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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盐湖钾肥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证监会[2008]38号文")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9月16日起,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对旗下广发聚丰基金持有的"盐湖钾肥(000792)"股票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

  2009年1月5日,该股票当日收盘价低于使用"指数收益法"算出的价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和证监会[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该股票当日收盘价更能反映其公允价值。因此,公司决定自2009年1月5日起对广发聚丰基金持有的盐湖钾肥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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