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08-028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本公司收到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8]752 号文件,同意将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3435.9384万 股股份(含尚未收回的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代其他暂不流通股东垫付对价336.0329万股)无偿划转给。此次股份划转后,合肥兴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99.9055万股,占总股本的7.49%,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股份性质仍为国有股,其实际控制人仍为合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若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部收回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垫付的对价股份,其持有本公司股份将增加为3435.9384万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1%,成为第二大股东。
此前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7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告》和巨潮网。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