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23-046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9-29 B016版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亿元(含)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期限为 12个月以内(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短期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到期后,所使用的资金将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及其他相关要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尽管购买的上述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且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加强管理,防范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市场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稳健型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合规审计部门对相关合同进行审核,并负责对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及损益情况。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现金管理的产品进行把关,并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控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的投资理财品种,包括保本型收益凭证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双方签订的协议书

  2、风险揭示书

  3、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23-047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董事会第十届第七次会议决议,定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下午2时(星期三);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公司会议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8日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股票结果为准。

  7、会议参加人员

  (1)截止2023年9月28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上表中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9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9月2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表中第1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参会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0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

  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设在公司证券部内),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双高路29号

  邮政编码:211300

  电话:025-57350997

  传真:025-57350977

  联系人:孔德飞、缪佳月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29日

  附件一: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65”,投票简称为“宝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

  1、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和“弃权”,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择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202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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