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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103号文核准,于2008年10月20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8年11月21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1,057,807,851.96元人民币,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202,347.80元人民币。本次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及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已于2008年11月26日全部划入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本基金托管账户。

  根据《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产生的银行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共计202,347.80份基金份额,已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募集期共募集1,057,807,851.96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9328户。其中,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11月21日认购本基金30,000,000.00元,认购费1,000.00元,确认基金份额为30,001,666.72份(含募集期利息折算基金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8年11月26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合同生效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为1,058,010,199.76份。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6月3日正式生效,根据《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8年11月28日对本基金自2008年10月31日至2008年11月27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11月28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8年10月31日至2008年11月27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前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基金收益/当日基金资产总份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8年11月28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8年11月28日

  3、本次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12月1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的前一工作日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11月2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12月1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 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08年11月28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08年12月1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2008年11月28日赎回或转换转出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08年12月1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若投资者于2008年11月27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末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本基金代销机构: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发银行、长江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联合证券、山西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安信证券、光大证券、东海证券、江南证券、中信金通证券、广州证券、东莞证券、平安证券、华林证券、湘财证券、国元证券、上海证券、华安证券、兴业证券、财通证券、国海证券、世纪证券、金元证券、浙商证券、华泰证券、信泰证券、渤海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恒泰证券、宏源证券。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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