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山东巨力 公告编号:2008-25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巨力”或“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于2008年12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两日前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旭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应列席监事3人,实际列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经出席董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陈学俭先生、张宝鼎先生、张伏生女士、刘会胜先生、陈大铨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柴油机厂、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柴油机零部件供货框架补充协议>并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及提供加工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谭旭光先生、陈学俭先生、张宝鼎先生、张伏生女士、刘会胜先生、陈大铨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两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股票代码:000880 股票简称: 山东巨力 公告编号:2008-27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12月4日上午11:00在山东潍坊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两日前送达各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监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经出席监事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柴油机厂、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柴油机零部件供货框架补充协议>并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采购及提供加工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山东巨力 公告编号:2008-26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08、2009、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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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谭旭光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注册资本:人民币52065.3552万元
经营范围:柴油机及配套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潍柴动力14.19%的股份,为其大股东,因此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生产经营形势良好,履约能力强,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4、与该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采购方面,与该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额预计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为7000万元、9100万元和12000万元;
商品销售方面,与该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额预计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为31500万元、41000万元和52500万元。
(二)潍柴动力(潍坊)备品资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泉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民生东街
注册资本:人民币8,979.59万元
经营范围:柴油机配套协作件/零部件及专用机油的销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生产经营形势良好,履约能力强,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将以市场价格从潍柴动力购买柴油发动机。
2.货物和服务按照市场价格定价,或/及按照公平和合理原则约定,由潍柴动力以现金向山东巨力支付价款。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潍柴动力为一家在香港、深圳两地上市的公司,现时需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修订相应的关联交易额上限,并对相关的协议有效期进行适当延长;为保证协议的有效性,公司同步对协议内容进行了相关修订。
协议所涉及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定价,对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不会造成损害。
五、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项时,关联董事谭旭光、陈学俭、张宝鼎、张伏生、刘会胜、陈大铨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对本公司终止《柴油机零部件供货框架补充协议》并签署《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采购及提供加工服务框架协议》,本公司独立董事包盛清、刘征、 韩俊生、倪宏杰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公司的交易行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关联交易规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
1、协议的主要内容
山东巨力、潍柴动力共同确认并同意,根据《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公司按照市场价格从潍柴动力购买高速柴油发动机,预计2008年、2009年、2010年的交易额分别为70,000,000元、91,000,000元、120,000,000元。
2、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将以市场价格从潍柴动力购买柴油发动机。
(二)《采购及提供加工服务框架协议》
1、协议的主要内容
山东巨力、潍柴动力、潍柴动力(潍坊)备品资源有限公司共同确认并同意,根据《采购及提供加工服务框架协议》,由潍柴动力向公司采购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钢材、废金属等及相关产品,公司向潍柴动力提供加工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预计2008年、2009年、2010年的交易额分别为315,000,000元、410,000,000元、525,000,000元。
2、交易的定价情况
货物和服务按照市场价格定价,或/及按照公平和合理原则约定,由潍柴动力以现金向山东巨力支付价款。
七、其他相关说明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本公司与潍柴厂、潍柴动力签订的《供货框架补充协议》;
5、本公司与潍柴动力签订的《供货框架第四补充协议》;
6、本公司与潍柴动力、潍柴(潍坊)备品资源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及提供加工服务框架协议》
7、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8、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