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5 股票简称:双象股份 编号:2023-027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8-01 B086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7月2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希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的董事6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浩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了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推选张伊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95 股票简称:双象股份 编号:2023-028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浩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了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张伊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张伊扬,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3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部经理,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监事。

  张伊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张伊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定于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点30分整开始;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9:15至2023年8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23年8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拟任董事候选人;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15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针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8月17日下午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

  4、登记时间:2023年8月16日至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4145

  联 系 人:沈 铭、桑 平

  联系电话:0510-88587333

  联系传真:0510-8899733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95。

  2、投票简称:双象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审议一项议案,不设总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上午9:15至2023年8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2、法人委托须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和性质: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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