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8月8日,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董事长梁国坚先生的提议,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五届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8月20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天河信息港A栋10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详见附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08年8月修订)》详见附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