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8-08 B010版 作者:

(上接B9版)

公司2022年销售均价虽有所下降,但由于存货跌价转销冲减营业成本约1900万元,成本均价下降,从而导致2022年毛利率逆势大幅上升。公司2021年亦对过季货品采取了库存出清措施,线下批发零售业务存在大额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约4,000万元。其中,过季三年以上的货品计提存货跌价金额较高,出售后的转销金额占线下零售整体存货跌价转销金额的75.8%,是2021年进行大额转销的主要原因。但该部分货品出清收入仅占线下批发零售业整体收入的0.39%,销售收入占比极低,因此2021年存货跌价转销对毛利率影响较小。2022年,公司线下批发零售业务收入较2021年度下降22.20%,收入基数小,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对毛利率影响更显著。故公司线下批发零售业务毛利率逆势大幅上升具有合理性。

(二)公司服饰及配件(自有品牌)毛利率极高且同比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与服饰及配件(代理品牌)毛利率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自有品牌包括卡奴迪路以及全资收购的意大利设计师品牌Dirk Bikkembergs,销售渠道包括多平台线上销售以及境内外线下销售;大部分代理品牌于澳门巴黎人3300、3500店内销售,其余香化、头饰等代理品牌(表中列示为“代理品牌(其他)”)门店已于2022年内关闭。自有品牌及代理品牌存货均价、销售均价、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公司服饰及配件(自有品牌)毛利率极高且同比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服饰及配件(自有品牌)2021年毛利率为65.94%,2022年毛利率为81.55%,2022年毛利率较2021年上涨15.61%,主要系公司已实现销售的产品本期转销存货跌价所致。如上所述,2022 年度为消化库存,处理销售了2021 年及以前年度历史遗留尾货及滞销产品。公司2022年度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转销 2,356.12万元,转销均价184.89元/件,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冲减当期营业成本导致整体毛利率上升。

  可比公司的收入成本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服装行业上市公司的综合毛利率高低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品牌定位。品牌定位高端的可比上市公司(如锦泓集团、九牧王、比音勒芬)综合毛利率显著高于品牌定位中端公司(如七匹狼、美邦服饰、海澜之家)的综合毛利率。公司自有品牌卡奴迪路客户群体定位在35-50岁的高净值人群,产品多采用进口面料、创新面料以及高品质的国产面料,定位高端,毛利率相对同行业上市公司较高。

  综上,公司服饰及配件(自有品牌)毛利率极高且同比大幅上升是合理的。

  2、服饰及配件(代理品牌)2022年毛利率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

  公司代理品牌业务采购产品主要为国际大牌,供应商的运营体系较为成熟,有其产品定价规则,公司主要通过控制预算与采购量进行成本控制,并在销售定价时设置最低折扣倍率。公司服饰及配件(代理品牌)2021年年毛利率为56.27%,2022年毛利率为48.68%,2022年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了7.59%,服饰及配件(代理品牌)毛利率变动方向与公司服饰及配件(自有品牌)不一致,主要原因系销售单价和毛利较高的Antonia店铺销售收入本期较上期下降35.93%。由于销售结构的变化,成本均价上升,成本的增幅大于售价的变动,导致代理品牌毛利率下降。另外公司2021年内处理了部分已大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过季货品,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导致代理品牌2021年销售平均成本较低,从而导致服饰及配件(代理品牌)2021年毛利率较高。

  综上,服饰及配件(代理品牌)2022年毛利率变动方向与自有品牌不一致是合理的

  二、详细说明国内业务毛利率极高且同比大幅上升、营业成本大幅下降且降幅远大于营业收入降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国内业务产品存货均价、销售均价、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本期国内业务毛利率较上期上涨25.22%,主要系公司本期为消化库存,处理销售了2021 年及以前年度历史遗留尾货及滞销产品,销售均价同比有所下降。2022年度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转销 2,356.12万元,转销均价184.89元/件,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冲减当期营业成本导致服饰及配件(自有品牌)毛利率大幅度上升。因此导致营业成本大幅下降且降幅远大于营业收入降幅。

  综上,国内业务毛利率极高且同比大幅上升、营业成本大幅下降且降幅远大于营业收入降幅是合理的。

  三、结合境外收入和采购额占整体收入和采购额比重等,说明相关业务的采购与销售是否均在境外完成,并结合实际业务模式和相关风险的转移情况,说明相关业务收入核算是否应当采用净额法;

  公司回复:

  (一)境外收入和采购额占整体收入和采购额的比重

  2021年境外采购额占整体采购额比重为72.43%,高于境外收入占整体收入比重44.97%,主要原因为公司境外代理品牌业务于2021年中期采购了大量货品,但因为宏观经济形势恶化造成产品积压,境外的采购与销售均在境外完成。

  2022年境外采购额占整体采购额比重为69.53%,高于境外收入占整体收入比重47.17%,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经济影响,澳门出行人数大幅下降,导致境外销售收入下降,境外的采购与销售均在境外完成。

  (二)相关业务收入核算是否应当采用净额法

  在境外主要业务中,公司所采购用于销售的商品属于买断商品,非质量问题不可退货,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前需承担该商品的存货风险;公司可自行定价销售,即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商品销售于客户后,我司需向客户承担质量问题,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综上,可见公司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应当采用总额法,不应当采用净额法。

  四、说明最近三年前五大门店的经营地址、主要产品、营业收入构成,并与其他门店最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进行比较,说明营业收入集中于个别门店、其他门店与前五大门店营业收入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最近三年公司前五大门店的经营地址及销售收入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近三年营业收入前五名门店销售的产品为服饰和配件,2020年至2022年前五名门店收入合计分别是9,289.39万元、11,957.49万元和7,644.76万元,分别占当年线下收入26.70%、33.98%和37.15%。营业收入前五名店铺都属于占地面积大、地段位置好的标杆店铺,所处商圈为繁华地带,人流量大,本身具有很强的地理优势。其中澳门属于旅游城市,消费水平较高,且店铺销售的品类产品单价高,因此澳门店铺的营业收入显著高于其他店铺。

  最近三年公司前五大门店与其他门店营业收入对比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销售收入前五名门店均为自营店铺,主要是在澳门地区开设的线下门店。2022年受宏观经济持续影响,消费需求下降,公司前五名门店、其他自营门店、加盟店铺销售收入均有所下降。前五门店收入对比其他国内门店平均收入的差异较大,主要是地域差别和品牌产品定位不同导致。

  请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成本费用的完整性所实施的核查程序、核查手段、核查范围、核查比例、主要财务报表科目的核查覆盖率,以及相应的核查结论,并对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成本费用的完整性所实施的核查程序、核查手段、核查范围、核查比例、主要财务报表科目的核查覆盖率,以及相应的核查结论

  1、我们对境外收入的真实性和成本费用的完整性所实施的核查程序、核查手段、核查范围、核查比例、主要财务报表科目的核查覆盖率;

  (1)我们了解和评估与境外销售相关的收入循环中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其运行有效性;了解、评估并测试了采购、应付账款及折扣流程、收入和应收账款流程的相关内部控制,并复核相应的内控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

  (2)了解和询问管理层境外业务模式,公司境外业务主要包括三大板块,分别是澳门服饰零售业务、意大利Dirk Bikkembergs品牌运营业务及科技互联网运营业务,业务模式未发生变化。其中澳门服饰零售业务、科技互联网运营业务由会计师执行审计工作,意大利Dirk Bikkembergs品牌运营业务由意大利PWC执行审计工作。意大利Dirk Bikkembergs品牌运营业务我们主要利用意大利PWC的审计工作;

  (3)通过信息系统审计(以下简称“IT审计”),测试与境外销售相关的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和应用层面控制的有效性;

  (4)通过IT审计中ITA程序,获取澳门销售业务数据与财务收入金额比对;核查比例为澳门销售收入的100%,同时选取收入金额较大的店铺,获取销售小票单,与澳门销售业务数据比对进行验证;按店铺统计银行卡交易次数;分析是否存在利用银行卡进行“刷单”的行为;

  (5)对收入执行分析程序,将本期收入与上期进行对比,评价收入变动合理性,将本期毛利率与上期进行对比,分析变动的合理性;

  (6)对于澳门业务收入进行细节测试,检查相关收款凭证及零售小票,细节测试金额达到70%;

  (7)利用了组成部分会计师的工作。对位于意大利子公司LEVITAS S.P.A的收入,我们利用了组成部分会计师PWC审计的工作,获取组成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

  (8)我们对境外采购执行了函证程序,境外采购额54,353,145.76元,发函32,232,576.84元,发函比例占境外采购额49.54%,回函3,127,685.93元,回函比例占境内采购额11.62%,替代测试确认金额23,799,408.76元,替代测试确认比例占境外采购额43.79%;

  (9)对收入成本费用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测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成本费用的情况;

  (10)编制费用项目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对费用执行细节测试,检测相关合同、付款单据等,细节测试金额达到该科目的80%;

  (11)结合公司确认收入的原则和风险,并检查合同关键条款及回款,结合实际业务模式和相关风险的转移情况,评价相关业务收入核算采用总额额法核算的恰当性;

  2、核查结论

  经核查,2022年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我们未见异常;2022年境外销售成本费用的完整性,我们未见异常。

  (二)年审会计师对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核查程序

  对问题(3)进行核查程序详见本问题会计师回复之“(一)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2年境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成本费用的完整性所实施的核查程序、核查手段、核查范围、核查比例、主要财务报表科目的核查覆盖率”中的回复;

  2、核查结论

  公司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应当采用总额法,不应当采用净额法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3】年报显示,2022年末你公司存货余额为2.88亿元,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亿元。其中,库存商品余额2.76亿元,相比期初增加约2,500万元,期末库存商品库存量667,688件,相比期初增加30,545件;库存商品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9亿元,报告期内新增计提3,894.16万元,新增计提金额较去年同期下降2,441.62万元;报告期内转回或转销2,356.11万元,去年同期转回或转销4,209.69万元。年审会计师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此外,你公司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以下简称《更正公告》)中称,公司澳门3500店铺于2021年上半年采购8430万澳门元货品,虽然公司2021年度对在澳门经营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参数未考虑特定性影响,导致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故前期差错更正2021年度财务数据。在原有基础上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48.35万元;调增资产减值损失1,877.7万元,其他综合收益29.35万元。

  请你公司:

  一、你公司称自有品牌“卡奴迪路”定位为面向35至50岁的高净值人群的高级男装,你公司代理品牌主要为SAINT LAURENT PARIS, BALENCIAGA, BURBERRY, CHLOé, BALMAIN, VERSACE, SACAI, VALEXTRA, KENZO, OFF-WHITE等国际一、二线品牌。在前述情况基础上说明期末库存商品余额增长金额与库存商品增长量是否匹配,说明新增库存商品的单价是否与你公司自有品牌“卡奴迪路”以及代理的国际一、二线品牌平均单价匹配,如不匹配,请说明具体原因;

  公司回复:

  (一)期末库存商品余额增长金额与库存商品增长量是否匹配

  公司自有品牌与代理品牌存货均价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本期库存商品余额相比期初增加约2,500万元,库存商品库存量相比期初增加30,545件,增长的库存商品均价为839.75元/件,高于本期库存平均值,主要系:

  1、由于汇率变动影响,本期库存商品期末余额约比期初增加837万元,剔除汇率变动的影响,增长的库存商品均价为565.41元/件。

  2、受库存商品结构影响,由于本期增加的库存商品为单价较高的包/袋/箱及服装,单价较低的精品类库存商品减少,导致本期增加的库存商品均价较高。增长的库存商品均价处于公司各类存货均价合理范围内,由此可见,期末库存商品余额增长金额与库存商品增长量可以匹配。

  (二)新增库存商品的单价是否与公司自有品牌“卡奴迪路”以及代理的国际一、二线品牌平均单价匹配

  本期库存商品增加主要系卡奴迪路及Antonia库存增加,其中公司代理的国际一、二线品牌主要在Antonia店铺,具体明细如下:

  本期卡奴迪路新增库存商品的成本单价为324.03元/件,与本期存货均价273.25元/件相比增加18.58%,主要系受产品的构成影响,波动幅度较小且在合理范围内,故新增库存商品的单价与公司自有品牌卡奴迪路的单价可以匹配。

  本期Antonia新增库存商品的单价为3,890.22 元/件,高于Antonia本期存货均价1504.32元/件,主要原因为:

  1、受汇率变动影响,本期Antonia库存商品期末余额约比期初增加132万元,剔除汇率变动的影响,增长的库存商品均价为2,385.90元/件。

  2、受Antonia库存商品结构影响,本期新增库存商品为单价较高的类别,导致均价较高,具体分类明细如下:

  注:“精品”主要系闹钟、袜子、眼镜、皮带、手绳等商品。

  如上表可见,由于本期增加的库存商品为成本单价较高的包/袋/箱及服装,本期包/袋/箱新增成本单价较存货均价增长较大,主要系本期增加SAINT LAURENT PARIS、BOTTEGA VENETA、VALEXTRA等品牌的皮包,该品牌皮包单价较高。本期服装新增成本单价较存货均价增长较大,主要系22年末受宏观经济影响,Antonia店业绩下滑,导致22年秋冬服装库存较多,秋冬季服装成本单价较高,故导致本期新增服装的产品单价较高。而成本单价较低的精品类较上期减少,从而导致Antonia本期增加的库存商品均价较高。

  综上,新增库存商品的单价与公司自有品牌“卡奴迪路”以及代理的国际一、二线品牌平均单价可以匹配。

  二、说明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存货市场价格变动、测试过程是否与2021年存在差异等因素,说明本报告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准确、充分;

  公司回复: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基于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正常周转的存货取最近售价作为测试单价,对库龄较长的存货根据历史经验取折扣价作为测试单价,对为执行特定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归集当年各品牌经营主体销售人员薪酬、租金、商场管理费等与经营销售直接相关的费用,计算销售费用率;相关税费以当期与经营销售直接相关的税金及附加作为基础确定。

  (二)本报告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及2022年库存商品存货跌价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如上述表格所示,公司2022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小于 2021年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在2022年度批量销售大量库存商品,由于该部分商品在过去期间已计提了较多的存货跌价准备,故2-3年及3年以上库龄的存货金额显著下降。1-2年库龄的存货大幅度上涨,主要系2021年公司扩展澳门代理品牌业务,经洽谈在2021年年中加大备货购入货品,却受2021年8月-11月的宏观环境突然恶化影响,澳门通关人流急剧下降,导致新增品牌销售量严重低于预期,造成库存积压,存货期末余额增加。虽然公司2021年度对在澳门经营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参数未考虑特定性影响,导致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在重新计算3500店存货跌价准备的时候,发现其他商品存货跌价准备也存在差异,故一并追溯调整,前期差错更正2021年度财务数据。在原有基础上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8,483,494.13元。经调整,3500店2021年已计提跌价金额5899万澳门元(经前期差错更正),占账面存货金额为70%,本年增加计提跌价1590万澳门元,占账面存货金额增加至90%。故本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

  综上,公司本报告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合理,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准确、充分。

  2022 年末,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各年度剔除澳门3500店存货跌价影响后的存货跌价计提比例:

  单位:人民币元

  由上表可知,2022年末于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水平中,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水平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由于经济形势影响,公司销售有所下滑,对于过去一年的货品消化不足。此外,受公共事件影响,赴澳门游客大幅减少,公司澳门3500店于2021年上半年大额采购8400万的商品存在滞销情况,导致新增品牌销售量严重低于预期,造成库存积压。存货期末余额增加,计提跌价7489万澳门元,占澳门3500店账面存货金额增加至90%,导致 1-2 年的库存商品较去年同期上涨幅度较大。剔除澳门3500店的存货跌价影响后,2022年存货跌价计提比例有所下降。

  公司期末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占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为65.79%,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基于公司的存货周转情况、未来经营政策的调整及谨慎性考虑,反映了公司存货的实际情况,符合谨慎的会计原则。

  三、说明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涉及的存货类别或性质、跌价准备的计提时间、报告期转回的具体原因、你公司连续两个报告期均存在较大额库存商品转回或转销的原因及合理性;存在2021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报告期转回的,结合转回的确定依据及其与计提时测算的差异,说明前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2021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报告期转回,本期存货跌价转销 23,561,160.12 元,均为2022年度公司处理了大量 2021 及以前年度尾货滞销产品,导致存货跌价转回,涉及存货跌价转销的存货类别主要系服饰及配件,存货跌价计提时间为2021年及2021年以前,所涉库存商品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由于产品出清,导致转销存货跌价,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服装行业有较强的季节性,公司期末库存按照库龄为基础估计其预计售价。对正常周转的存货取最近售价作为测试单价,对库龄较长的存货根据历史经验取折扣价作为测试单价,对为执行特定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归集当年各品牌经营主体销售人员薪酬、租金、商场管理费等与经营销售直接相关的费用,计算销售费用率;相关税费以当期与经营销售直接相关的税金及附加作为基础确定。本公司每季度末根据当季度销售情况对前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转销,并根据当季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成本孰低进行减值,本公司本年不存在大额存货跌价转回的情况。

  公司前期计提跌价合理、审慎,前期计提跌价准备依据充分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四、补充披露公司2021年度对2021年上半年澳门3500店铺采购货品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时“参数未考虑特定性影响,导致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含义,《更正公告》中补提金额的具体测算过程及依据;结合2021年上半年澳门3500店铺采购货品的具体类别、账面价值、存货成本和可变现净值等因素,说明你公司2022年度对该部分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以及测算过程,2022年计提金额与2021年计提金额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差异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说明2022年度对该部分货品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审慎、充分。

  公司回复:

  (一)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会计政策中有关“有关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的规定如下: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预计售价(销售数量*产品吊牌价*折扣率)(含税)-预计商场扣费-未来预计销售费用-预计税金

  (二)公司2021年度对2021年上半年澳门3500店铺采购货品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时“参数未考虑特定性影响,导致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含义

  2021年上半年澳门3500店铺采购了8400万澳门元的货品,2021年4-6月,该批货品陆续到店上架销售。公司2021年度在计算可变现净值时,认为该批存货从2021年6月到2021年12月,从到货到资产负债表日,只有6个月时间,库龄较新。因没有历史数据可以参考,故按照旗下公司正常销售的3300店的未来预期销售折扣计算可变现净值。

  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公司 2022年4月出具2021年度财务报告时,从2021年6月至2022年4月,该批存货销售惨淡。这种情况下,在2022年4月出具2021财务报告的时候,计算该批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应当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该批存货持有目的是为了销售,为公司创造利润,从2021年6月至今,公司对该批存货已经观察了2年,2021年度、2022年度实际销售情况很不理想,因此,公司认为仍然采用公司正常销售的3300店的未来预期销售折扣计算可变现净值,有欠谨慎。应该根据该批商品特定现状的因素,采用适合该批存货更具谨慎的未来预期销售折扣计算可变现净值。因公司在2021年度参数未考虑特定性影响,按一般性实现销售的折扣预测,导致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更正公告》中补提金额的具体测算过程及依据

  补提金额=重新计算的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度对2021年上半年澳门3500店铺采购货品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重新计算的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账面原值-该批存货的可变现价值。

  该批存货的可变现价值=未来销售价格-未来预计销售费用=该批存货吊牌价×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该批存货吊牌价×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未来预计销售费用率=该批存货吊牌价×未来预期销售折扣(1-未来预计销售费用率)

  由上可见,该批存货的可变现价值取决于该批存货吊牌价、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及未来预计销售费用率三个因素的影响。具体参数如下:

  ①该批存货吊牌价,该批存货吊牌价为公司根据买手建议销售价格及公司销售政策确定,金额为190,754,522.00澳门元。

  ②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为40%。因没有历史数据可以参考,选择旗下3300店过季一年的服装销售折扣率50%作为参考,同时考虑3500店的实际情况对参数进行修正,故选取40%作为该批存货的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

  ③未来预计销售费用率为66.83%。参考3500店2021年度销售费用与收入的计算所得,并假设未来不会出现重大变化。

  净计算,该批存货的可变现价值=190,754,522.00×40%×(1-66.83%)=25,308,864.62(澳门元)

  重新计算的存货跌价准备=84,299,544.93-25,308,864.62=58,990,680.31(澳门元)

  补提金额=58,990,680.31-34,226,455.15=24,764,225.16(澳门元)

  在重新计算澳门3500店铺采购货品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时,发现其他店铺的存货跌价也存在微小差异,故同时前期差错更正。

  (四)公司2022年度对该部分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以及测算过程

  公司2022年度对该部分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15,898,805.94澳门元。

  测算过程为:

  该批存货的可变现价值=未来销售价格-未来预计销售费用=该批存货吊牌价×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该批存货吊牌价×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未来预计销售费用率=该批存货吊牌价×未来预期销售折扣(1-未来预计销售费用率)

  由上可见,该批存货的可变现价值取决于该批存货吊牌价、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及未来预计销售费用率三个因素的影响。具体参数如下:

  ①该批存货吊牌价,该批存货吊牌价为公司根据买手建议销售价格及公司销售政策确定。

  ②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为14%。主要系2023年上半年,该批货品的销售情况低迷,未来大概率是需要切货处理,故参考旗下3300店同类品牌商品过季两年的切货折扣率14%作为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选取14%作为该批存货的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

  ③未来预计销售费用率为68.67%。参考3500店2022年度销售费用与收入的计算所得,并假设未来不会出现重大变化。

  经计算,该批存货的可变现价值=吊牌价*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14%*(1-未来预计销售费用率为68.67%%)=7,870,657.88(澳门元)

  计算的存货跌价准备= 82,760,144.13 - 7,870,657.88 = 74,889,486.25(澳门元)

  补提金额= 74,889,486.25-58,990,680.31= 15,898,805.94(澳门元)。

  (五)2022年计提金额与2021年计提金额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差异产生的原因

  2022年计提金额与2021年计提金额存在差异,2022年比2021年多计提15,898,805.94澳门元。存在差异的原因是计算该批存货的可变现价值时,采用的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不同造成的。2021年更正后对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计提金额也是参考旗下3300店过季一年的服装销售折扣率50%作为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计算的,不同的是,在此基础上,考虑这批存货的特殊性,对参数进行了修正,故选取40%作为该批存货的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2022年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是14%。主要系2023年上半年,该批货品的销售情况低迷,未来大概率是需要切货处理,故参考旗下3300店同类品牌商品过季两年的切货折扣率14%作为未来预期销售折扣率,导致2022年计提金额与2021年计提金额存在差异。

  综上,2022年度对该部分货品的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测算后,该批存货2022年末原值82,760,144.13澳门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74,889,486.25澳门元,本期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898,805.94(澳门元),期末账面价值为7,870,657.88澳门元。该部分货品期末账面价值占原值比例为9.51%,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约90%。

  公司聘请了独立第三方深圳君瑞资产评估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2022年12月31日,对该批货品期末账面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的指定存货可变现净值追溯评估评估报告》(君瑞评报字(2023)第103号),评估结果显示,该批货品期末评估价值为910.14万澳门元。评估结果与管理层测试的结果差异不大,公司2022年度对该部分货品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已经审慎、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存货(尤其是澳门及海外店铺存货)的真实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所实施的核查程序、核查手段、核查范围、核查比例、核查覆盖率,以及相应的核查结论;同时就你公司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存货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存货是否真实存在,报告期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适当等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针对上述提的核查程序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

  (1)测试和评价了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对存货实施抽样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等;并将盘点的结果和存货系统的数据比对,检测存货系统是实时性及准确性;

  (3)取得存货的库龄清单,对其进行了分析性程序,判断是否存在长库龄导致存货可变现净值降低的风险;判断库存商品的单价是否与平均单价匹配;

  (4)通过比较同类、同状态产品最近销售单价,以及根据季节性特征对产品未来售价变动趋势的复核,对管理层估计可变现净值的方法进行评估;

  (5)根据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重新测算了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在IT审计过程中,对存货系统执行了穿行测试,检测系统的实时性;结合监盘的结果与存货系统中的数据匹对,检测存货系统的准确性;

  (7)利用评估专家的工作,对旗下澳门3500店在2021年度海外大额采购商品的减值情况进行了复核,并评估专家的专业性及独立性;

  (8)检查财务报告对存货、存货跌价准备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2、核查结论

  (1)经核查,我们认为,期末库存商品余额增长金额与库存商品增长量匹配,新增库存商品的单价与你公司自有品牌“卡奴迪路”以及代理的国际一、二线品牌平均单价匹配。

  (2)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的本报告期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合理,除旗下澳门3500店在2021年度海外大额采购商品外,其它存货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准确、充分;

  (3)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连续两个报告期均存在较大额库存商品转回或转销合理;除澳门店铺2021年上半年采购8,430万澳门元货品外,前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合理。

  (4)如中喜财审2023S01912号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我们无法判断子公司旗下澳门3500店在2021年度海外大额采购商品事项商业交易的合理性;尽管管理层对该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财务报表存货科目期初期末是否准确;因该问题内容与我们出具的中喜财审2023S01912号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内容高度重合,我们在中喜财审2023S01912号审计报告已经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故我们在本次问询函回复中对该问题不发表核查意见。

  (二)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存货(尤其是澳门及海外店铺存货)的真实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所实施的核查程序、核查手段、核查范围、核查比例、核查覆盖率,以及相应的核查结论;

  1、存货的真实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所实施的核查程序、核查手段、核查范围、核查比例、核查覆盖率,以及相应的核查结论

  (1)针对存货与存货跌价准备,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核查手段

  A.针对存货与存货跌价准备,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核查手段详见我们上文的描述。

  B.针对澳门店铺的存货与存货跌价准备,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和核查手段详见我们问题1之二会计师回复(二)中的回复。

  C. 针对海外店铺(位于意大利LEVITAS S.P.A.)的存货与存货跌价准备,我们主要利用了组成部分会计师的工作,对海外店铺存货与存货跌价准备进行复核,未见异常。

  (2)针对存货与存货跌价准备,我们执行的核查范围、核查比例、核查覆盖率如下:

  A.监盘比例

  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对截至2023年5月31日存货进行盘点。我们对境外和境内的存货都实施了监盘程序。其中境外监盘覆盖率为99.28%。境内监盘比例为87.89%。

  B、针对存货跌价准备

  我们对存货跌价准备执行了重新计算程序,重新计算覆盖率为100%。

  (3)会计师核查意见

  基于我们对摩登大道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

  如中喜财审2023S01912号审计报告“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我们无法判断子公司旗下澳门3500店在2021年度海外大额采购商品事项商业交易的合理性;尽管管理层对该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财务报表存货科目期初期末是否准确;我们在审计报告已经对公司旗下澳门3500店在2021年度海外大额采购商品发表了保留意见,故在本次问询函回复中我们不对公司旗下澳门3500店在2021年度海外大额采购商品发表意见。除子公司旗下澳门3500店在2021年度海外大额采购商品外,其他存货真实存在、存货跌价准备充分、适当。

  2、就公司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存货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存货是否真实存在,报告期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适当等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就公司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存货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的核查及核查结论

  公司销售模式为线下实体店零售和线上销售。线下销售比例超过90%,线上销售比例约10%,线上通过天猫、唯品会、京东、抖音等电商平台开展在线销售业务,其业务模式为B2C。我们独立对公司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执行了信息系统审计程序(以下简称“IT审计”),核查情况总体如下:

  综上,公司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存货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存货是否真实存在,报告期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适当等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经我们了解,公司有专门的信息系统对存货进行管理。我们通过对存货系统执行穿行测试,对存货实施监盘,并将监盘的结果与存货系统的数据进行比对,检测存货系统的实时性及准确性。经检测,存货系统及时性和准确性未见异常。结合监盘程序,存货真实存在。结合我们监盘时看到的存货状态,我们对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执行了重新计算程序和分析性复核等程序。

  (3)核查结论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存货管理符合有关规定,除子公司旗下澳门3500店在2021年度海外大额采购的商品外,其他存货真实存在、存货跌价准备充分、适当。

  【问题4】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诉讼相关预计负债转回导致增加营业外收入1.08亿元,报告期末确认的预计负债余额尚存1,371.73万元。年审会计师将预计负债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请你公司:

  一、结合预计负债转回事项对应诉讼的阶段、是否形成最终生效判决,说明预计负债转回时点、转回依据是否审慎、充分,以前年度确认预计负债是否审慎、合理、客观,预计负债对应诉讼是否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是否履行了临时披露的义务;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预计负债转回金额具体明细如下:

  1、周志聪借款纠纷事项

  (1) 2018年4月20日,周志聪与林永飞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林永飞向周志聪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2019年1月18日,林永飞出具《还款承诺书》,确认共欠周志聪15,000万元(其中5,000万元另案处理),承诺将按约定分三期结清,并以公司名义承诺为借款本金15,000万元、利息及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于2020年度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对上述案件的一审判决,判令公司对林永飞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公司不服上述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2021年,公司根据广州中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对资产负债表日预计负债按照最佳估计数进行调整。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共计提相关预计负债7,786.98万元。

  公司于2022年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粤民终3349号民事判决书,撤销广州中原判令公司对林永飞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摩登股份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故冲回上期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7,786.98万元,期末与该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金额为零。

  (2) 2018年3月16日,周志聪与深圳前海幸福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基金公司”)签订《私募基金投资协议》,约定周志聪将人民币5,000万元委托给幸福基金公司托管,幸福基金公司自愿为原告委托的资产兜底。2018年3月15日,林永飞签署《保证函》,承诺作为幸福基金公司的无限连带保证人。2019年1月18日,林永飞作为摩登股份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出具《还款承诺书》,确认共欠周志聪15,000万元(其中10,000万元另案处理),承诺将按约定分三期结清,并以摩登股份公司名义承诺为借款本金1,500万元、利息及由此引发的诉讼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幸福基金公司、林永飞无法按期还款,周志聪向前海法院提起诉讼。

  2021年,摩登股份公司根据最有可能承担的损失计提预计负债2,310.93万元,对资产负债表日预计负债按照最佳估计数进行调整。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共计提相关预计负债2,310.93万元。

  公司于2022年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1)粤0391民初8362号民事判决书,由于周志聪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不属于善意相对人。故应认定摩登股份公司为林永飞对原告的担保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属于无效担保,摩登股份公司不承担责任。故冲回上期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2,310.93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民事判决书冲回上期计提与周志聪借款纠纷事项相关的预计负债10,097.91万元,转回依据审慎、充分;公司以前年度根据民事判决书、起诉书按照最佳估计数确认预计负债,以前年度确认预计负债审慎、合理、客观,预计负债对应诉讼案件已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17日、2022年11月15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2、李忠事项

  李忠诉被告摩登集团、林峰国合同纠纷一案,于2020年10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黄埔法院”)出具的“(2020)粤0112民初2017号”《民事判决书》,对上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摩登集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忠退回股权认购款项1,016,670元及利息,并支付案件受理费7,772元、保全费5,000元。

  公司不服上述判决,依法提起上诉,案件二审裁定事实审理错误,驳回一审法院重审。

  2022年4月25日,公司收到广州黄埔法院出具的“(2021)粤0112民初17498号”《民事判决书》,对上述案件做出裁定:判令林峰国、公司共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李忠支付1,016,670元及利息。

  2021年,公司根据广州黄埔法院出具的“(2021)粤0112民初17498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对资产负债表日预计负债按照最佳估计数进行调整。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共计提相关预计负债125.20万元。

  判决生效后,因摩登大道公司、林峰国未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李忠向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于2022年10月12日以(2022)粤0112执15144号案立案强制执行,法院已于2022年10月13日对摩登大道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萝岗支行账户名下1,193,740.00元予以全额划扣,该款项支付因前期已经计提预计负债,对本期利润没有影响。

  期初计提预计负债1,252,013.49元,本期计提关于该案件的利息50,864.65元,计入预计负债。法院已于2022年10月13日对摩登大道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萝岗支行账户名下1,193,740.00元予以全额划扣,同时支付该案件的利息50,864.65元(因支付时之前,已经计提预计负债,对利润没有影响),公司本期冲销上期确认的预计负债,计入营业外收入109,138.14元,结案冲减前期计提的预计负债109,138.14元,截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期末资产负债表中与该案件相关预计负债金额零元。

  综上,公司根据民事判决书冲回上期多计提预计负债109,138.14元,转回依据审慎、充分;公司以前年度根据民事判决书、起诉书按照最佳估计数确认预计负债,以前年度确认预计负债审慎、合理、客观,预计负债对应诉讼案件未达到重大诉讼单独披露临时公告的标准,公司按累计计算原则与其他诉讼案件合并披露,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二、详细列式报告期末预计负债余额对应的诉讼、案由、金额及确认依据;是否存在未确认预计负债的未决诉讼,如有,逐案说明未确认预计负债的理由、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末预计负债余额对应的诉讼、案由、金额及确认依据

  综上,公司系根据相关法律文书,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并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二)是否存在未确认预计负债的未决诉讼,如有,逐案说明未确认预计负债的理由、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尚存在与泰州金鹰商贸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一案尚未确认预计负债,主要系该案件为公司于2023年起诉泰州金鹰商贸有限公司,诉讼请求为:一、请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未结算货款1,835,456.62元及逾期支付的资金占用损失暂计102,256.04元(以每期欠付结算货款为基数,自被告应付之日起算,暂计至2023年2月28日,以LPR利率的1.5倍计算资金占用利息﹔二、请求被告向原告退回已收取的保证金30,000.00元及逾期退回的资金占用损失暂计1,129.19元(以30,000.00元为基数,自 2022年6月15日之日起,暂计至2023年2月28日,以LPR利率的1.5倍计算资金占用利息)。三、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以上诉讼标的暂合计:1,968,841.85元。

  2023年4月4日,泰州金鹰商贸有限公司反诉公司,反诉请求:1、依法判令被反诉人向反诉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2、判令被反诉人向反诉人提供其私自发行销售的泰州金鹰商场卡奴迪路专卖店提货卡开卡明细(含客户付款凭证、开卡时间、顾客姓名、顾客联系方式、开卡金额、折扣额度及是否提货等);3、本案本诉及反诉案件受理费由被反诉人承担。

  由于该案件还在审理中,无法合理估计损失金额,未确认预计负债。

  请年审会计师详细说明将预计负债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后采取的循证、核查措施并对前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的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将预计负债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后采取的循证、核查措施如下:

  (1)了解和询问管理层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预计负债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2)获取与诉讼案件相关的文件,向各诉讼事项经办律师询证,了解案件的最新情况,询问最有可能发生的损失,评估管理层确认的预计负债计提是否恰当;

  (3)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公司涉诉情况,以评估管理层对诉讼事项披露的完整性;

  (4)检查公司对未决诉讼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列报与披露是否恰当。

  (5)获取并查阅相关案件的诉讼文件及判决书;评价预计负债转回事项对应诉讼的阶段、是否形成最终生效判决,评价预计负债转回时点、转回依据是否审慎、充分,以前年度确认预计负债是否审慎、合理、客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预计负债转回事项对均为终审判决,预计负债转回时点、转回依据审慎、充分,以前年度确认预计负债审慎、合理、客观,对应的诉讼达公司已经已履行了临时披露的义务。

  经核查,公司报告期期末存在未确认预计负债的未决诉讼,但该未决诉讼涉及金额较小,而且处于审理阶段,尚未有判决,我们根据获取的证据和信息,未确认预计负债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的规定。

  【问题5】年报显示,你公司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6亿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5,992.56万元,计提比例为100%;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为5,608.07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达34.99%;账龄在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6,185.02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达38.66%;本期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46.5万元(上期为0元)、收回或转回509.47万元、核销313.29万元、其他152.54万元。

  请你公司:

  一、分别列式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以及账龄3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对应的具体交易及项目、发生时间、具体金额、账龄情况、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未能及时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并说明欠款方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关系;

  (下转B11版)

本版导读

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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