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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08年8月22日 星期20 放大 缩小 默认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简称:绿景地产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08-037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对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冯英丽、陈卉乔、陈均志、欧阳建星按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对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增资1,100万元,冯英丽、陈卉乔、陈均志、欧阳建星分别增资225万元(合计为900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00万元,公司股权比例仍为55%。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绿景地产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08-038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2008年5月14日,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55%的股权。2008年5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佛山市顺德区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5%)与佛山市顺德区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5%)合并。2008年7月19日,佛山市顺德区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销,2008年8月11日相关合并手续核准完成,合并后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万元。

  2008年8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冯英丽、陈卉乔、陈均志、欧阳建星按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对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增资1,100万元,冯英丽、陈卉乔、陈均志、欧阳建星分别增资225万元(合计为900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00万元,公司股权比例仍为55%。

  二、投资主体

  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6,0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冯英丽、陈卉乔、陈均志、欧阳建星分别出资1,237.5万,占注册资本的11.25%(合计4,9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经营范围:为企业的资产重组提供市场推广、营销策划服务;企业管理项目投资顾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对房地产进行投资;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动产和不动产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须凭资质证经营的,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本次公司对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的增资将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滘三桂信用社项目(原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项目);

  位置: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三桂大道南侧,宗地号:196102-020;

  面积:总用地面积:38,357.58平方米,净用地面积36,452.78平方米,使用性质:住宅兼容商业。

  四、投资主要内容

  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上述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等工作。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目的是基于北滘三桂信用社项目开发自有资本金的需要。本次对外投资的实施,有利于推进北滘三桂信用社项目的开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

  六、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绿景地产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08-039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绿景地产,证券代码:000502)于2008年8月19日、20日、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相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经查: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公共传媒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不存在公司及有关人员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

  2、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征询,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 条、7.6 条规定,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内容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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