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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08年8月21日 星期20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D26版)

  附:新任董事陈伟三先生简历

  陈伟三 先生, 196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3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1983年至1999年任广州市华南化工磁性材料公司技术科长,1999年起进入公司,先后任公司副总经理、技术副总监兼研发中心主任。曾先后在《中国公路》、《公路交通科技》等刊物上发表了多篇文章,曾负责并参与了公司所有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工作,并具体承担改性沥青和特种沥青化工工艺开发工作。

  陈伟三 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5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路翔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8年8月19日上午09:30在公司召开。会议决定于2008年9月5日(星期五)召开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9月5日上午10: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08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08年9月4日15:00至9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29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890号9楼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召集人: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2008年8月29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

  三、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2008年9月2日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再次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会议审议的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五、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890号九楼路翔股份董秘办,邮编:510635

  (三)登记时间:2008年9月3日至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会务联系人:杨真、陈新华

  2.联系电话:020-38289069

  3.传真: 020-38289867

  4.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0号九楼路翔股份董秘办

  邮编:510635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92;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

  

  (4)输入委托股数: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议案二中的一项或二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一至二项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一至二项议案中的一项或二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u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08年9月4日下午3:00至2008年9月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8月19日

  附: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NO.       

  兹全权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具有表决权并按如下所示表决:

  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投       票(填“赞成”、“反对”、或“弃权”);对可能临时纳入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权(填“有”或“无”),投       票(填“赞成”、“反对”、或“弃权”)。

  注: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有权按自已意见进行表决,请注明:

  (填“有权”或“无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 股: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6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监事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2008年8月19日上午09:30

  会议地点:路翔股份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监事长辛瀑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代表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董事会秘书杨真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的表决情况

  1、《关于审议〈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并出具了《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8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8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7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于2008年1月31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2008年2月13日至2008年8月12日)。公司已于2008年8月12日向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归还了5000万元。使用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了公司的同期财务费用。

  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移动式改性沥青集成加工装置项目”投资额为10785.87万元,建设周期为2年,从2008年初开始实施前期准备工作,至2008年6月起开始进入设备材料采购订货阶段,而截止2008年6月30日该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仅为493.159万元,因此预计到2008年12月份仍会有大部分募集资金将会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限计划自股东大会批准之后,从2008年9月8日至2009年3月7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潘文中、袁泉、苏晋中就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5,000万元)短期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公司此次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将此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专向保荐意见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提供的资料,我们进行了专项核查,我们认为:

  1.根据该公司生产实际情况,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国际国内石化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需要适当配备原材料,对流动资金需求相对较大。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拓展市场规模,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符合该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根据我们的测算,通过与该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19条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路翔股份本次短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是合规的。

  本保荐机构认为路翔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其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专项保荐意见。

  广州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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