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0802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08年10月16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均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其中,公司董事张广鸿先生委托副董事长崔少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 通过《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监管机构审批。
三、 通过《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 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五、 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六、 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七、 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八、 通过《关于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承诺的议案》。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承销”)提供担保承诺事宜,具体事项如下:
1、公司为长江承销提供最高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该等担保可一次或多次提供,但累计担保余额不得超过4亿元人民币,且不超过弥补长江承销经营证券承销业务风险准备不足所必须的金额。
2、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承诺的有效期从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截止之日止。
3、公司为长江承销提供的净资本担保的用途仅限于长江承销经营证券承销业务的风险资本准备。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担保限额和期限内具体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事宜。长江承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08年9月30日,长江承销资产负债率为8.95%。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宜出具专门意见,同意公司为长江承销提供最高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承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 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议案》。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2、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总规模应控制在监管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
3、授权公司制定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与融资融券业务有关的部门设置及各部门职责;制定融资融券业务操作流程,选择可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分支机构,确定对单一客户和单一证券的授信额度、融资融券的期限和利率(费率)、保证金比例和最低维持担保比例、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种类及折算率、客户可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证券种类。
授权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业务执行部门根据上述基本管理制度,进行具体管理和运作,制订融资融券合同的标准文本,确定对具体客户的授信额度,对分支机构的业务操作进行审批、复核和监督。
授权分支机构在公司总部的集中监控下,按照公司的统一规定和决定,具体负责客户征信、签约、开户、保证金收取和交易执行等业务操作。
4、融资融券业务开展后,公司应针对融资融券业务定期披露公司的信用规模和信用政策,实际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前十名客户的规模集中度、持股集中度居前的三十名证券、当期出现的违约和平仓情况及公司的损失情况、业务坏账计提情况等。
5、以上公司董事会授权业务范围,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 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人员的议案》。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增补汤欣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十一、 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董事会审核通过了董事候选人肖宏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肖宏江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就此事宜出具专门意见,同意肖宏江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 200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题及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08年10月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司章程修正案》、《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将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肖宏江先生简历
肖宏江,男,1956年12月出生,湖北武汉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为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1977年12月-1985年3月,湖北省电业技术学校人事科科员、副科长;1985年3月-1992年6月,湖北省电力局干部处副科长;1992年6月-1992年10月,湖北省电力局机关党委副书记;1992年10月-1994年10月,湖北省电力局机关劳动服务公司副总经理;1994年10月-1996年5月,湖北省电力局行政处副处长;1996年5月-2005年2月,湖北省电力开发公司总经理;2005年2月-2007年4月,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长;2007年4月-2008年6月,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2008年6月至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0802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08年11月28 日召开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11月28 日(星期五)9:30。
(三)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光明万丽酒店(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98号)。
(四)会议股权登记日:2008年11月24 日(星期一)。
(五)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11月24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交的下列议题:
1、《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议案》
4、《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5、《关于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承诺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股东参加投票的权利及权利的行使
1、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2、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弃权票的股东,如本次会议决议获得通过,仍需按表决结果执行。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二)登记截止时间:
2008年11月26 日(星期三)16:00。
(三)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长江证券大厦二楼 董事会秘书室接待室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八号 长江证券大厦 (邮编:430015)
联系人:邓 飞 黄育文
联系电话:027-6579988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代理投票委托书(注:复印有效)
代理投票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11月28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股东账号(附注2):
持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 √”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