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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ST建材 公告编号:2009-11
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3月24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27号南方明珠国际大酒店8楼布政厅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国强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09年3月17日。

  7、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股份15,10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10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公司200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10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10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10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108,724.06元,加上年初尚未分配的利润-35,942,090.08元,2008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833,366.02元。

  公司2008年度虽然实现扭亏为盈,但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仍为负数,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200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15,10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续聘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10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关于预计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3月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09-06公告)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股东浙江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202.812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3月4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09-07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5,10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试行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10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12月13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15,105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胡小龙先生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 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8 年度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日常工作及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了介绍。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维。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普通议案均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特别议案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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