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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9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审核,本公司向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东方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福建康田实业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已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公司目前尚未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核准文件,待公司正式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阳光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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