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7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0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0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2008年 | 2007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营业总收入 | 374,592,832.21 | 352,206,953.09 | 6.36 |
营业利润 | 78,727,457.51 | 70,815,984.23 | 11.17 |
利润总额 | 95,264,275.21 | 86,917,167.67 | 9.60 |
净利润 | 81,494,612.25 | 61,388,770.59 | 32.7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28 | 0.21 | 33.33 |
净资产收益率(%) | 17.82 | 14.01 | 提高3.81个百分点 |
| 2008年末 | 2007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总资产 | 537,899,293.82 | 576,883,577.34 | -6.76 |
股东权益 | 457,200,890.22 | 438,242,404.92 | 4.33 |
股本 | 293,760,000.00 | 195,840,000.00 | 50.00 |
每股净资产(元) | 1.56 | 2.24 | -30.36 |
注1: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注2:上述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股东权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净资产收益率按全面摊薄法计算。
注3:公司于2008年7月10日实施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本数由195,840,000.00股增加到293,760,000.00股,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0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按照转增后293,760,000.00股计算,2007年度每股净资产仍按照195,840,000.00股计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经营业绩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模块封装业务、金融IC卡业务、出口业务同比大幅增长,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200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74,592,832.21元、营业利润78,727,457.51元、利润总额95,264,275.21元、净利润81,494,612.25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6.36%、11.17%、9.60%、32.75%。
2、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537,899,293.82元、股东权益457,200,890.22元,资产负债率14.66%,股本比2007年末增加50%,系2008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致,并影响每股净资产同比下降30.36%。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09-008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近日,有媒体报道“恒宝股份独立董事李慧芬简历造假嫌疑;为何转让子公司恒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钱云宝原本持有恒宝股份占总股本40%的股份,自2007年1月减持10%之后至今就一直保持30%股份没有变过;钱平和大股东钱云宝是否一家人或一族人等;原子公司恒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在恒融投资收购后不到一个月就被吊销了营业执照;恒融投资涉嫌虚假地址注册”。
二、澄清声明
对于该媒体的报道,公司特澄清如下:
1、李慧芬女士:中国国籍,大学学历,教授,高级工程师。曾任天津市第二机械工业局党委常委、副局长;天津无线电联合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总工程师;天津市经济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委工业工委副书记;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天津口岸委主任;全国女市长联谊会执行会长;中国联通党组书记、总经理;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会长;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副主席。系中共第十三、十四、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十二、十三、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2004 年3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该信息已经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2、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恒银金融科技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规避金融风暴的风险。由于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大大提升了ATM 机市场前景的不确定性,本着稳健的投资原则,尽可能地规避金融风暴对公司的影响,最大化地保护上市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所持的控股子公司恒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恒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也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情可参阅公司公告)
3、公司控股股东钱云宝自2007年1月10日公司上市起持股比例一直为30%,未曾有过减持,不存在2007年1月份减持10%的情况,钱平和钱云宝不是一家人,无任何关联关系。该信息已经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4、股东江浩然、钱平的在减持公司股份中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也及时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2008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澄清公告,就网络上关于公司获得大订单和收购的传闻进行了详细的澄清说明,不存在故意发布虚假信息拉升股价的情况。
5、公司于2008年11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恒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恒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原注册地在北京,后经天津滨海新区招商,恒银公司整体迁往天津,并于2008年12月18日正式办理完工商迁移变更手续(即北京工商局的注销和天津工商局的重新注册工作),目前恒银公司注册地在天津滨海新区;恒融投资于2008年10月24日注册成立,公司租用了新盛大厦1601-1作为办公地址,该办公地址目前正在装修过程中,下个月装修完成,即可入住。不存在虚假地址注册的情况。由于恒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已不是公司的子公司,对于其注册地的变更根据规定公司不需要予以披露。
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其他相关信息,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公司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