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及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近期分别获得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0844000641、GR200844000647,有效期为三年。
按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公司可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 (即2008 年至2010 年)享受所得税税率按15%交纳的优惠政策。
备查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