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近日接到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于2009年3月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安徽省2008年第三批、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科高〔2009〕28号),我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编号为GR200834000440,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从2008年度起连续三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由原来的25%降为15%。
公司已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测算公司2008年业绩,并于2008年2月28日披露了业绩快报(详见2009年2月2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得税税率的变化预计将减少公司2008年净利润409万元,具体数据以年报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