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时报在线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20 星期20 放大 缩小 默认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简称:*ST 创智 证券代码:000787 公告编号:2008-039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以1700万元出售公司持有的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7.8%股权给洋浦合平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

  预计本次交易给企业增加资产转让收益约410万元左右,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一、交易概述

  1、出售资产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洋浦合平实业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名称: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7.8%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将所持有的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7.8%股权以1700万元价格转让给洋浦合平实业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价格:1700万元(人民币)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否

  协议签署日期:2008年12月31日

  2、公司第5届董事会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12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4名,本公司董事赵艳女士因出国进修未能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以4票同意、0 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2008年12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临时董事会会议公告)。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飞电子")股权以不低于其2008年11月30日账面净值的价格转让予第三方。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成飞电子的转让价格不低于其2008年11月30日账面净值的情况下,全权代表公司董事会处理成飞电子股权转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股权转让比例、选择受让方、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此次转让生效已经征得成飞电子其他股东书面同意,且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需征得债权人同意。经转让双方正式签署转让协议后,按转让协议约定条款付诸实施。

  3、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称: 洋浦合平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洋浦金兰小区A314号房

  主要办公地点:洋浦金兰小区A314号房

  法定代表人:康郁玲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460040293801951

  主营业务:机械制造与维修,国内商业,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康郁玲

  2、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状况:截止2008年11月30日洋浦合平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8900万元,净资产8600万元。

  3、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其他当事人情况介绍

  不适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出售资产的名称: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7.8%股权。

  类别:股权投资

  权属:公司总计持有其17.8%股权,在该项资产上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无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对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抵押、质押等情况。

  所在地:成都市黄田坝成飞公司区域内

  出让方获得该项资产的时间和方式:公司2003年12月,成都飞机工业集团三航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成飞大雁电子电器厂和成都成飞电子设备厂三家企业新设合并成立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时,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本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7%,(已于2007年12月29日以1950万元出售公司持有的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5.57%股权给成都川汇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08年1月23日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该公司于2004年4月5日领取了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运营情况:自2004年4月起至今,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经营态势良好。

  近期运作状况: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从2008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08年11月30日,主营业务收入8645.14万元, 营业利润为1527.59万,净利润为1330万元。

  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无。

  2、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及各自持股比例: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3.37%股权;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7.8%股权;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45%股权;成都飞机工业集团大雁企业公司持有其1.12%股权;成都川汇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持有其15.57%股权;其他自然人共计持有其27.69%股权。

  主营业务:电子电气产品和附件、航空航天电子及通信设备、机电一体化产品及航空地面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维修,飞机维修等。

  注册资本:4495万元

  设立时间:2004年4月5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黄田坝成飞公司区域内

  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认购权。

  该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该公司2007年资产总额14231.11万元,负债总额7662.43万元,净资产6568.6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107.76万元,主营业务利润4119.56万元,净利润1158.22万元。

  截止2008年11月30日,成飞电子总资产为15154.16万元,净资产为7245.22万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万元;从2008年1月1日起截止至2008年11月30日,主营业务收入8645.14万元, 营业利润为1527.59万,净利润为1330万元(注:未经审计)。

  3、交易标的未经审计。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协议的主要条款

  交易金额:1700万元

  支付方式: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股权转让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付或过户时间:双方确认,股权转让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自协议交割日起,受让方取得全部出资额所对应的股权。

  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交割日之前的利润分配:双方确认,截止本协议交割日,成飞电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创智科技按其在成飞电子的持股比例(17.8%),与成飞电子其他老股东共同享有。

  协议无附带有任何形式保留条款。

  2、此次交易不涉及债务重组。

  3、定价情况: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是在拟转让的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截止2008年11月30日帐面净资产值的基础上溢价31.82%确定,溢价金额约为410.35万元。

  4、此次交易受让方洋浦合平实业有限公司 (付款方)自成立之日起至协议签署期间财务状况正常,董事会认为付款方能够如约支付1700万元,转让价款收回的或有风险为零。

  5、上述转让的成都飞机工业集团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7.8%股权截止目前尚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出售资产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适用。

  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不适用。

  是否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不适用。

  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的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出售资产的原因:盘活存量资产,解决公司资金瓶颈。

  该项交易本身预计获得的损益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预计该项交易给企业增加资产转让收益约410万元左右,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七、中介机构对本次出售、收购资产交易的意见:不适用。

  八、此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书。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787 股票简称:*ST 创智 公告编号:2008-040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恢复上市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24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现将公司为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于2008年4月30日公布了《2007年年度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公司于2008年5月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8年5月12日正式受理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公司目前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本)14.2.13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将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由于公司历史包袱过重,重组方正在积极做好恢复上市的筹备工作,本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一月六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