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时报在线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 星期20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力合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2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电子")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于近期获得了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三年内,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即华冠电子从2008年起到2010年止将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华冠电子成立于2001年12月3日,注册资本6,617.62万元。主营业务范围:生产经营片式电解电容器、电子产品专用生产设备以及自产产品的售后服务。公司直接持股38.05%,间接持股13.6%。经审计,2007年度华冠电子实现营业收入8,728.58万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40.42%;实现净利润1,257.95万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6.20%。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年2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