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贵州省科技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贵州省2008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回复的通知》(黔科通[2009]3 号),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贵州省2008 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852000014)。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自2008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时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将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9 年1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