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3-053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8-05 B019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3年8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1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17、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6楼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冰峡、胡茜

  电话:0755-86225886 26094882

  传真:0755-86225774 86225772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6楼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sztmzq@tianma.cn

  邮编:518052

  5、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50”。投票简称为“天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审议议案时,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法人加盖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3-052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4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12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12人,分别为:彭旭辉先生、肖益先生、李培寅先生、邓江湖先生、骆桂忠先生、成为先生、张小喜先生、汤海燕女士、梁新清先生、张建华女士、张红先生、童一杏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建华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张建华女士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直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耿怡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耿怡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五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耿怡女士简历

  耿怡,女,1974年5月生,博士学历。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主任。曾任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业从事新型显示、电子材料和专用设备等基础电子产业发展规律与技术趋势等方面的研究工作,在TFT-LCD、AMOLED、Micro LED、智能移动终端、可穿戴设备、智能驾驶座舱、VR/AR等新兴领域有深入研究。

  耿怡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耿怡女士与本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耿怡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耿怡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耿怡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版导读

202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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