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统计造假防范新型洗钱
多部法律修订草案迎二审
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9月10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根据委员长会议建议,统计法修正草案、反洗钱法修订草案、能源法草案等将迎来二次审议。
统计法修正草案备受各界关注。近年来,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社会公众对此反映强烈。“这是统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翔在9月9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记者会上说。
今年4月,统计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加强统计监督,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比如,统计法修正草案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拒绝提供、迟报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罚款额度。企业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示。
王翔介绍,本次统计法修正草案拟增加“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等规定;进一步扩大有关负责人禁止性行为的涵盖范围;针对有关负责人对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情况失察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等。
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同样受到市场人士广泛关注。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洗钱手法也不断翻新升级,虚拟币、游戏币、“跑分平台”、直播打赏等成为新型洗钱载体和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陈学勇近日指出,目前出现新型的地下钱庄,上游犯罪行为人通过地下钱庄利用虚拟币、游戏币等跨境转移资产,涉案金额高、查处难度大,对打击洗钱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王翔指出,今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反洗钱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增加规定反洗钱监测分析机构应当健全监测分析体系;增加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关注、评估新业务等带来的洗钱风险,根据情形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洗钱风险。
反洗钱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工作的原则和要求,确保反洗钱措施与洗钱风险相适应,保障资金流转和金融服务正常进行;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的定义,明确列举七类上游犯罪,同时增加兜底规定,扩大上游犯罪涵盖范围,进一步揭示洗钱活动的危害;完善法律责任,调整处罚幅度和数额,以便于做到过罚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