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2009年1月19日接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通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已于2008年11月6日设立,并依法承继原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第二集团公司全部权利义务,原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及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已于2009年1月14日完成注销。本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公司将积极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保持联系,提醒控股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