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90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9-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经确认,公司9名董事均收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程序要求,9名董事参与了会议表决并于9月29日前将表决票传真或送达本公司。表决票的汇总工作于9月29日在一名董事、一名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的监督下完成。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因2022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物资及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情况较年初预计额有所变化,为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需对公司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重新预计。经统计测算,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将由年初预计的1,149,570万元调整为1,231,270万元,增加81,7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山公司处置部分灰管土地使用权及管线的议案》

为完善土地法定权属登记,推动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公司)灰管土地确权办证,会议同意青山公司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乡环科园范围内的灰管土地(约1.5万平方米)使用权及管线由政府征收,青山公司与武汉市青山区政府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补偿款由补偿协议根据评估审定的金额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所属子公司资产处置部分灰管土地使用权及管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山公司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14号锅炉空气预热器,因技改换型原资产已拆除,无使用价值,涉及资产原值923.05万元,净值448.62万元,预计报废处置损失442.16万元。会议同意对该资产按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行报废处置,并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在国资委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挂牌处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所属子公司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恩施公司利川三渡峡水电站关停补偿及相关资产置换的议案》

为提升资产质量、盘活存量资产,会议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停利川三渡峡水电站并由政府征收,同时以依规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按等价互换、差价互补的方式换入利川市腾龙大道68号(城东安置小区民馨佳苑)部分房产对三渡峡水电站关停和其他五项置换的资产进行补偿,预计当期实现置换收益3,3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所属子公司利川三渡峡水电站关停补偿及相关资产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促进公司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控风险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内控风险管理工作,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控风险管理规定》,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控风险管理规定》。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制度》,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制度》。

9.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确认及核销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报告和资产核销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防范公司资产损失风险,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确认及核销管理办法》,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确认及核销管理办法》。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2: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96)。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91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经确认,公司3名监事均收到会议通知。根据会议程序要求,3名监事参与了会议表决并于9月29日前将表决票传真或送达本公司。表决票的汇总工作于9月29日在一名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的监督下完成。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山公司处置部分灰管土地使用权及管线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公司)处置部分灰管土地使用权及管线,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工作程序合规,补偿款由补偿协议约定,可推动青山公司灰管土地确权办证,完善资产权属,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会议同意青山公司位于武汉市青山区建设乡环科园范围内的灰管土地(约1.5万平方米)使用权及管线由政府征收,青山公司与武汉市青山区政府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补偿款由补偿协议根据评估审定的金额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所属子公司资产处置部分灰管土地使用权及管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山公司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公司)资产报废处置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工作程序合规,账务处理正确,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向社会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会议同意青山公司对14号锅炉空气预热器进行报废处置,并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在国资委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挂牌处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所属子公司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恩施公司利川三渡峡水电站关停补偿及相关资产置换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公司)利川三渡峡水电站关停补偿及相关资产置换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工作程序合规,能进一步提升资产质量,盘活存量资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会议同意关停恩施公司利川三渡峡水电站并由政府征收,同时以依规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按等价互换、差价互补的方式换入利川市腾龙大道68号(城东安置小区民馨佳苑)部分房产对三渡峡水电站关停和其他五项置换的资产进行补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所属子公司利川三渡峡水电站关停补偿及相关资产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92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部分日常关联

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变化的情况

(一)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与披露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2月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与披露,预计2022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单位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49,570万元。其中,采购物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14,500万元;销售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600万元。

(二)重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经统计测算,2022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将由年初预计的1,149,570万元调整为1,231,270万元,增加81,700万元。

1. 重新预计的采购物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2月,公司预计向国能(北京)配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配送)采购物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14,500万元。现由于公司新能源项目的开工建设需要,部分所属公司需增加采购光伏组件、备品备件等物资设备,预计向国能配送采购物资的关联交易金额将由年初预计的314,500万元调整为392,300万元,增加77,800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 重新预计的销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2月,公司预计向汉川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博奇)销售商品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600万元,现由于公司所属电厂向龙源博奇供应的厂内用电单价及电量预计将有所增加,预计与龙源博奇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将由年初预计的5,600万元调整为9,500万元,增加3,900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参与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赵虎、袁光福、刘志强、朱振刚均回避了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国能(北京)配送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国能配送)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曹孔山

注册资本:5,288万元

主营业务:道路货物运输;销售食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电力设备、润滑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Ⅱ、Ⅲ类)、金属制品、针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家具、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矿产品、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工艺美术品、汽车及配件;供应链管理;会议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二区17号楼2层-1号(园区)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100%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总资产271,771.02万元,净资产23,532.0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36,226.03万元,净利润8,365.8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能配送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配送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二)汉川龙源博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龙源博奇”)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永智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主营业务:环保设施安装、调试、运营、维修及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建筑材料、化工材料(不含化学危禁品)销售。

注册地址: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镇电厂路1号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持股70%,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

截止2021年末财务数据:总资产31,297.75万元,净资产26,700.3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5,275.34万元,净利润10,200.3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龙源博奇为国家能源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龙源博奇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国能配送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授权的物资经营和管理机构,对一定规模的设备、材料和进口物资实行统一打捆招标,对部分物资实行统一询价、集中配送。公司向其采购物资的价格通过其公开招标或询价确定。

2. 根据公司所属火电企业汉川发电、汉川一发与龙源博奇签署的《脱硫、脱硝特许经营相关费用价格协议》《烟气脱硝特许经营合同》,龙源博奇需支付脱硫脱硝设备使用的水电热费用,其中电价参考湖北省工业用电电价,水价参考湖北省工业用水价格,热价参考汉川公司市场销售热价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高效益,保证业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1. 公司向国能配送采购物资,可充分利用国能配送集中采购的优势,有利于保证供货质量、控制采购成本,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运营费用。

2. 龙源博奇的控股股东龙源环保是国内环保领域的龙头企业,在大型燃煤锅炉脱硫、脱硝方面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科技创新优势及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与龙源博奇开展脱硫脱硝特许经营合作,可借助其综合优势,节省项目投资、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重新预计的2022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保障新能源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重新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审核确认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93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利川三渡峡水电站

关停补偿及相关资产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恩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按利川市人民政府要求关停其利川三渡峡水电站,并按等价互换、差价互补的方式,与利川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靓利城市建设)进行资产置换,换入利川市腾龙大道68号(城东安置小区民馨佳苑)部分房产和46.95万元现金差价,对三渡峡水电站关停和其他5项打包的资产进行置换补偿(以下简称本次资产置换)。本次资产置换产生的利润预计约为3,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30.18%。

鉴于本次资产置换产生的利润达到相关披露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0.05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恩施公司利川三渡峡水电站关停补偿及相关资产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置换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利川市人民政府

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地址:湖北省利川市龙船大道51号

关联关系:利川市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利川市人民政府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二)靓利城市建设

名称: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江源街安置小区A栋三楼

主要办公地: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江源街安置小区A栋三楼

法定代表人:覃发耀

注册资本:52,621.7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26676765517

主营业务:开展土地整理与开发、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和产业项目的土地储备与整理业务;负责公司经营项目贷款的统贷统还;房地产开发,市政建设,房屋拆迁,设备租赁,工程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利川市全和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86.09%,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13.91%。

其2021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334,734.9万元,净资产53,728.37万元,净利润329.23万元。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核实,靓利城市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证监会相关法规要求。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置出标的

1. 基本情况

恩施公司三渡峡水电站位于利川市城区凉雾乡狮子村,总装机容量640kW(2×320kW),1958年建成投产,设计年发电量260万kWh,近四年平均年发电量110万kWh,现执行上网电价0.307元/kWh(含税),年平均售电收入30万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三渡峡水电站固定资产原值145.57万元,净值46.8万元;土地账面价值17.71万元。固定资产年折旧额5.84万元,土地未摊销。

三渡峡水电站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公司2012年收购的农电资产包项目中的资产。2012年11月,恩施州国资委与湖北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因城市建设发展将受影响的水电站,乙方(即湖北公司)承诺在同等条件下通过法定程序优先转让给当地政府或其指定的国有单位”。2020年7月10日,利川市人民政府以《利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关停三渡峡水电站的函》(利政函[2020]73号)致函恩施公司:“因三渡峡水电站位于利川市城区附近清江上游,按照利川市城市规划,三渡峡水库规划为城市供水备用水源。为保障利川市城市供水安全及做好清江上游生态修复工作,要求关停三渡峡水电站并给予合理补偿,并委托利川市靓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恩施公司洽商”,并明确要求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关停三渡峡水电站。

除三渡峡水电站以外,本次资产置换共包括其他5项拟打包置换出的资产,分别为:石坝火电厂土地及房屋、大河片电站土地及房屋、利川西门土地一宗、利川管理处土地与房产、雪照河电站办事处土地一宗。

2. 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恩施公司聘请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2]第1244号、众联评报字[2022]第1245号),以2022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恩施公司拟置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2.4万元,评估值为3,916.12万元,增值3,313.72万元。其中:三渡峡水电站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6.8万元,评估值249.12万元,土地账面价值17.71万元,评估值1,241.11万元;石坝土地账面价值165.61万元,评估值653.64万元,房屋账面价值0万元,评估值105.95万元;大河片电站土地与房产账面价值121.13万元,评估值121.83万元;西门宗地账面价值58.29万元,评估值705.25万元;利川管理处土地与房产账面价值89.37万元,评估值644.52万元;原雪照河办事处宗地账面价值103.49万元,评估值194.7万元。

(二)拟置入标的

1. 基本情况

拟置入资产位于利川市腾龙大道68号城东安置小区民馨佳苑(钢筋砼框剪结构,商业住宅用地),地理位置优越,配套设施齐全,配有地下停车场,一楼入户大厅,专用电梯2部。此次换入房屋的总面积为3,592.29m2,包括一楼入户大厅面积295.4m2,三楼办公及商用区面积3,296.89m2,

2. 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靓利城市建设聘请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2]第1291号),拟换入资产属于政府安置房,土地属于划拨性质,用途为商用。以2022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总价为3,869.17万元,其中:一楼评估单价16,581元/m2,评估值489.80万元;三楼评估单价7,171元/m2,评估值2,364.09万元;30个车位10年使用权价值90万元,房屋装修费925.28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资产置换所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

五、涉及购买、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经协商,靓利城市建设同意按照依规备案的评估值为基础,按等价互换、差价互补的方式,向恩施公司支付现金差价46.95万元作为置换补偿。

本次资产置换不涉及置入资产、置出资产相关人员的安置事宜。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三渡峡水电站已被利川市人民政府规划列为利川市清江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项目,并已纳入关停范围,无法进一步开发利用。整体来看,三渡峡水电站资产处置难度较大,增值空间有限。本次资产置换通过拟关停利川三渡峡水电站并由政府征收,同时换入利川市腾龙大道68号部分房产对三渡峡水电站关停和其他5项置换的资产进行补偿,预计当期可实现置换收益3,300万元。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质量、盘活存量资产,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置换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恩施公司利川三渡峡水电站关停补偿及相关资产置换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工作程序合规,能进一步提升资产质量,盘活存量资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其它

公司将就本次资产置换的审批程序和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 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5. 《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2]第1244号、众联评报字[2022]第1245号、众联评报字[2022]第1291号)。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94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资产报废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公司)根据资产实际状况,拟对#14锅炉空气预热器资产进行报废处置,预计报废处置损失442.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7.4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山公司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报废处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青山公司#14锅炉空气预热器因技改换型,原资产已拆除,目前已无使用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及《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青山公司拟对#14锅炉空气预热器进行报废处置,并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在国资委指定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挂牌处置。根据青山公司聘请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合同字[2022]第01115号),以2022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拟处置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48.62万元,评估值为6.46万元,增值-442.16万元,增值率-98.56%。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资产报废处置将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442.16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资产报废处置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青山公司资产报废处置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工作程序合规,账务处理正确,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公司向社会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2-095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子公司处置部分灰管

土地使用权及管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为推动土地确权办证、完善资产权属,公司全资子公司国电湖北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山公司)拟与武汉市青山区政府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将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以下简称环科园)范围内的灰管土地使用权及附属管线设施交由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征收,并由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向青山公司支付补偿款(以下简称本次资产处置),预计征收补偿款约1,500万元(最终以评估审定的金额为准)。本次资产处置产生的利润预计为1,0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42.52%。

该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处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山公司处置部分灰管土地使用权及管线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处置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路291号

关联关系: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二)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

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工业二路与市政侧街交叉口新桥花园东区6栋一楼

关联关系: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三、拟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情况

为保证机组升级改造及生产贮灰的需要,青山公司于2001年建成北湖灰场,并从青山公司至北湖灰场敷设了两根输灰管道及一根回水管,管道路径通过原洪山区建设乡,总长约10公里。其中,建设乡区域共计约26,84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青山公司所有,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证(武国用(2000)字第014号)有效期两年,于2002年4月19日到期,目前无账面价值。2017年,青山区政府在建设乡区域开发建设环科园,青山公司约2.2公里的灰管斜穿规划园区,上述灰管因规划原因尚未完成权证办理。

截至2022年6月30日,灰管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481.07万元,累计折旧1,436.64万元,净值44.43万元。其中被征收范围内(最终以实测为准)灰管账面原值666.48万元,累计折旧646.48万元,净值20万元。

(二)征收补偿情况

经多轮协商,青山公司与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达成了征收灰管土地的方案,由武汉青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通过评估收购方式征收青山公司位于环科园范围内的灰管土地(约1.5万平方米)使用权及管线,并参照相同区段同等级地块征收的评估单价,由武汉市青山区土地整理储备事务中心向青山公司支付征收补偿款约1,500万元(最终以评估审定的金额为准)。征收工作启动后,青山公司将配合完成灰管权证办理。

同时,由于青山公司灰管土地证于2002年4月19日到期,根据武汉市土地租赁政策和文件标准,预计需补缴灰管土地租金及契税370万元、续租剩余灰管土地租金及契税32万元,合计402万元。综合考虑需补缴、续租的土地租金及被征收范围内灰管固定资产净值,预计本次资产处置收益约1,078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资产处置所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

五、资产处置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完成后,有利于推动青山公司土地确权办证,进一步完善公司土地的法定权属。本次资产处置预计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1,078万元。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资产处置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青山公司处置部分灰管土地使用权及管线,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工作程序合规,补偿款由补偿协议根据评估审定的金额确定,可推动青山公司灰管土地确权办证,完善资产权属,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其它

公司将就本次资产处置的审批程序和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 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编号:2022-096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2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2:5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9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关联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具体议案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有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092),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 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1)关于公司2022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因2022年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物资及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情况较年初预计额有所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部分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重新预计。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2)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1月制定并下发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登记日证券商出具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10月24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琳娜;电话:027-88717137;传真:027-88717134;电子邮箱:12070878@chnenergy.com.cn。与会股东代表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 委托人名称: ,

持股性质: ,数量: 。

2.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 对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

5.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标明一处表决结果,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栏目中用“√”明确授权委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重新打印均有效。关联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1.00回避表决。

本版导读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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