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6,090万股,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312.5万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312.5万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7月22日。
一、 公司首次发行和股本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6,090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2,030万股,并于2007年7月20日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时股本总额为8,120万股。
二、 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本公司股东珠海市科见投资有限公司、香港亿涛国际有限公司、香港冠策实业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其他股东珠海铧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珠海市兆宏盛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对于其中于2006 年10 月因发行人实施未分配利润派发股份股利每10股派发红股4.5股而获得的新增股份(珠海铧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新增378.00 万股,珠海市兆宏盛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12.625 万股),自持有2006 年新增股份之日起(以2006 年12 月19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的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08年7月22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6,090万股,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31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16%;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为1,31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16%。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
珠海铧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国有法人股,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国有参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由国有参股股东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并在每年1月31 日前将其上年度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5%的,应将转让方案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五、备查文件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