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8版)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2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08年9月3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集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9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9月2日—2008年9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9月2日15:00 至2008年9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28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白茆镇西公司三楼会议室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08年8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的代表。
8、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08年8月29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增补姚骅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增补王庆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1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 年7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议案2、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年8月1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2) 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9月2日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熟市白茆镇西公司三楼会议室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21553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投票当日,交易系统将挂牌本公司投票证券:投票证券代码“362160”,投票简称“常铝投票”。
(2)输入买入指令,买入
(3)输入证券代码362160
(4)输入委托价格,选择拟投票的议案。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注: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可对一项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按任意次序多笔委托;如欲快速对全部议案统一投票,可选择申报买入总议案。
(5)输入“委托股数”表达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6)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7)计票规则: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 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深市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B、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1)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9月2日15:00 至2008年9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陆芸 张伟利
联系电话:0512-52359001,52359011,52359008
联系传真:0512-52892675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白茆镇西证券事务部
邮编:215532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通知。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姚骅先生为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增补姚骅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我们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姚骅先生的情况介绍。基于独立立场判断,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关于增补董事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本次拟增补的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3、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董事职务的要求。
4、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杨瑞龙 江旅安 易仁萍 肖今声 陈 枫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深证上〔2008〕21号)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股份”或“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财务与经营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此次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该议案在得到常铝股份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常铝股份使用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
杨瑞龙 江旅安 易仁萍 肖今声 陈 枫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08)325 号]和《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截止2008 年6 月30 日对外担保情况、资金占用等有关会计资料和信息进行了审慎调查,我们认为: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独立董事:
杨瑞龙 江旅安 易仁萍 肖今声 陈 枫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