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胡学文
《纲要》赋予了珠三角地区五大定位,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赋予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更大的自主权”。到底在哪些方面、哪些领域有更大的自主权呢?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副主任袁易明的理解是,“赋予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更大的自主权”可能还得从行政体制改革上突破。
据他掌握的情况,深圳的行政体制改革已经上升到了很重要的议程,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建立一个与新的市场体系相匹配的构架。通过贯彻落实发展纲要,有望促使珠三角地区在本次金融危机中率先实现经济复苏。
事实上,在贯彻落实《纲要》方面,部分地方已经行动起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日前发布消息,深圳市政府2009年共计划安排项目842个,初步计划年度投资总规模为596.6亿元,并撬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主要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民生福利水平的项目。这与《纲要》中推进珠三角基础设施现代化的战略不谋而合。
对于政府600亿元投资对社会投资的撬动作用,此前有专家在接受采访时曾预测:如果能利用好《纲要》确定深圳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机会,加大投融资体制改革,将更多建设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政府投资拉动社会投资的比例将达到1:3,也就是说,600亿元的政府投资最后可能放大为2400亿元的整体投资。
袁易明也评价,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深圳600亿元政府投资是目前能选择的拉动经济增长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