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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08—019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08—019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经过充分沟通,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因北京立信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组合并,北京立信与本公司签署的审计业务均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履行。鉴于此,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2008年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08—02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0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08年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3日上午11时在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及代理人3 人。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公告编号:2008—020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召开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8年11月14日上午10:00

  (三)地点:金证股份22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审议《关于变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详细内容见第三届董事会2008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参加会议人员:

  1、在2008年 11 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3、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08年11月11日(上午9—11时,下午15—17时)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法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注意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文蔚大厦22楼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杨德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贵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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