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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08年8月22日 星期20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8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独立董事李常青先生因公出差,其他董事均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1.5 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总裁郭建先生、财务总监陈富贵先生及财务部经理郑仁敏女士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5,254,100股股份中的42,08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49%)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同时,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10,031,328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7%)质押给福建省投资担保公司,为福建省投资担保公司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融资担保提供质押反担保。上述股权质押事项已于2007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2008年7月7日,因债务关系,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50万股质押给福州开发区银信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质押担保期限自质押股份质押登记之日起至福建福日集团公司归还全部债务本息之日止。另外,2006年9月28日,福建福日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5,946,943股股份被司法冻结至今。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2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45.6%,较去年同期增加11.37%,实现营业利润-948.02万元,实现净利润-916.03万元,分别同比减亏7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略有上升,主要系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增的内贸业务大幅增加所致;受今年上半年宏观调控以及电子产品技术升级较快的影响,公司主营的小型变压器、IC芯片等产品需求处于淡季,其中福建福日电子配件有限公司生产行输出变压器185万只、小型变压器1373万只,分别占年度计划的37.0%和57.2%;福顺微电子有限公司生产4英寸芯片15.37万片、6英寸芯片3.57万片,分别占年度计划的33.4%和35.7%;受节能环保照明能源需求提升的影响,福建福日科光有限公司生产LED1986万只,占年度计划的44.1%,同比增幅较大。受原材料成本持续上涨、人工成本提升等影响,大部分主营产品毛利率仍然偏低,且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偏高,由此导致营业利润持续亏损。本期,公司成功通过诉讼仲裁收回部分长期应收款项,由此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冲回增加;同时收到参股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派发的1,533.24万元利润分红,因此营业利润和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双双大幅减亏。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2.55万元,主要系销售彩电、灯具以及收取房租产生的收入。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4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不适用

  

  5.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6.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内使用的项目为“福日出口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6,618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累计投入4,571.39万元,资金投入进度为69%,本报告期内无新增投资。目前,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并投产,尚有部分工程决算款及维修款未付清。该项目以通过对外租赁厂房方式间接产生效益,本报告期租赁收入318.48万元,净利润124.82万元。

  5.6.2 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9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0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余额0元。报告期内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福建兴信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短期拆借资金2,822,767.00元。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与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代购国库券债权纠纷案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榕经初字第332号民事判决书及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榕执申字第 197 号、197-3 号民事裁定书,继续对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尚欠本公司的代购国库券债权2,579.84 万元人民币进行追讨。此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将被执行人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839,756 股的股权和在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94,753股的股权及其未取走的分红折抵给本公司,有关折抵手续已办理完成。同时,2007年年底公司申请将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拥有的债权共计1,636.36平方米的房产进行拍卖,于2008年3月收回欠款7,805,974元。截止本报告期末,福建华兴财政证券公司尚欠公司欠款本金9,210,226元。剩余欠款正在继续追讨过程中。

  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短期财务状况影响不大,公司已对上述应收款项按照会计政策计提了坏帐准备。

  2、与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案和与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仓储合同纠纷案

  公司于2006年7月10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要求判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28,599,464.72元;同时还起诉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要求判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6,553,336.81元。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6日作出(2006)榕民初字第3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张家港兴菱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16,183,819.92元,并于同日作出(2006)榕民初字第3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常州江盛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4,949,177.78元。由于对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持有异议,本公司依法向二审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后,为了尽快地进入执行程序,避免损失扩大,在二审阶段,本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撤回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8日对本案作出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终审裁定。公司于2007年10月26日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对上述两案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目前案件仍在执行中。鉴于终审裁定的赔偿金额与本公司的诉讼请求金额相差较大,本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6.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5.2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说明:本公司目前持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9,759,524股股份,占该公司股权比例0.65%,另持有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2,209,577股股份。其中,公司曾于2007年4月参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配股,以每股1.08元的价格认购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094,785股股份,同时以每股1.92元的价格认购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9,094,785股股份,各投资9,822,367.80元和17,461,987.20元,合计投入增资资金27,284,355.00元。

  6.5.3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08年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4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08年6月10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所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00万股股份的处置方案》。

  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处理本公司所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00万股股份转让的具体处置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①以不低于每股11.09元的价格以公开拍卖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对外转让所持有的国泰君安证券900万股股份;

  ②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受让企业、转让股份数及价格,报请福建省国资委同意后,与受让企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股权过户和资金到帐等相关手续;或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挂牌招标和拍卖、确定不低于资产评估底价每股11.09元的挂牌、起拍价格、具体拍卖条件、流拍后处置、核实认购方资格、办理相关手续等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③处置时间:股东大会批准后六个月内实施转让。

  ④其他事项:该处置方案在获得有关监管部门许可后将刊登转让公告,公布具体的转让事宜。

  (2)福日电子股票停牌与复牌事宜

  本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21日起因存在需要论证的重大事项而停牌,该事项导致本公司持续停牌期限超过壹年。

  目前,本公司可能参与SST闽东(股票代码:000536)拟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正在对该事项进一步论证。该事项至今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导致工作进展缓慢,并有可能对公司复牌后的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和波动。

  鉴于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较长,且未取得重大进展,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本公司股票于2008年6月11日起复牌。本公司将根据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7 财务会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截止日:2008年06月30日

  

  

  法定代表人: 刘捷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富贵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仁敏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截止日:2008年06月30日

  

  法定代表人: 刘捷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富贵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仁敏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捷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富贵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仁敏

  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捷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富贵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仁敏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捷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富贵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仁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捷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富贵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仁敏

  (下转D43版)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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