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3-103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表决结果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23-11-03 B038版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上午10时采取网络方式召开,由于本次会议的表决投票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15时,因此表决结果将在表决结束后进行统计并及时公布。

  2023年6月5日,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代文体”)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鄂01破17号],裁定受理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破产重整期间的管理人。(详见公告:临2023-061号)

  2023年10月18日,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告:临2023-100号)。2023年11月2日上午10时,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召开,现将会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11月2日上午10时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

  (一)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

  (二)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表进行核查

  (三)合议庭成员宣读《临时债权额决定书》

  (四)管理人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的说明

  (五)管理人作《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说明,并由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进行表决

  列席会议的人员包括管理人代表、公司代表、公司职工代表等。

  二、表决结果

  1、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有表决权债权人3家,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3家,该组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119,396,475.27元。表决同意《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的共计3家,占该组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的比例为100%,已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的半数;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19,396,475.27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100%,已超过该组债权总额三分之二以上,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普通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有表决权债权人123家,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123家,该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8,885,476,409.02元。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共计80家,占该组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的比例为65.04%,已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的半数;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为7,900,117,505.66元,占该组债权总额的比例为88.91%,已超过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3、出资人组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135,8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反对1,04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0,978,0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反对1,04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以上各组表决结果及相关规则,《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3年6月5日,武汉中院裁定受理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详见公告:临2023-061号)

  (二)公司本次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

  (三)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四)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如公司出现《上市规则》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详见公告:临2023-048号)

  (五)若本次重整得以实施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预计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联投城运,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实施相关内容最终以武汉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0136 证券简称:*ST明诚 公告编号:临2023-104号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

  2、会议方式: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112号当代中心11F,公司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

  7、会议主持人:管理人代表。

  8、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0名,代表股份数量为298,178,5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4%;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26,929,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3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71,248,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王洲和谢舒娅列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本决议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总表决情况: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王洲和谢舒娅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3年6月5日,武汉中院裁定受理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详见公告:临2023-061号)

  (二)公司本次重整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

  (三)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四)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62,353.82万元,且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由于公司还存在持续经营、违规担保以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问题,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如公司出现《上市规则》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详见公告:临2023-048号)

  (五)若本次重整得以实施完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预计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变更为联投城运,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实施相关内容最终以武汉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

  (二)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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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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