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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初加工税收优惠给农业公司吃下定心丸

  证券时报记者 周 悦

  12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农产品初加工企业享受免征所得税优惠范围,将一度模糊的农业类公司优惠范围予以明晰化,并给畜牧业与制糖业带来喜讯。

  据悉,农产品的初加工是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此次入围企业包括种植业类、畜牧业类和渔业类三大门类,包括粮食、林木产品、油料植物、糖料植物、茶叶、饲料类等产品的初加工,涉及大部分农业类上市公司。

  多名分析师认为,2008年所得税并轨之后的新税法,已明确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初加工项目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此次公布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只是对《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的具体细化。

  国金证券分析师谢刚认为,此前,多数农业类公司2008年以前均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由于2008年所得税并轨之后的新税法并未明确说明原来享受免税待遇的企业是否可以继续优惠,因此此次通知的出台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将一度模糊的优惠范围明晰化。

  谢刚称,北大荒、顺鑫农业、獐子岛、好当家、东方海洋、通威股份、国投中鲁等在2008年以前均享受免征所得税优惠,但新税法对于这些农业公司的税收减免细则迟迟未能出台,导致这些企业在是否预缴所得税做法各异,其中獐子岛与国投中鲁2008年前11个月已经按照25%的所得税率先行预缴,而其他企业都是沿袭以前年度的免税做法。

  根据公告,獐子岛在今年前三季度所得税费用达1541万,为去年同期3.12倍。国投中鲁三季报列示,今年前三季度所得税费用为2380万,为去年同期9.39倍。谢刚表示,本次通知出台后,由于业务性质均符合免税范围通知,确认以上公司2008年均能享受免税待遇,獐子岛与国投中鲁在年终汇算清缴时则可将年内预缴所得税退还给公司。

  谢刚表示,对于原本就享受优惠的公司,此次通知并不构成行业性的重大利好。但对原来不享受税收优惠,按照此次规定可以享受免税待遇的,如畜牧业与制糖业将会受益于新规。从事生猪养殖的福成五丰、新五丰以及正邦科技将可能被纳入免税范围,实际所得税率将大幅下降;另外,南宁糖业、贵糖股份等既有甘蔗初加工、也有制糖深加工业务,其初加工业务也有可能申请并获得免税待遇,因此公司综合所得税率还有进一步下降空间。

  福成五丰董秘宋宝贤表示,虽然新税法早已规定农产品初加工免税,但是由于没有具体细则,因此地方政府在具体执行的时候也难以判断,公司目前大部分产品采取所得税先征后退的方式,新则下来后不仅可以免去这一程序,而且公司的方便菜(半成品)也纳入免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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