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止至2008年10月29日,本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中小板指数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价格异常波动。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1、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查询,除了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项。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有关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公告已于2008年10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3、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查询,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已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