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8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9-29 B054版 作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冠鑫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系临时紧急会议,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周冠鑫先生对于要求召开临时紧急监事会作出说明如下:

  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英豪”或“提议人”)于2023年9月1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召开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公司董事会在收到前述函件10日内并未作出反馈。

  2023年9月27日,公司监事会收到胜帮英豪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鉴于上述规定要求监事会同意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股东大会的通知,且9月29日开始即为国庆长假期,为了确保监事会能够及时且勤勉履职,并从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出发,监事会主席特召开临时紧急监事会会议,讨论决定是否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将于2023年10月25日在湛江市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张素平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张素平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任期三年。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胜帮英豪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本次会议各监事成员的表决意见

  一、监事周冠鑫同意意见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胜帮英豪作为持有公司持股10%以上股份的股东,其具备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

  2、根据胜帮英豪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在公司董事会收到胜帮英豪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后的10日内并未作出反馈后,胜帮英豪有权向监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经审查,胜帮英豪本次提请临时股东大会涉及的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议案内容明确,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王锐同意意见

  胜帮英豪本次依据《公司章程》提请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前换届暨选举第十届董事、监事事宜系其行使股东权利的体现,审议事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畴,胜帮英豪的提名不妨碍其他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名其意向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目前设置的10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亦为其他股东提交临时提案预留了充足时间。

  三、监事吴义良同意意见

  鉴于胜帮英豪依据《公司章程》向公司监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且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议案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故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所审议事项,同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四、监事杨鹏云反对意见

  1、本次监事会临时紧急会议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无效。

  2、胜帮基金的议案内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行使提名权和表决权,损害现任董监事任职权利,不利于公司治理。

  (1)胜帮基金要求提前换届仅是其单方面意愿,无正当理由欲罢免现任董监事,且在未经磋商的情况下强行推进,违反公司章程董监事“任期三年”“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的规定;

  (2)胜帮提名8名非独董并要求按非累积投票,与证监会、深交所“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的规定相违背,技术上造成其他77%股份所提候选人无法当选,由胜帮独家包揽全部非独董、监事;

  (3)胜帮基金在提案中将“提前换届”和提名董监事的表决事项合并在一起,违反《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第2.1.5条等规定;

  (4)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第(十一)款,提前换届事项应当以2/3特别表决通过。

  五、监事董杨反对意见

  1、本次会议召集程序存在瑕疵,董事会是否未在限期内回复胜帮英豪议案尚未得到核实,所议事项非属情况紧急,且未按监事会议事规则提前3日书面通知。

  2、胜帮英豪议案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无故单方面强推罢免现任董监事,损害现任董监事任职权利;

  (2)要求按非累计投票改选非独董,损害中小股东提名权和表决权;

  (3)将提前换届及提名董监事的表决事项合并,违反相关监管规定;

  (4)提前换届应属特别事项,应采取2/3表决通过。

  3、利用十一长假突击提交议案,可能阻碍其它股东正常行使提名权。 附件二:胜帮英豪提请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议案1.《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李昊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议人提名李昊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任期三年,被提名人具备担任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昊简历如下:

  李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陕西路桥集团分公司办公室主任、陕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目前,李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外,其与胜帮英豪以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议案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黄晓英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议人提名黄晓英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任期三年,被提名人具备担任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黄晓英简历如下:

  黄晓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陕化集团人力资源处副处长、人资企管处副处长。现任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人力资源部部长。

  截至目前,黄晓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人力资源部部长外,其与胜帮英豪以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议案3.《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司文彬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议人提名司文彬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任期三年,被提名人具备担任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司文彬简历如下:

  司文彬,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工艺工程师、装置技术负责人,蒲城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烯烃中心副经理、销售中心副经理、企业管理部部长、法律风控部部长。现任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截至目前,司文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外,其与胜帮英豪以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议案4.《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刘致强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议人提名刘致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任期三年,被提名人具备担任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致强简历如下:

  刘致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7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副主任工程师。现任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工艺副主任。

  截至目前,刘致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工艺副主任外,其与胜帮英豪以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议案5.《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叶兰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议人提名叶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任期三年,被提名人具备担任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兰简历如下:

  叶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9年生,大专学历。2016年毕业于武汉工程技术学院地质工程专业,2022年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在读。曾任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叶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外,其与胜帮英豪以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议案6.《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聂群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议人提名聂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任期三年,被提名人具备担任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聂群简历如下:

  聂群,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0年生,本科学历。曾任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主任。现任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

  截至目前,聂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外,其与胜帮英豪以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议案7.《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周乔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议人提名周乔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任期三年,被提名人具备担任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乔简历如下:

  周乔,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91年生,硕士学历。现任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胜帮智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集泰股份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周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胜帮智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集泰股份公司董事外,其与胜帮英豪以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议案8.《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冯皓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议人提名冯皓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任期三年,被提名人具备担任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冯皓简历如下:

  冯皓,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91年生,博士学历。曾任上海鹏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冯皓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外,其与胜帮英豪以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议案9.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5人。为保障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提议人提名董作军、尹军、汪文祺、张雨田、马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子议案如下:

  子议案9.1.《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董作军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议人提名董作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任期三年,被提名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作军简历如下:

  董作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生,博士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92年本科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企业管理专业,2002年硕士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事管理专业,2010年博士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社会与管理药学专业。曾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处长等。现任浙江工业大学讲师、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翰盛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董作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子议案9.2.《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尹军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议人提名尹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任期三年,被提名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尹军简历如下:

  尹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5年生,本科学历。1980年大学本科毕业于南昌大学物理学专业。曾任广东中创电子有限公司经理、北京瑞泽销售网络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科瑞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科瑞天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尹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子议案9.3.《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汪文祺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议人提名汪文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任期三年,被提名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汪文褀简历如下:

  汪文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7年生,硕士学历。2008年大学本科毕业于上海电力学院管理学专业,2011年取得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高级经理。现任上海立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截至目前,汪文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子议案9.4.《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张雨田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议人提名张雨田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任期三年,被提名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雨田简历如下:

  张雨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91年生,硕士学历。2014年大学本科毕业于武汉大学,2017年硕士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曾就职于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现就职于江西济民可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张雨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子议案9.5.《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马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议人提名马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任期三年,被提名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马骏简历如下:

  马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8年生,本科学历。复旦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学院工学学士。曾任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元达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及公司业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马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议案10.《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郭麾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议人提名郭麾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任期三年,被提名人具备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郭麾简历如下:

  郭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兼销售管理部部长、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营业本部总经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公司业务部总经理。现任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神渭煤炭管道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郭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陕西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陕西神渭煤炭管道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外,其与胜帮英豪以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议案11.《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暨提名左超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议人提名左超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任期三年,被提名人具备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左超简历如下:

  左超,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 198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现任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风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

  截止目前,左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蒲城清洁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风控部)副部长外,其与胜帮英豪以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三:张素平女士简历

  张素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6年生,大专学历,机械工程师。曾任河南油田采油二厂化水车间主管、加油站站长、维检中心主任。现任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业务主管兼纪检业务、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张素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担任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业务主管兼纪检业务、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外,其与胜帮英豪以外的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9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监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召开。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股东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英豪”或“提议人”)控制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3.01%表决权。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9月16日收到公司股东胜帮英豪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公司董事会在收到前述函件10日内并未作出反馈。

  2023年9月27日,公司监事会收到胜帮英豪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监事会作为召集人将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议人提请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披露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4.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8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8. 召开地点: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48号华都汇7号综合楼27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3年9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3、议案选举方式

  以上议案1至议案8涉及的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及议案10至议案11涉及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依据《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议案9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的,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单独计票提示

  对于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持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23日9:00-11:30,14:00-17:00。

  3. 登记地点: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48号华都汇7号综合楼27楼1号会议室。

  4. 联系电话:0759-2931218;传真:0759-2931213。

  5. 联系人:赵玉林。

  6.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2、胜帮英豪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见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403;投票简称:“派林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议案9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应选人数为5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0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企业股东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企业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三年 月 日

  有效期限:二〇二三年 月 日至二〇二三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202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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