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5 证券简称:东北电气 公告编号:2008-023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变更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提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北电气”)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7月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
1、召开时间:2008年8月20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伟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代表2名,持有和代表的股数467,730,235股,占本公司发行总股本87,337万股的53.55%。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数212,886,237股。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如下议案,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批准《增补张赵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经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推荐,股东大会选举张赵忠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个人简历:
张赵忠先生,一九七九年出生,二十九岁,二零零三年于西安科技大学材料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现在沈阳工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二零零三年加入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工艺处绝缘试验室工程师,二零零四年二月担任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二零零六年五月出任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二零零七年九月出任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12,886,23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批准《本公司为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6,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2008年7月6日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为持有20.8%股权的参股公司—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金都支行6,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债务到期日起贰年止。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12,886,23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惠肇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所有相关文件的正本。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85 证券简称:东北电气 编号:2008-024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8月7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8月20日11时在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 号金都饭店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执行董事杜凯先生因公出原因未能到会,委托执行董事张赵忠先生代行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苏伟国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半年度业绩报告;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并批准截至2008年6月30日止半年度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520,651.63元,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故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上年度审计报告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四、审议并批准增补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
经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推荐刘兵先生和王海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增补执行董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个人简历:
刘兵先生:1954年出生,大专学历,1987年毕业于沈阳工业学院工业企业管理专业。1970年9月年加入沈阳高压开关厂,历任沈阳高压开关厂党委组织部干事、沈阳高压开关厂东厂厂长、沈阳新泰高压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月至今任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隔离开关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王海洋先生: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1988年毕业于上海铁道学院电器专业。1988年9月加入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沈阳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处设计员、总经理办秘书、总务处处长,2003年4月至今任沈阳嘉太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的股票,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方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五、审议并批准《关于迁移注册地址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与企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中国沈阳市浑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8号迁移至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园。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六、审议并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第五条为:“公司的法定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8号。公司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层(邮政编码:110001;电话:86-24-23527080;传真:86-24-23527081)。”
现修改为:“公司的法定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公司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层(邮政编码:110001;电话:86-24-23527080;传真:86-24-23527081)。”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七、审议并批准续聘麦宜全先生为联席公司秘书、香港接收传票及通告之授权代表。
个人简历:
麦宜全先生,1957年出生,1994年获香港理工大学颁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1年获香港大学颁授法律硕士学位,香港会计师工会资深会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工会资深会员。1987年成为麦宜全会计师行创办人及合伙人,现为麦宜全律师行东主。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八、审议并批准修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九、提请2008年10月8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四、六项议案。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附件一:董事会关于上年度审计报告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1、上年度审计报告意见涉及的事项
就本公司对新东北电气(沈阳)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简称“新沈高公司”)的长期投资收益事项,本公司之境内审计师———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之境外核数师———汇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2007年12月31日对新沈高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252,430,228.40元,2007年对新沈高公司的投资收益29,426,398.58元。由于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能受托对新沈高公司进行审计,审计师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所以审计师对此帐目处理出具了保留意见。
2、董事会对上年度审计报告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讨论并接受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确认,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07年度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新沈高公司20.8%的股权,根据本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及审计师建议,本公司向新沈高公司提出由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其2007年度经营成果进行审计。但是由于新沈高公司财务部门在2008年一季度承担ERP信息化管理的实施工作,无法保证配合本公司的审计师进行全面、系统的审计工作,并且新沈高公司已经委托中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着2007年度审计。
中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属于国内大型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国内大型企业集团提供审计、改制等中介服务的经验,已经为新沈高公司提供了多年审计服务。
鉴于以上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在对中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的基础上,采纳其对新沈高公司的审计结果,最终本公司在年度帐目中录得对新沈高公司的长期投资余额252,430,228.40元,投资收益29,426,398.58元,该帐目处理是适当和准确的。
3、相关影响和采取的措施
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在本报告期内已经消除,为避免今后类似事项的发生,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⑴在未来的年度审计之前,公司将提前与新沈高公司沟通并敦促该公司聘请与本公司相同的审计机构或者其他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其进行审计;
⑵在本公司审计机构进场审计前,与其沟通并明确关于新沈高公司的年度审计问题,从而保证公司能够满足审计师及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07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二:关于增补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董事意见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8年8月20日在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 号金都饭店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经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和董事会决议,增补刘兵先生和王海洋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增补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秘书已提供刘兵先生和王海洋先生的个人简历,独立董事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刘兵先生和王海洋先生任职资格中无《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条件,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同意增补刘兵先生和王海洋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予以选举。
2、董事会对刘兵先生和王海洋先生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吴启成、蔺文斌、项永春、梁杰、刘洪光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585 股票简称:东北电气 公告编号:2008-026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8年10月8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中国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 号金都饭店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凡持有本公司A股,并于2008年9月26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表决。
(2)为了确定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H股股东名单,本公司将于2008年9月8日至2008年10月8日期间(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东股份过户登记。于2008年9月5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于会上表决。凡欲出席会议的股东须于2008年9月5日下午4:30前,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交回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增补刘兵先生和王海洋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
经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新东北电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推荐刘兵先生和王海洋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增补执行董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第五条为:
“公司的法定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浑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8号。公司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层(邮政编码:110001;电话:86-24-23527080;传真:86-24-23527081)。”
现修改为:
“公司的法定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工业园。公司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号金都饭店14层(邮政编码:110001;电话:86-24-23527080;传真:86-24-23527081)。”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及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9 号金都饭店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24-23527080
4、传真:024-23527081
5、联系人:闫士新、王蕾
6、邮编:110001
四、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0月8日召开的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证券帐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