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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ST中华A、ST中华B 公告编号:2009-006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与香港大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大环")于1993年6月23日签订了投资江西丽华实业有限公司的《联营协议书》,我公司投资款为人民币3074万元,占该公司股权比例为38.63%。目前本公司长期投资帐面净值为2572万元。鉴于本公司该项投资至今未产生收益,且该项目名义股东为香港大环,在法律上本公司的权利无法得到保证。因此经与香港大环友好协商,本公司与香港大环于2009年1月20日签订《解除联营协议的协议》,解除于1993年6月23日签订的投资江西丽华实业有限公司的《联营协议书》。

  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次解除联营协议的决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除联营协议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认为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香港大环应向本公司偿还投资款项共计人民币叁仟零柒拾肆万元(¥30,740,000)。

  2、本协议签订前已偿还人民币肆佰万元(¥4,000,000),余下人民币贰仟陆佰柒拾肆万元(¥26,740,000)在本协议签订后两年零六个月内分八期偿还。

  3、如香港大环逾期偿还款项,每日应按逾期偿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4、香港大环董事局主席施展熊先生本人为《解除联营协议的协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贰仟零柒拾肆万元)。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香港大环(集团)有限公司,为在香港注册的个人投资公司,主要办公地点为香港尖沙咀廣東道11號世界商業中心,法定代表人为施展熊先生,商业登记证号码为4214231,主要股东为施展熊先生、陈杏娟女士。

  2、本公司前十名股东香港大环自行车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非上市外资股2600万股,但该公司在1998年已被香港法院破产清算(香港1998年第856宗),目前我公司尚未收到该案最终结案的法院令。因此香港大环自行车有限公司为上述股权的名义股东,与香港大环(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此外,香港大环(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其他前十名股东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解除联营协议的协议》的付款约定,香港大环的付款期限为两年零六个月,因此本协议的签定对公司本年度损益无影响;若到期上述款项能全部收回,本公司将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公司将增加收益约人民币500万元。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联营协议的协议》

  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议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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