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9-27 B104版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9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①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②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及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均包含利息结转份额;

  ③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④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和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sfund.com);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7日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经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9月2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海通证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一、 适用基金范围

  注:华商丰利增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华商瑞鑫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活动内容

  1、费率优惠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凡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申购上述基金可享有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海通证券的基金活动公告为准。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其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海通证券,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调整适用基金范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海通证券官方公告为准。

  2、费率优惠期限

  费率优惠起始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结束时间请以海通证券官方公告为准。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海通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海通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海通证券的有关规定。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2、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

  公司网址:www.hsfund.com

  六、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如果投资者购买的产品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或在基金合同中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在封闭期内或最短持有期限内,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上述部分基金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个人养老金基金要求而被移出中国证监会个人养老金基金名录的风险。当被移除名录后,上述部分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如果投资者购买的产品为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产品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上述基金前,请务必考虑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收益。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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