领域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发行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受托管理协议》;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

本版导读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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