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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676  股票简称:思达高科  编号:2008-22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08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2008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在郑州召开,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4人,独立董事刘遵义因事请假未能出席董事会,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双河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第三季度报告;(该项议案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同意公司大股东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提名丁永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独立董事个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附后);(该项议案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同意公司于2008年11月18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聘请独立董事议案进行审议表决。(该项议案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0月30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丁永生,男,1965年8月7日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1988年至今在河南电力勘测设计院工作,历任设计人员、主任,现任项目经理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声明

  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丁永生先生为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做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丁永生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经核实独立董事候选人丁永生先生不存在《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所列情形。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 10月 6 日于郑州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丁永生作为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丁永生

  2008年 10月 6日于河南省郑州市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思达高科 公告编号:08--23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于2008年11月18日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时间:2008年11月18日上午9:00时开始;

  2、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7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审议内容:审议丁永生先生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6、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2008年11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股东不能出席时可书面授权他人出席会议,授权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律师。

  7、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代表应持单位有效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7号二楼公司证券部。

  8、其它事项:

  (1)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67号二楼公司证券部。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费用自理。

  (3) 联系人:王西林 薛俊霞

  电话:0371-65793081 0371--65793200

  传真:0371-65793200

  邮编:450008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0月30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76  股票简称:思达高科  编号:2008-26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金基不动产(郑州)有限公司

  15%股权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8月11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收购金基不动产(郑州)有限公司15%股权的议案(详见2008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至2008年8月21日,公司已将2亿元收购款全部付清,8月21日前完成了股权过户,并在工商局进行了登记,至8月21日,该项股权交易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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