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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接D17版)

11、计量检定

项 目单 位标 准依 据
30吨地中衡320.00国家标准
1/10臂比秤100.00国家标准
三等砝码(1mg—500g)10.00国家标准
三等砝码(1—20kg)15.00国家标准
四等砝码(10mg—20kg)4.00国家标准
标准秤砣(﹤1kg)4.00国家标准
天平(1—3级)45.00国家标准
天平(4—10级)30.00国家标准
天平(1—5kg)35.00国家标准
电子天平230.00国家标准
数字式酸度计60.00国家标准
工业用酸度计40.00国家标准
医用酸度计40.00国家标准
可见分光光度计60.00国家标准
单光束紫外线可见分光计80.00国家标准
极谱仪68.00国家标准
一吨精锡天平100.00国家标准
原子吸收100.00国家标准
体重秤3.00国家标准
架盘天平5.00国家标准

注:以上检定费未含修理费。

12、化验服务

项 目标 准依 据
锡(Sn)15.00市场公允价
铜(Cu)15.00市场公允价
铅(Pb)15.00市场公允价
锌(Zn)15.00市场公允价
砷(As)15.00市场公允价
硫(S)15.00市场公允价
银(Ag)20.00市场公允价
铁(Fe)15.00市场公允价

复杂样品、化工产品、金属及合金试样每个分析项目20元,

特殊分析项目双方协商定价。

13、环境监测

包括超标污水排放、废气排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免费服务。

14、质量、计量仲裁

产品质量、计量异议、仲裁,仲裁地点的一方应提供必要的条件,每次仲裁按实际发生数加10%的费用收取,并由败诉方承担。

15、工民建建筑工程

实行公开招标。工程结算按国家有关工程预算价格或双方协商价格执行。

16、工程设计、科研试验、科研成果转让、采选技术研究、论证

工程设计及科研试验,按国家有关设计预算收费,或者双方协商价格。

科研成果转让,按不低于其成果运用于生产年度一年增加利润额的50%计费或双方协商。

17、人员借用

借用人员的工资、奖金、差(车)旅费由借用方承担,借用单位按公司实际工资标准提取的各项附加费(福利费14%、工会经费2%、失业保险金2%、住房公积金5%、基本养老保险金20%、工伤、生育补助2.3%),个人交费部分代收,支付借用人员费用,不得收取各类奖励及管理费。

18、房屋租用

项 目标 准依 据
昆明职工住宅1.5元/月.平方米云锡行字(1995)第265号文、云锡房字(1998)第119号文
总部办公大楼四楼2万元/月

19、土地租赁

按土地租赁合同规定之条款执行。

20、粉尘检测

项 目标 准依 据
坑下呼吸性粉尘浓度20元/样品参加云价费发(1995)5号《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
坑下游离二氧化硅40元/样品

21、放射性同位素及装置监测、检定

项 目标 准依 据
坑下氡气浓度35元/样品按省卫生防疫站收费标准而定
坑下氡子体浓度35元/样品
个人剂量监测80元/人、年
放射性同位素监测评价350-600
放射性同位素样品检测60/元素

22、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及防治管理、预防医学服务

包括各种样品分析、职业病体检办证建档、尘肺诊断尘肺鉴定、功能检查等服务。

23、环卫、绿化服务及管理

绿化按市政府绿字(96)7号文规定,收取植树代劳费10元/人年,由股份公司统交。

其它绿化美化由双方协商并按实际成本分摊。

24、沐浴

个旧采选厂

塘子片按现行价格人次2.00元收费,选矿车间按现行价格人次2.50元收费,其它地点按实际发生数凭票结算。

25、住宅物业管理

单身宿舍按每床位7元/人月,住宅按公司(98)119号文,租金分10类收取。

五、关联方交易的其他要求

1、关联方交易要坚持同质同价,凡已明确关联各方责任与义务的要严格执行,未明确规定的应由双方另签服务责任与义务协议。

2、凡出现服务纠纷及争议时,必须先按此收费标准执行,然后将情况及时报告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云锡股份公司财务部,协商处理。

3、本协议解释权为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云锡股份公司财务部。

4、本协议从二零零四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以上三项关联交易合同、协议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公司与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以上二份《土地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与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交易事项的协议》是根据市场化原则来运作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2、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关联交易合同、协议,认为签订的以上二份《土地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与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交易事项的协议》是根据市场化原则来运作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就以上关联交易合同、协议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为保证生产所需的土地,签订的二份《土地租赁合同》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与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交易事项的协议》是根据市场化原则来运作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预案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五名关联董事予以了回避,未参与表决。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及《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交易事项的协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关于重新履行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意见》;

4、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重新履行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股2008-035

转债代码:125960 转债简称:锡业转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 年

第三季度报告中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数据

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2008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现就公司会计追溯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会计追溯调整事项原因的说明。

公司2007年年度财务报告已于2008年2月26日公告,根据2008年3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8〕264号“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的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以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个旧鑫龙金属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只执行核定征收。据此公司在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根据上述通知的规定,将2007年度未实际发生的应付福利费余额进行纳税调整,个旧鑫龙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按2007年度报表利润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与核定征收之间的差额,对2007年的应交税费等报表项目作了相应的追溯调整。

二、上述会计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追溯调整情况表

项目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
应交税费19,846,071.28-4,498,068.1715,348,003.11
递延所得税负债6,820,869.679,103,232.9715,924,102.64
盈余公积302,826,671.89-371,320.68302,455,351.21
未分配利润902,893,057.57-4,130,829.24898,762,228.33
少数股东权益7,047,631.09-103,014.886,944,616.21

上述追溯调整事项使公司2007年度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项目增加了4,605,164.80元,所有者权益项目减少了4,605,164.80元。

三、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会计追溯调整是恰当的,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根椐客观实际作出的会计追溯调整是恰当的,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的追溯调整是恰当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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