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8-22 B132版 作者:

  (上接B131版)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常熟市沙家浜村级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家浜置业”)、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控股”)三方共同签订了《债务转让协议》,拟将腾晖光伏结欠沙家浜置业人民币10,069,955.38元的房租债务转移至中利控股名下,由中利控股承担清偿责任,以抵销中利控股对腾晖光伏同等金额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中利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以及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腾晖光伏的房租债务转移给中利控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伟峰先生、陈辉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注册资本:8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月10日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电工新材料研发;信息及通讯技术与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子、通讯产品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

  注册地址:常熟市常昆工业园常昆路8号

  股权结构: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中利控股总资产297,384.60万元,净资产43,278.45万元,1-6月营业收入509.43万元,净利润-4,479.59万元(未经审计)。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利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柏兴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以及公司董事王伟峰、陈辉担任其董事的企业。

  4、经核查,中利控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腾晖光伏结欠沙家浜置业的房租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0,069,955.38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腾晖光伏与沙家浜置业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签订并履行房屋租赁协议,交易过程公平合理。本次债务转移交易的标的为腾晖光伏结欠沙家浜置业的房租债务的账面价值10,069,955.38元,价格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常熟市沙家浜村级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定义

  1.1 标的债务,指乙方结欠甲方的租金债权合计10,069,955.38元。

  1.2各方,指对甲方、乙方、丙方的合称。

  2.债务转让及代偿安排

  2.1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日,乙方欠付甲方的标的债务转让至丙方,乙方就标的债务不再负有任何清偿义务,甲方无权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2.2各方同意,自标的债务转移至丙方之日,丙方对乙方所欠标的债务的承受与丙方欠付乙方的等额资金占用款项相互抵销。抵销后,丙方不会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视为丙方向乙方清偿了与标的债务同等金额的资金占用。

  3.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约定的条款、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因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转移有利于减少腾晖光伏债务,同时抵销了控股股东关联方对腾晖光伏同等金额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此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中利控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35.46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债务转移有利于减少腾晖光伏债务,同时抵销了控股股东关联方对腾晖光伏同等金额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债务转移有利于减少腾晖光伏债务,同时抵销了控股股东关联方对腾晖光伏同等金额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降低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余额。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编号:2023-11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年 8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2-02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A座14-16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苏亚金诚上年度末合伙人44人,注册会计师32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7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2,526.4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5,106.0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720.31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客户行业主要集中在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零售业等行业,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858.7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苏亚金诚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00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1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近三年未受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8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上述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苏亚金诚及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苏亚金诚协商确定2023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苏亚金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在2022年度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认可,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苏亚金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且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苏亚金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2022年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工作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公允合理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资料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等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11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

  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董曙光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现任董事陈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非召集人)。以上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王伟峰先生(召集人)、陈辉先生、迟梁先生;

  2、提名委员会委员:蒋悟真先生(召集人)、王伟峰先生、李兴尧先生;

  3、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兴尧先生(召集人)、陈辉先生、蒋悟真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迟梁先生(召集人)、陈辉先生、李兴尧先生。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本版导读

2023-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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