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
一、 会议通知情况
会议通知的公告于2008年10月29日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1月26日上午
2、召开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67号白云宾馆
3、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乔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5,301,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代表人、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续签<承接印刷业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13,097,269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2%;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3,65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48%。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
表决结果:145,237,646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3,65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该议案获通过。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案》;
表决结果:145,237,646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63,65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该议案获通过。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具体修订内容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萍萍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