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08-038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有投资者投诉本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问题,本公司对此进行了自查。现将投资者关注内容公告如下:
1、上海新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
本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是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修订)》编制的,上海新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表实现营业收入1.215.95万元,实现净利润291.74万元,根据编报规则,公司在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未专门披露。
2、第二大股东上海浩州车业有限公司在6.18~19两天先后买进197,048股本公司股票,6.27又卖出451万股,收益是否该上缴。
上述内容见本公司于2008年7月1日刊登的专项公告。公告披露了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是司法裁定原因减持,是法院执行裁定,而非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买卖股票行为。因不存在违规,故也不存在收益上缴的情形。
3、公司向控股股东浩州车业借款年利率10%,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7.47%,是否违规。
上述内容见本公司于2008年7月16日刊登的专项公告。有关借款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借款的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不存在违规情形。
4、关于本公司转让河南新大洲本田摩托销售有限公司股权一事,为何公司以较小金额转出,后又以较大金额转进。
本公司在2007年11月1日刊登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中披露了相关内容。其中在交易背景中进行了详细披露,请投资者阅读。其原因是在转让期间河南新大洲本田摩托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了增资,其实收资本由125万元增至500万元。
本公司欢迎投资者通过电话、函件咨询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为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本公司于2008年7月1日专门公告了投资者联系电话,接待投资者咨询。公司希望投资者完整解读公司信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
本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7楼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00120)
传真:021-6105013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任春雨(董事会秘书):021-61050135
陆 弘(董事会秘书处):021-61050111转117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