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9-29 B110版 作者:

  (上接B109版)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管理人: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管理费:投资期内,基金每年按实缴规模的1.5%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退出期内,基金每年按尚未退出项目的总投资规模的1%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3、投资决策:管理机构牵头建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决策子基金设立和退出方案、直接投资项目投资和退出(协议明确退出方式的除外)方案、投资方案实施过程中重大情况调整事项、合伙协议约定的由投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管理机构委派3名,外部专家2名;

  4、基金定位:基金坚持市场化运作,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优先目标,同时兼顾发挥对合肥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一方面,在全国范围内,挖掘投资一批具备较强资本化预期与较高投资收益预期的项目,追求投资回报;另一方面,直接投资合肥市招引落地的重点项目、本土成长良好的优质企业,以及参股与合肥市县区合作设立的产业基金,助推合肥市产业强链补链延链;

  5、收益分配:基金的投资收益均即退即分,采取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在支付完毕各项税费后,按如下顺序分配:首先,按照各出资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直至各合伙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其次,按照6%(年单利)的门槛收益率,将所获的门槛收益分配给各合伙人(若低于门槛收益,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超额收益,20%作为业绩奖励分配给管理机构,剩余80%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

  6、退出机制:一是从参股子基金退出,对于参股子基金,可采取股权转让、定向退伙(或定向减资)以及解散清算等方式退出。二是项目退出,对于直接投资项目,可通过股权上市转让、股东回购及清算等途径,实现投资退出。通过股权回购方式退出的,可在投资协议中对回购方式、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回购对象等事项进行约定,并按约定执行。

  五、关联交易标的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国企创新发展基金,可以利用基金的资本运作、项目管理经验及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宽公司投资发展渠道,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提升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规划。

  (二)存在的风险

  (1)合伙企业尚处于筹备和募集阶段,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产业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影响,可能面临投资后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本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产业基金的运作情况,时刻关注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按照产业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会与公司经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期来看,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投资是公司在确保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依托基金合伙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发掘优质和价值成长的投资标的,帮助公司对接行业资源,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肥市国资国企创新发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钱元美、独立董事毕功兵、尹宗成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合肥市国资国企创新发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钱元美、独立董事毕功兵、尹宗成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四)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基金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9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10月1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系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号公司四楼第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号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230088

  电话:0551-68560860

  传真:0551-68560860

  联系人:胡坚

  六、备查文件

  国风新材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

  附件1: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深圳A股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59” ,投票简称为“国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版导读

202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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