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1版)
金融创新这根弦不但不能断,而且还要继续稳健地弹下去。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已经不可避免地从金融领域蔓延到了实体经济,在以出口创汇为导向的经济模式逐步转变过程中,我们不能停滞不前,需要适时适度启动金融创新,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驾护航。
显然,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当创新的主要标的——金融衍生品被“千夫所指”之时,香港特首曾荫权就强调,香港证券市场发展的规划,需要高瞻远瞩,要扩大市场的深度、广度,还是要发展衍生品。
目前国内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如果说前期因步伐相对较慢,让我们在目睹前行者受挫时学到了宝贵的经验,那么现在应是总结别人“失”的基础上,适度加快金融创新步伐的好时机,以此为契机缩短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国内多位专家提出,目前应该积极发展场内衍生品市场。即将推出的融资融券为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开了好头,接下来要积极开发股指期货以及研究其它的金融衍生产品。随着人民币国际地位的逐步提高,我国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上要有新的突破,例如建设和发展离岸市场。
而针对金融机构各项业务的创新则是天地广阔。比如加快四大期货交易所的新品种开发与创新,如股指期货、利率期货、汇率期货以及未来可能的信用期货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将理财产品的审批方式逐步向核准制开发;逐步放开理财产品中的投资范围(如直投)。银行创新则可逐步尝试与证券化挂钩,包括融资的证券化以及资产的证券化,这要求对传统的中间业务进行创新。
需要注意的是,创新所伴生的稳定性可能被大多数人所忽视。凡是涉及到投资者利益的产品或者服务,稳定性是金融机构理应追求的重要目标,一款短命的产品对投资者利益和机构本身声誉都是不负责任的。这场国际金融风暴几乎让所有人深刻地认识到忽视风险的恶果。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创新的主体需要注意强调可控性和可预测性。过去,部分创新可能并非周密地考虑后再去做,而是抄袭严重,人有我有,缺少自我控制力和对未来形势的预判。另外,此次金融危机折射出的信息不透明性造成的伤害也是致命的。
在金融创新的路上,时机成熟时适当“踩油门”是必要的,当然,金融监管的脚步一定要跟得上。完全放开显然不行,过分抑制同样不是良方。如同风筝要想飞得又高又稳,手里的线既要舍得放,更要懂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