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恩华药业 股票代码:002262 (徐州市中山北路289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A股股票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孙彭生、祁超、付卿、陈增良、杨自亮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本公司其他股东李威、姚华荣、马武生、夏琳、张霆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8年1-6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2008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7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7年1-6月财务数据未审计。上市后不再披露本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860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6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5.68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8]105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恩华药业”,股票代码“002262”,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400万股股票将于2008年7月23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1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8年7月23日
3、股票简称:恩华药业
4、股票代码:002262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000万元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孙彭生、祁超、付卿、陈增良、杨自亮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本公司其他股东李威、姚华荣、马武生、夏琳、张霆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
9、本次网下配售发行股份的上市及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网上定价发行股份的上市及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4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中文)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Jiangsu Nhwa Pharmaceutical Co.,LTD
法定代表人:孙彭生
变更成立日期:2007年4月29日
公司住所:徐州市中山北路289号
注册资本:90,000,000元(发行前)
120,000,000元(发行后)
邮政编码:221007
联系电话: 0516-8766 1012
传 真:0516-8766 7118
互联网网址:http://www.nhwa-group.com
电子信箱:nhwadsb@nhwa-group.com
董事会秘书:韩建
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精神药品、原料药的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业务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日用化学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普货运输。
主营业务:中枢神经药物制剂及原料药的生产和销售、医药商业。
所属行业: H0160药品及医疗器械批发业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和持有发行人的股票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947.68万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54.97%,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41.2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75.41万元,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项目投资;投资顾问;企业管理咨询。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728.31万元,负债总额801.22万元,所有者权益10,927.10万元。2007年净利润2,021.5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为母公司口径)
四、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A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16,349人,其中本次发行新增股东16,338人。本次发行结束后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3,000万股
2、发行价格:5.68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网下配售的股票为600万股,有效申购为176,16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34059946%,认购倍数为293.6倍。本次网上发行2,400万股,中签率为0.0348594300% ,超额认购倍数为 2,869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无零股,网下配售产生297股零股。
4、募集资金总额:17,040万元
5、本次发行费用共1,954.6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6、募集资金净额:15,085.31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7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8)第11825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47元(以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发行后总股本12,000万股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19元/股(以公司200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8年1-6月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2008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7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7年1-6月财务数据未审计。上市后不再披露本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08 年1-6 月份(未经审计)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司2008年1-6月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经营业绩情况说明
(1)2008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2,112万元,增长32.67%,主要因为制剂及原料药业务持续增长,报告期制剂及原料药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5,804万元,增长40.10%。
(2)2008年1-6月公司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860万元,增长47.01%,利润总额增加775万元,同比增长40.60%,主要原因是制剂及原料药业务的销售毛利增加所致。
(3)2008年1-6月公司实现净利润1,93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17万元,增长110.94%。主要是利润总额增加,及所得税率由33%降为25%所致。
2、资产负债情况说明
200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较上年末增加3,573万元和1,505万元,增长比例分别为5.99%和3.39%。主要原因是(1)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增加1,011万元,(2)短期借款增加1,883万元导致负债增加,(3)其他应收款增加903万元,主要为业务员差旅费增加。
3、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发行人自2008年7月4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接受或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23219516
联系传真:(021)63411627
联系人:孙剑峰 黄山 韩龙 陈默 汪烽 周伟铭 张虞 缪苗 侍江天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愿意推荐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08年6月30日与上年末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2、2008年1-6月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式利润表
3、2008年1-6月与上年同期的比较式现金流量表
4、2008年1-6月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2008年1-6月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1日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彭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爱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吉瑞
资产负债表(续表)
编制单位: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彭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爱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吉瑞
利润表
编制单位: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彭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爱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吉瑞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彭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爱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吉瑞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彭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爱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吉瑞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彭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爱好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吉瑞
上市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