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08-010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8年5月24日以书面通知形式发出,2008年6月5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宋逸婷、戚乐安、黄继明、吴越迅、赵博文、王竞竞、陈建根、任学敏8人,李乐董事因事委托宋逸婷董事代为表决,毛中萍董事因事请假未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宋逸婷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宋逸婷女士、戚乐安先生、吴越迅先生、阮建昌先生、贺玉龙先生、毛中萍女士、黄廉熙女士、章融先生、求嫣红女士九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其中黄廉熙女士、求嫣红女士、章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上午九时半在绍兴越都大酒店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以上事项,其中1、2项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宋逸婷女士
①个人简历:宋逸婷,女,1957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绍兴市新建染织厂副厂长,绍兴市纺化公司副经理,绍兴市医药局(公司)副局长、副经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④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戚乐安先生
①个人简历:戚乐安,男,1963年2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绍兴市体改委工业处处长,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现任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④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吴越迅先生
①个人简历:吴越迅,男,1965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主管药师职称。曾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药品中成药分公司副经理,业务部副经理,现任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资产管理处处长。
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④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阮建昌先生
①个人简历:阮建昌,男,1965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职称。曾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④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贺玉龙先生
①个人简历:贺玉龙,男,1963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主治医师职称。曾任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④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毛中萍女士
①个人简历:毛中萍,女,1957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主任医师职称。曾任绍兴第二医院医务科科长、业务副院长。2002年10月至今任绍兴第二医院院长、党委书记,兼任绍兴市医学会理事、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科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浙江省人大代表。
②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
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④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求嫣红女士
①个人简历:求嫣红,女,1961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绍兴市财税干部学校教师和教务主任,1998年11月至今任绍兴市财税干部学校校长,兼任绍兴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参与编著专著4本,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曾获市优秀论文一等奖。
②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④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⑤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十七期独立董事培训班。
2、章融先生
①个人简历:章融,男,1961年12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共党员,教授职称。曾任绍兴文理学院管理系副主任、经济贸易系主任,现任绍兴文理学院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长期致力于区域经济、数量经济与金融工程等方面的教育与研究,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5本。系浙江理工大学硕士生导师、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绍兴文理学院学科带头人。
②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④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⑤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十七期独立董事培训班。
3、黄廉熙女士
①个人简历:黄廉熙,女,1962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一级律师职称。曾在香港和浙经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系第十届浙江省政协常委,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曾获浙江省优秀中青年律师奖、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先后在《中国律师》、《外国法学译丛》等刊物上发表数十篇文章。任中国小商品城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红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②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④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⑤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第十七期独立董事培训班。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08-011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08年6月5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马谷亮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马谷亮先生、李洋女士、樊敏女士等三人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3、公司四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成华先生、金百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职工监事。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附: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简历
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1、马谷亮先生
①个人简历:马谷亮,男,1965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曾任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现任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④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李洋女士
①个人简历:李洋,女,1977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助理会计师职称。曾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经理助理。现任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持有公司股票0股。
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③未持有公司股票。
④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樊敏女士
①个人简历:樊敏,女,1969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职称。曾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会计。现任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处出纳。
②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③持有公司股票1,092股。
④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职工监事简历:
1、李成华先生
①个人简历:李成华,男,196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中药师职称,执业中药师资格,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药品中成药分公司经理。
②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④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金百仁先生
①个人简历:金百仁,男,1964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主管中药师、主治中医师职称,执业中药师资格,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加入九三学社,现为公司业务部经理。
②不存在关联关系。
③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④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08-012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6月27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2.召开地点:绍兴越都大酒店第一会议室(绍兴市胜利东路1号)
3.召集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5.出席对象:截止2008年6月23日下午三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合法代表人;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他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①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②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③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④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⑤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⑦关于选举宋逸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⑧关于选举戚乐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⑨关于选举吴越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⑩关于选举阮建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1)关于选举贺玉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关于选举毛中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3)关于选举求嫣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4)关于选举黄廉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5)关于选举章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6)关于选举马谷亮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7)关于选举李洋女士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18)关于选举樊敏女士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披露情况:提案①-⑤内容详见2008年3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提案⑥-(18) 见今日公布的董事会公告、监事会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提案⑥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履行备案程序,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6月25日--2008年6月26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2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黄继明、周黔莉;
联系电话:0575-85144161 传真:0575-8514880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2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2000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本人)出席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二、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三、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有以下表决权:
1、对年会公告所列的第 条事项投同意票;
2、对年会公告所列的第 条事项投不同意票;
3、对年会公告所列的第 条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年会的临时议案 权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2008年 月 日至2008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2008年 月 日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08年6月5日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宋逸婷女士、戚乐安先生、吴越迅先生、阮建昌先生、贺玉龙先生、毛中萍女士、黄廉熙女士、求嫣红女士、章融先生等九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黄廉熙女士、求嫣红女士、章融先生三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赵博文、陈建根、王竞竞、任学敏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廉熙女士、求嫣红女士、章融先生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五、独立董事提名人核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廉熙,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名):黄廉熙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黄廉熙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黄廉熙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签名):黄廉熙
日 期:2008年6月5日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求嫣红,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名):求嫣红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求嫣红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求嫣红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签署):求嫣红
日 期:2008年6月5日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章融,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签名):章融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章融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章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签署):章融
日 期:200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